第五章 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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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要動!”
陳爝三步并作兩步跑上前去,用火光照出幹屍的樣貌。
相比袁氏兄弟,陳爝和我也算見慣了屍體,相對來說更加鎮定。
不過之前見的都是血淋淋的死屍,這次卻不一樣,是具幹屍。
雖然屍體的肌肉組織都已幹癟,唯有黑褐色的皮膚包裹着骨頭,但從身上的衣着和下颌殘存的胡須來看,無疑是個男性。
我仗着陳爝在前,也偷偷走上去瞧了一眼,卻見屍體的下半身掉在了斧钺台之後,想來應是被斧钺台腰斬而亡。
據我所知,腰斬這一酷刑,于清代就已廢除。
據說當時行刑之後,被腰斬之人還要被移至一塊桐油闆上,使之周身鮮血不能流出,這樣一來,受刑者可三四個時辰不死,當真殘忍至極。
野史記載,最後一個被腰斬之人是清朝官員俞鴻圖。
他被腰斬之後,在地上連寫七個“慘”字才氣斷身亡,雍正皇帝聽了之後,覺得此刑太過殘忍,遂将之廢除。
而這斧钺台,就是專門用來執行腰斬刑罰的刑具。
袁嘉亨在袁嘉志的攙扶下站了起來,顫聲問道:“這……這不會是具古屍吧?” 陳爝仔細看了一圈,搖頭道:“他穿着夾克衫,怎麼會是古屍?而且從屍體的情況來看,雖然肌肉組織都已風幹,但死亡時間絕對不會超過一年。
” 袁嘉志問道:“你怎麼知道?” 陳爝回道:“他手上這個牌子的機械腕表,是去年的最新款,這就是最好的證明。
” 既然不是古屍,而是現代人的屍體,那說明這個地宮的主人真是一個殺人狂魔?按照陳爝的推斷,這地宮經常有人來打理,而且來的人正是刑具博物館的館主袁秉德,那麼行兇之人難道就是他? 礙于袁氏兄弟在場,我把這個想法憋回了肚子裡。
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胡亂揣測他人的父親是殺人兇手,恐怕不太妥當。
誰知袁嘉亨自己先說:“哥,為什麼這人會死在博物館的地宮裡?難不成是父親幹的?” 袁嘉志沒好氣地說:“你問我,我問誰去!” 我上前安慰道:“就算這人在你家地宮被殺,但也不能斷定兇手就是袁老爺子。
專業的事還是要交給專業人士來做,等我們出去了就立刻報警,讓警察來看看現場,相信很快就能搞清楚事情的原委,抓住真兇。
當務之急,是先找到離開這個地宮的出口。
” 袁嘉亨吐了口氣,用力點頭道:“韓老師,你說得沒錯,你說得沒錯。
”他嘴上雖這麼說,但雙腿還是軟綿無力,肩膀也在顫抖。
在我安慰袁嘉亨的當口,陳爝和袁嘉志已持火把去四周尋找出口了。
除了刑具屬性外,這個刀鋸獄石室和碓搗獄石室并無二緻,大小也是一般。
他們倆晃了一圈,沒找到出口。
看來這裡隻有具被斧钺一切為二的幹屍。
袁嘉志見忙了半天,什麼都沒找到,氣急敗壞起來,嘴裡髒話不斷:“他媽的,這地宮裡到底有沒有其他出口?最後一個石室要是沒有怎麼辦,難道就被困死在這裡了?” 陳爝正眼都不瞧他一下,拿着火把,徑直向最後一間石室走去。
我扶着雙腿發軟的袁嘉亨,緊随其後。
袁嘉志見我們都不理會他,氣得往地上啐了口痰,罵罵咧咧地跟在我們後面。
我實在想不明白,堂堂一家廣告公司的老闆,素質何以如此之差。
大概這世界上,許多人的本性便是非常低劣,教育也未必能使其開化,就算平日裡裝得溫柔敦厚、文質彬彬,一旦到了特殊的情境和壓力下,就會顯露出原來的本性。
袁嘉志就是這種人。
推開“水刑獄”的大門,忽地迎面撲來一股寒意,身上雖然穿着厚重的衣服,但這種寒冷卻仿佛能夠穿透一切,直達骨髓,似寒冬中飲下一壺冰水,渾身一陣戰栗。
