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另一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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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嚨深處輕的不能再輕的聲音對我說“shutup”。
然後用一種不太一樣的方式跟我做愛,不像原來那樣迂回不可捉摸,而是有些直截了當的。
不知道為什麼,那天晚上一切都變得格外瘋狂和持久,而我開始有點懂了,我越是不在乎,他就越在乎。
我們繼續這樣混下去。
我的Lyle,我隻在心裡這樣叫他,不知道他在心裡怎麼叫我。
房間永遠纖塵不染,衣服永遠紋絲不亂,常備condom,從來不說“makelove”,而說“havesex”。
我們沒有吵過架,因為他從來不跟我争論,兩個人之間甚至沒有任何嚴肅的談話。
如果我想跟他正正經經地說話,在我開口之前,他似乎就聞的出來,浪漫的約會、昂貴的禮物就是專為這種情形準備的,好叫我沖昏頭腦,閉上嘴巴。
我們約會了幾個月,雙方都很有默契的“Keeplowkey”(保持低調)。
所以,到那時為止,除了被雞婆男同事看到過一次,沒有人知道我們混在一起。
為了“保持低調”,我們難得有戶外活動。
直到某個周末,他在酒店地下二層車庫的角落裡陪我練車,當然那也不能算是戶外,隻能說是“室外”罷了。
我大約一年前考的駕照,完全憑着對考試不滅的熱情拿到及格,執照到手之後幾乎沒有摸過方向盤,起步像開賽車,停車總是歪的。
我随口向他提起,他就讓我用他的黑色保時捷練習。
“撞壞了要賠嗎?”我半真半假地問他。
“恐怕不容易修。
”他回答,“型号很老,十多年前買的。
” 我不太懂車子,保時捷看起來又都差不多,而且他的這一輛洗得像消防車一樣幹淨,連輪胎的縫隙裡也沒有積塵,實在看不出是舊車。
我隻看他開過一次,去東漢普敦鎮那一次。
其他時候,他總是用酒店的車子,林肯、奔馳或者凱迪拉克。
這樣更簡單一點,現在的他隻想要簡單,更簡單。
十多年前,買下這樣一輛拉風的敞篷跑車的時候一定不是這樣的。
我練習倒車庫,他站在車子外面幫我看着。
終于有一次成功的,我開心地朝他張開雙臂,說:“快表揚我,來親我一下。
” 他站在原地沒動,簡單地回答:“這裡有攝像頭。
” 我隻能對自己冷笑,過了很久才跟他講話。
他看出來我不高興,說要帶我去一個派對。
“這可以說是你第一次帶我出去見朋友。
”我嘲諷地說。
“我可以帶你去任何地方,隻要你願意。
隻是我沒有足夠好的朋友可以介紹給你認識。
”他說,“如果我有一天結婚,我可能需要花錢雇一個伴郎。
” “我們有共同點了,我恐怕也需要雇個伴娘,要是你知道好一點的伴遊公司,别忘了告訴我。
” 他笑了笑,在某個攝像頭的盲區裡吻了我。
離開他的嘴唇,我輕輕地問他:“你是不是經常在這裡教女孩子開車?” “在你之前,隻教過Rona。
”他回答,“你們應該認識的。
” “就是這輛車?”我似乎過了很久才又開口。
“對。
”他肯定不知道我的心情,語氣平靜地繼續說下去,“她是英國人,那個時候剛到美國,總是覺得自己坐在錯誤的位置上,在路上錯誤地一邊行駛。
” 如果我沒有記錯,這是我們第一次說起結婚,也是他第一次提到RonaMorgan。
有一個萬古不變的道理越來越清晰地展現在我面前:總是會有美麗聰明的女人把自己最明媚的年紀留給他這樣的男人。
Cheryl-AnnWalsh是紐約非自食其力之階層當中典型又非典型的角色。
我在那個周六晚間的派對上第一次見到她,發現她長得并不像CarolynMurphy,純粹是棕發,三十多歲的年紀,二十六歲時跟一個姓Walsh的人結過婚,七個月之後離婚,沒有孩子。
從訂婚到婚禮準備了一年半時間,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習慣了Walsh這個姓,離婚之後也沒有改回去。
