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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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一陣酸楚,湧上來的淚水使眼睛蒙上了一層薄霧,她沉默不語。

     宋一坤看在眼裡,嚴肅地說:“為了這次談話我已經思考很久了,今天晚上隻讨論一個中心問題,就是你和我。

    為了充分說明問題,我們有必要從頭談起,否則中心問題就說不明白。

    所以,請你拿出點耐心來。

    我們缺乏的不是時間,而是你對我的了解。

    ” 夏英傑點點頭。

     “請你先談談你的家庭。

    ”他說。

     夏英傑簡要地介紹道:“我一家四口人,父親是地質研究院院長,母親是油田職工醫院外科主任醫師,哥哥是油田外事辦公室翻譯。

    我是北京大學畢業,在《玉南日報》社當記者。

    ” “書香門第。

    ”宋一坤下了結論,說,“了解你幾句話就夠了,因為你涉世淺而透明度高。

    但是了解我就得費點口舌。

    方子雲除了向你介紹我的身世之外,有沒有提到過一封舉報信?” “沒有。

    ”更英傑肯定地說,她不會忘記自己的承諾。

     “那好,就從這封信說起。

    ”宋一坤從西服裡取出一封信遞給她,“你先看看這封信。

    ” 夏英傑打開信,借着微弱的燈光看下去—— 坤哥: 簽證、機票全都辦好了,時間大緊來不及向你道别,托趙洪轉交這封信,請坤哥原諒。

     維也納那邊請坤哥放心,葉紅軍全部替我們安排好了。

    當然,是看你坤哥的面子,我們心裡有數。

     按坤哥的意思,你的“皇冠”轎車和三十萬資金總作價五十萬元已經交給趙洪使用,不算股份,隻按銀行一年的定期存款算利息,合同我們替你簽的,由小馬保管一份。

     公司這場官司你一個人頂了,我們無話可說,隻圖友情後補。

    據調查,舉報人是劉金龍,我們花了幾個小錢廢了他兩條腿,也算給坤哥一個交待吧。

     來日方長,還望坤哥保重身體。

     王海孫剛 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夏英傑把信還給宋一坤,問:“你想告訴我什麼?” “第一,正如劉金龍自己所說他是冤枉的,隻是他有口難辯,他隻是一場陰謀的犧牲品。

    那封舉報信其實是我自己所為,是我毀掉了這個人,也毀掉了那個家。

    第二,王海和孫剛與我合作了兩年,可我還是坑了他們。

    因舉報偷稅而損失四十萬是坑他們,誘使他們出國發展也是坑他們,為的是有朝一日讓他們俯首帖耳,為我所用。

    第三,我借錢給趙洪并不是出于仗義,而是為了阻止這筆錢落到鄧文英手裡,趙洪不知道他隻是别人手裡的一件工具而已。

    我想告訴你:我既不高尚也不坦蕩,我與他們隻是利益的組合,或者說,是由騙子和傻瓜組成的集團。

    ” 夏英傑注意到,宋一坤在談舉報信時隻字未提方子雲。

    然而,她卻要感謝方子雲曾經給她的提示,使得她此時依然能夠保持表面的鎮定。

    她問:“你為什麼要舉報自己?” 宋一坤拿出一支煙放到嘴上,見沒有彈煙灰的地方,隻得又收進煙盒。

    他沒有直接回答問題,而是問:“林楓,江州中行信貸部主任,有印象嗎?” 夏英傑心裡一震,脫口說:“這個人半年前已經被執行死刑,伏法了。

    怎麼,你跟這人,有關系?” 據報道,林楓在任期間利用各種手段侵吞公款五百七十萬元,案發後偷渡澳門。

    警方在國際刑警的協助下經過三個多月的追捕,在澳門将他捕獲歸案,經過江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判處死刑,于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三日在江州市執行槍決。