我們開門的同時,耳邊傳來一陣潺潺水聲,進去一看才知道,這間石室的中央,挖了一口約有四丈的方形水池。
池子的四周用乳白色磚石圍砌,磚石的表面打磨得十分光滑。
池面在火把的映襯下,水光潋滟,泛起粼粼微波。
不過我們心裡都明白,這看上去如澡堂子般的人工池子,實際的用途是溺死活人。
中國曆史上,将人投入水中溺死的刑罰,稱為“沉水”。
早在戰國時期,就已經有把人沉入河中的刑罰了。
北魏時還規定“巫蠱者負羖羊拖犬沉諸淵”,凡是利用巫蠱之術害人者,均要背負一頭黑色公羊、拖着一條狗,一齊沉入水底。
此外,由唐朝官員李福創造的“沉竹籠”溺人的刑罰,也在中國南方許多地區流行,成為一種處治奸宄的手段。
除了水池之外,石室的四面還有不少用于水刑的刑具。
比如将人倒吊,隻讓其頭部浸入盛水木桶的“溺首”,還有以木架捆人手腳,将漏鬥塞入口中不斷灌水,直到受刑者腸胃爆裂的“濯舌”等。
其中最恐怖的,莫過于明代發明的“穢缸之刑”。
所謂穢缸,不過是一口高約九尺的圓形水缸。
受刑人裸身置于缸中,每日灌以大量清水和些許米粥,便溺皆在缸内,時日一久,穢物盈缸,缸中之人自然氣斃而亡。
這種惡毒的刑罰,比之呂後虐殺戚夫人的“人彘之刑”也不遑多讓。
“韓晉老師,你看這個。
”袁嘉亨用火把照亮一面壁畫,“我倒從未見過這種水刑。
” 牆上繪着一艘大船在水中航行,船上立着三四個鬼卒,船後拖拽着一個活人,那人臉上痛苦萬分,身體和頭部都浸在水下。
也是趕巧,我上周正讀完一本研究中國海盜史的書,裡面正介紹過這種水刑,眼下便現學現賣起來:“這叫‘遊舸’,又稱‘呵浪魚’,是古代海盜常用的一種刑罰。
施刑時,繩子一頭系在船上,一頭系在受刑者身上,再将受刑者丢入海中,活活在水中拖拽而死,是專門處置叛徒的酷刑。
相傳起源于北宋末年,發明者為海盜魚慶,字弄潮,诨名‘滾海鲛王’。
以他為首的海盜當年在福州沿海為禍不淺,燒殺搶掠,無惡不作,令朝
相比袁氏兄弟,陳爝和我也算見慣了屍體,相對來說更加鎮定。
不過之前見的都是血淋淋的死屍,這次卻不一樣,是具幹屍。
雖然屍體的肌肉組織都已幹癟,唯有黑褐色的皮膚包裹着骨頭,但從身上的衣着和下颌殘存的胡須來看,無疑是個男性。
我仗着陳爝在前,也偷偷走上去瞧了一眼,卻見屍體的下半身掉在了斧钺台之後,想來應是被斧钺台腰斬而亡。
據我所知,腰斬這一酷刑,于清代就已廢除。
據說當時行刑之後,被腰斬之人還要被移至一塊桐油闆上,使之周身鮮血不能流出,這樣一來,受刑者可三四個時辰不死,當真殘忍至極。
野史記載,最後一個被腰斬之人是清朝官員俞鴻圖。
他被腰斬之後,在地上連寫七個“慘”字才氣斷身亡,雍正皇帝聽了之後,覺得此刑太過殘忍,遂将之廢除。
而這斧钺台,就是專門用來執行腰斬刑罰的刑具。
袁嘉亨在袁嘉志的攙扶下站了起來,顫聲問道:“這……這不會是具古屍吧?” 陳爝仔細看了一圈,搖頭道:“他穿着夾克衫,怎麼會是古屍?而且從屍體的情況來看,雖然肌肉組織都已風幹,但死亡時間絕對不會超過一年。
” 袁嘉志問道:“你怎麼知道?” 陳爝回道:“他手上這個牌子的機械腕表,是去年的最新款,這就是最好的證明。
” 既然不是古屍,而是現代人的屍體,那說明這個地宮的主人真是一個殺人狂魔?按照陳爝的推斷,這地宮經常有人來打理,而且來的人正是刑具博物館的館主袁秉德,那麼行兇之人難道就是他? 礙于袁氏兄弟在場,我把這個想法憋回了肚子裡。
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胡亂揣測他人的父親是殺人兇手,恐怕不太妥當。