派對之前的那個下午,Lyle帶我去買衣服和鞋子。
我第一次站在綿厚的地毯上面,對着三米多高黃銅鑲邊的大鏡子,試一萬七千美元的連衣裙、禮服外套,晚裝包和高跟鞋。
在
然後用一種不太一樣的方式跟我做愛,不像原來那樣迂回不可捉摸,而是有些直截了當的。
不知道為什麼,那天晚上一切都變得格外瘋狂和持久,而我開始有點懂了,我越是不在乎,他就越在乎。
我們繼續這樣混下去。
我的Lyle,我隻在心裡這樣叫他,不知道他在心裡怎麼叫我。
房間永遠纖塵不染,衣服永遠紋絲不亂,常備condom,從來不說“makelove”,而說“havesex”。
我們沒有吵過架,因為他從來不跟我争論,兩個人之間甚至沒有任何嚴肅的談話。
如果我想跟他正正經經地說話,在我開口之前,他似乎就聞的出來,浪漫的約會、昂貴的禮物就是專為這種情形準備的,好叫我沖昏頭腦,閉上嘴巴。
我們約會了幾個月,雙方都很有默契的“Keeplowkey”(保持低調)。
所以,到那時為止,除了被雞婆男同事看到過一次,沒有人知道我們混在一起。
為了“保持低調”,我們難得有戶外活動。
直到某個周末,他在酒店地下二層車庫的角落裡陪我練車,當然那也不能算是戶外,隻能說是“室外”罷了。
我大約一年前考的駕照,完全憑着對考試不滅的熱情拿到及格,執照到手之後幾乎沒有摸過方向盤,起步像開賽車,停車總是歪的。
我随口向他提起,他就讓我用他的黑色保時捷練習。
“撞壞了要賠嗎?”我半真半假地問他。
“恐怕不容易修。
”他回答,“型号很老,十多年前買的。
” 我不太懂車子,保時捷看起來又都差不多,而且他的這一輛洗得像消防車一樣幹淨,連輪胎的縫隙裡也沒有積塵,實在看不出是舊車。
我隻看他開過一次,去東漢普敦鎮那一次。
其他時候,他總是用酒店的車子,林肯、奔馳或者凱迪拉克。
這樣更簡單一點,現在的他隻想要簡單,更簡單。
十多年前,買下這樣一輛拉風的敞篷跑車的時候一定不是這樣的。
我練習倒車庫,他站在車子外面幫我看着。
終于有一次成功的,我開心地朝他張開雙臂,說:“快表揚我,來親我一下。
” 他站在原地沒動,簡單地回答:“這裡有攝像頭。
” 我隻能對自己冷笑,過了很久才跟他講話。
他看出來我不高興,說要帶我去一個派對。
“這可以說是你第一次帶我出去見朋友。
”我嘲諷地說。
“我可以帶你去任何地方,隻要你願意。
隻是我沒有足夠好的朋友可以介紹給你認識。
”他說,“如果我有一天結婚,我可能需要花錢雇一個伴郎。
” “我們有共同點了,我恐怕也需要雇個伴娘,要是你知道好一點的伴遊公司,别忘了告訴我。
” 他笑了笑,在某個攝像頭的盲區裡吻了我。
離開他的嘴唇,我輕輕地問他:“你是不是經常在這裡教女孩子開車?” “在你之前,隻教過Rona。
”他回答,“你們應該認識的。
” “就是這輛車?”我似乎過了很久才又開口。
“對。
”他肯定不知道我的心情,語氣平靜地繼續說下去,“她是英國人,那個時候剛到美國,總是覺得自己坐在錯誤的位置上,在路上錯誤地一邊行駛。
” 如果我沒有記錯,這是我們第一次說起結婚,也是他第一次提到RonaMorgan。
有一個萬古不變的道理越來越清晰地展現在我面前:總是會有美麗聰明的女人把自己最明媚的年紀留給他這樣的男人。
Cheryl-AnnWalsh是紐約非自食其力之階層當中典型又非典型的角色。
我在那個周六晚間的派對上第一次見到她,發現她長得并不像CarolynMurphy,純粹是棕發,三十多歲的年紀,二十六歲時跟一個姓Walsh的人結過婚,七個月之後離婚,沒有孩子。
從訂婚到婚禮準備了一年半時間,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習慣了Walsh這個姓,離婚之後也沒有改回去。
派對之前的那個下午,Lyle帶我去買衣服和鞋子。
我第一次站在綿厚的地毯上面,對着三米多高黃銅鑲邊的大鏡子,試一萬七千美元的連衣裙、禮服外套,晚裝包和高跟鞋。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