    同案宣判的還有另外四個人,分别以偷渡罪、窩贓罪、窩藏罪判處十二年至五年刑期不等。

    這是一個轟動全省的大案,在全國也有影響。

    曾一時,省電台、電視台和各種報刊紛紛連續報道此案,可謂人人皆知。

     難道宋一坤與案件有關?夏英傑不敢往下想了。

     “我與他,算是不遠不近的朋友。

    ”宋一坤沉思着說,“當年他當省勞模時我曾采訪過他,便有了一些交往。

    我在省僑辦工作期間也經常與他在場面上見面,關系更進了一層。

    我辭職後是他介紹我與王海和孫剛認識的,他們是林楓的上海同鄉,在江州開餐館十一年。

    當時林楓幫我貸款五十萬元,期限為一年,王海和孫剛各出資兩百萬元。

    我們一起來上海辦公司。

    協議規定我占百分之二十的股份,以智商投資為主,擔任總經理。

    兩年中公司盈利三百多萬,現在那輛車和這箱錢就是我的收獲。

    從這一點,沒有林楓就沒有我的今天。

    ” 宋一坤停頓了一下,接着說:“林楓幫我的動機可用三七開解釋,三分出于友情,七分思路卻在意大利,在葉紅軍身上、他是為将來的後路作感情投資。

    葉紅軍是我大學時的朋友,關系密切,他是以留學生的身份進人奧地利,後來移居意大利。

    這個人腦子靈活,善于交際,很有活動能力。

    ” 夏英傑似乎領悟到一些東西了,問:“林楓案發後找你了?” “如果那樣,我還能坐在這裡麼?”宋一坤反問道。

    他搖搖頭說:“我得到消息時他還蒙在鼓裡。

    林楓出事前半個月,江州檢察院曾來人向我調查那筆貸款的事,檢察官來公司隐瞞了真實身份,臨走時又要求我嚴格保密,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我意識到,林楓要出事了,而林楓這種人是決不會為幾個小錢弄髒手的。

    于是我斷定:隻要他沒有落網,就一定會來找我。

    當時表面上平靜,可事态已經明朗了,林楓躲不過檢察院,而我也躲不過林楓。

    ” “我能理解你。

    ”夏英傑說,“幫林楓實際上已經救不了他了,而且你和葉紅軍都得搭進去。

    不幫他,你落個貪生怕死、忘恩負義的名聲,對你這種人可能是個損失。

    ” “場面上的人全憑一張臉打發日子,失去了威望和信任,那就寸步難行。

    ”宋一坤說完沉默了片刻,看着她的眼睛忽然問道,“如果是你,你會怎麼辦?” 對這種冷不防又包含多重意思的提問夏英傑絲毫沒有準備,她愣了一下,不說幫,也不說不幫,而是說:“不知道。

    也許我舉報,也許沉默。

    如果我能解開這樣的難題也就用不着打你的主意了。

    ” “讓誰解都傷腦筋。

    ”宋一坤繼續說,“我權衡一夜,認為隻有監獄才能解決我和他之間的問題,而如果付出坐牢的代價,那就必須從全局出發,着眼于長遠利益,把各方面因素都考慮進去。

    于是,我勉強制定了一個計劃,第二天一上班我就把材料員劉金龍辭退了,為下一步行動埋下伏筆。

    如果林楓直接被捕,那就是一場虛驚;如果林楓潛逃,他必然得有一個暫時藏身的過程,而我就利用這個時間差把自己先一步送進牢房,即使他僥幸逃出去了,我也多了一個投資的朋友。

    ” “這個時間差不好掌握,稍有偏離就會弄巧成拙害了自己,早了不行,晚了也不行。

    你當時在上海,怎麼能及時得到林楓潛逃或被捕的确切消息呢?”夏英傑問。

     “我在報社工作三年,熟人總少不了。

    對林楓這種重頭新聞省報能落後嗎?”宋一坤以反問的形式回答。

    接着說:“等林楓派人和我聯系的時候,我已經失去自由了。

    因為辭退劉金龍在林楓案發之前,我被捕又在林楓派人來上海之前,所以沒人懷疑這兩件事之間有内在聯系,人們隻知道劉金龍因拿回扣被炒鱿魚了,然後懷恨在心而舉報了我。

    至于王海和孫剛出于感動而分擔了四十萬元的全部損失,這也是在意料之中。

    況且,那時他們正有求于葉紅軍,就更需要表現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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