誰知袁嘉亨自己先說:“哥,為什麼這人會死在博物館的地宮裡?難不成是父親幹的?” 袁嘉志沒好氣地說:“你問我,我問誰去!” 我上前安慰道:“就算這人在你家地宮被殺,但也不能斷定兇手就是袁老爺子。
專業的事還是要交給專業人士來做,等我們出去了就立刻報警,讓警察來看看現場,相信很快就能搞清楚事情的原委,抓住真兇。
當務之急,是先找到離開這個地宮的出口。
” 袁嘉亨吐了口氣,用力點頭道:“韓老師,你說得沒錯,你說得沒錯。
”他嘴上雖這麼說,但雙腿還是軟綿無力,肩膀也在顫抖。
在我安慰袁嘉亨的當口,陳爝和袁嘉志已持火把去四周尋找出口了。
除了刑具屬性外,這個刀鋸獄石室和碓搗獄石室并無二緻,大小也是一般。
他們倆晃了一圈,沒找到出口。
看來這裡隻有具被斧钺一切為二的幹屍。
袁嘉志見忙了半天,什麼都沒找到,氣急敗壞起來,嘴裡髒話不斷:“他媽的,這地宮裡到底有沒有其他出口?最後一個石室要是沒有怎麼辦,難道就被困死在這裡了?” 陳爝正眼都不瞧他一下,拿着火把,徑直向最後一間石室走去。
我扶着雙腿發軟的袁嘉亨,緊随其後。
袁嘉志見我們都不理會他,氣得往地上啐了口痰,罵罵咧咧地跟在我們後面。
我實在想不明白,堂堂一家廣告公司的老闆,素質何以如此之差。
大概這世界上,許多人的本性便是非常低劣,教育也未必能使其開化,就算平日裡裝得溫柔敦厚、文質彬彬,一旦到了特殊的情境和壓力下,就會顯露出原來的本性。
袁嘉志就是這種人。
推開“水刑獄”的大門,忽地迎面撲來一股寒意,身上雖然穿着厚重的衣服,但這種寒冷卻仿佛能夠穿透一切,直達骨髓,似寒冬中飲下一壺冰水,渾身一陣戰栗。
我們開門的同時,耳邊傳來一陣潺潺水聲,進去一看才知道,這間石室的中央,挖了一口約有四丈的方形水池。
池子的四周用乳白色磚石圍砌,磚石的表面打磨得十分光滑。
池面在火把的映襯下,水光潋滟,泛起粼粼微波。
不過我們心裡都明白,這看上去如澡堂子般的人工池子,實際的用途是溺死活人。
中國曆史上,将人投入水中溺死的刑罰,稱為“沉水”。
早在戰國時期,就已經有把人沉入河中的刑罰了。
北魏時還規定“巫蠱者負羖羊拖犬沉諸淵”,凡是利用巫蠱之術害人者,均要背負一頭黑色公羊、拖着一條狗,一齊沉入水底。
此外,由唐朝官員李福創造的“沉竹籠”溺人的刑罰,也在中國南方許多地區流行,成為一種處治奸宄的手段。
除了水池之外,石室的四面還有不少用于水刑的刑具。
比如将人倒吊,隻讓其頭部浸入盛水木桶的“溺首”,還有以木架捆人手腳,将漏鬥塞入口中不斷灌水,直到受刑者腸胃爆裂的“濯舌”等。
其中最恐怖的,莫過于明代發明的“穢缸之刑”。
所謂穢缸,不過是一口高約九尺的圓形水缸。
受刑人裸身置于缸中,每日灌以大量清水和些許米粥,便溺皆在缸内,時日一久,穢物盈缸,缸中之人自然氣斃而亡。
這種惡毒的刑罰,比之呂後虐殺戚夫人的“人彘之刑”也不遑多讓。
“韓晉老師,你看這個。
”袁嘉亨用火把照亮一面壁畫,“我倒從未見過這種水刑。
” 牆上繪着一艘大船在水中航行,船上立着三四個鬼卒,船後拖拽着一個活人,那人臉上痛苦萬分,身體和頭部都浸在水下。
也是趕巧,我上周正讀完一本研究中國海盜史的書,裡面正介紹過這種水刑,眼下便現學現賣起來:“這叫‘遊舸’,又稱‘呵浪魚’,是古代海盜常用的一種刑罰。
施刑時,繩子一頭系在船上,一頭系在受刑者身上,再将受刑者丢入海中,活活在水中拖拽而死,是專門處置叛徒的酷刑。
相傳起源于北宋末年,發明者為海盜魚慶,字弄潮,诨名‘滾海鲛王’。
以他為首的海盜當年在福州沿海為禍不淺,燒殺搶掠,無惡不作,令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