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校長的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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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完全醒過來的時候,已經在家了。
校長則辯解說,自己确實在收取試卷之後,給花花倒了杯水,是想通過她了解一下班級同學的情況。
整個對話過程都很正常,直到花花離開辦公室,什麼也沒有發生。
既然這樣,重任就交給刑事技術了。
南安市江北區公安分局派出女法醫帶着花花到了南安市第一人民醫院婦科進行了檢查,經過檢查,确認花花處女膜完整,會陰部未見明顯損傷。
不放心的刑警們,又提取了花花的會陰部擦拭物和帶血的内褲送區公安分局DNA室進行了檢驗,經過檢驗,确認這兩處檢材裡的DNA分型和花花認定同一,并未發現其他人,尤其是其他男人的DNA。
如果說花花當天洗了澡,可能遺失證據的話,那麼内褲上的證據還是很可靠的。
證據是不支持花花母親的推測的。
當然,警方也考慮過兩個問題。
第一,既然會陰部沒有損傷,那麼為什麼内褲上有血?既然不放心醫生的檢查結果,警察又帶花花去了市裡醫院進行檢查,檢查的時候,女法醫全程在場,甚至拍攝了隐私部位的照片,并對檢查過程進行了全程錄像。
确實,沒有任何損傷。
那麼,這裡的血,隻有一種解釋,那就是月經初潮來了。
第二,花花既然當天下午一直處于渾渾噩噩的狀态,當然不可能是因為喝多了酒,很有可能是受某種藥物的影響。
可是警方提取了花花的血液和尿液進行理化分析後,未發現任何藥物。
當然這個也很好解釋,畢竟報警是第二天的事情了,一個十二歲的青少年,代謝能力是很強的,一天的時間是可以把藥物代謝殆盡的。
雖然沒有證據,調查工作卻不能放下。
經過調查,校長名叫韋氏忠,今年五十八歲,投入教育事業也有三十六年了。
這三十六年來,韋校長一直兢兢業業,從鄉鎮的民辦教師開始做起,慢慢地成了全區、全市的優秀教師,再成為公辦小學、中學的校長,可以說是桃李滿天下。
五十五歲的時候,韋氏忠受雇于國棟中學的校董事會,成為該中學的校長,并承擔一個重點班的班主任工作。
經過三年工作,他送出的第一批初中畢業生,升入省重點高中率為百分之九十八,也就是說全班五十個同學,隻有一個上了市重點,其他全部上了省重點。
花花這個班是他帶的第二個初中班。
警方選取了一些他的同事、老領導、學生和家長進行詢問,大家對韋校長的為人可以說是紛紛點贊,韋校長有着極好的口碑。
評價中除了說他有一個容易着急上火的脾氣之外,并沒有任何不良評價。
那麼,僅僅憑當事人的一句話、一條帶血的内褲,是不可能立案的。
于是,刑警隊向花花的母親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并且在微博上發布了調查通報。
讨說法沒能讨着,聽警察這意思,還是報假案?花花的母親,還有大批看熱鬧的網民不樂意了,紛紛質疑。
即便有幾個警察大V在微博上拼了命地辟謠、科普,但是效果還是不佳。
“如果沒有用藥,為什麼會渾渾噩噩?” “如果沒有被性侵,為什麼内褲上有血?” “如果隻是猥亵,而不是強奸,會不會查不出損傷?” “如果洗了澡是不是就查不出他的DNA了?” 這隻是問問題,還有一些“共情”的。
“如果不是真的被性侵,誰會拿自己的女兒出來說事?” “聽說花花媽去學校的時候,校長都差點兒跪下了,沒幹缺德事幹嗎要跪?” “女孩才十二歲,怎麼會說謊?我十二歲的時候從不說謊。
” “那杯水裡肯定有問題,要求調查校長辦公室裡所有的水!” 更有一些看熱鬧不嫌事大的。
“人肉那個人渣!” “這個學校學費超高,超有錢,為了息事甯人買通警察也不是不可能啊。
” “警方進行了婦科檢查,要求公布檢查的照片!” “要求公布校長辦公室的視頻!” “要求警方公布調查的名單,我們也要去調查!” “現實版《熔爐》啊!” 甚至還有一些滿口胡謅的。
“我大姨的鄰居的兒子的高中同桌就是這學校畢業的,她也被性侵過。
” “這校長以前是鎮裡的,鎮小學的女生有一半他都玩過。
” …… 總之,整個網絡上可以說是群情激憤,對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絲毫不信。
遇到這種事情,警方還是很頭疼的。
所謂的公布女孩的隐私部位照片,那是絕對不可能的,這種作為證據使用的涉及隐私的照片,别說無關人等了,非辦案人員都是不能看的。
公布調查名單,那也是不可能的,畢竟作為警方側面了解情況的證人,也是需要被警方保護身份的,不然得被電話騷擾到瘋。
至于監控,警方該調取的都調取了,但校長還不至于未蔔先知地在自己的辦公室裡面裝個監控。
涉及辦案細節和個人隐私,警方都是會積極保護的。
如果為了不被網民罵,就可以犧牲掉當事人的尊嚴和隐私的話,那警方也就太沒有擔當了。
可是,除了這些,剩下的就是警方的客觀證據了。
可是這些證據對網民來說是沒用的,因為他們既然不相信警方,那怎麼會相信警方的鑒定結論? 這就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了:證有容易,證無難。
正當區公安分局宣傳部門焦頭爛額的時候,第二波網絡攻擊到來了。
最先被爆出的,是韋氏忠的個人資料。
這份資料可以說是非常詳盡,從韋校長個人的信息資料到家庭情況,從他的個人履曆到獲獎情況,再到他的家庭住址和聯系方式,幾乎面面俱到。
若不是在網絡上傳播,給人感覺這就是一份個人履曆表。
顯然,這些資料一爆出來,韋校長瞬間倒了黴。
警方知道他倒黴,是在他的信息資料被爆出來後的第二天。
韋校長來派出所報了案。
這時候的韋校長精神已經處于一種瀕臨崩潰的狀态。
他的電話根本不敢開機,一開機就是各種污言穢語的短信、微信,甚至電話會一直不停地響,接通了就是一頓對他祖宗的問候。
這還是次要的,關鍵是他有家不能回,家門口總有幾個人遊蕩,在他家門口用油漆寫上“色狼”“禽獸”“敗類”等詞。
甚至連韋校長的老婆和孩子也不堪其擾,躲去了外地找清靜。
本來認為韋校長是個大好人的親朋好友和鄰居們,此時也禁不住“衆口铄金”,開始對韋校長戴起了有色眼鏡,覺得網民的意見還是要信一點的;對這個人,還是要離得遠一點的。
最讓韋校長受不了的,平時和他走動最多的一個朋友,帶着孫女在街上看到了他,一把把孫女就摟懷裡了,生怕韋校長會對他孫女怎麼樣似的。
派出所也受案了,到韋校長家附近抓了兩個寫大字的人,拘留了幾天。
警方能做的,也就這些了。
其次,是兩段視頻。
一段是事發當天下午,花花冒雪抱着一摞卷子走進校長辦公樓的大門。
另一段是二十七分鐘後,花花跌跌撞撞地離開校長辦公樓。
這兩段視頻不是監控視頻,而是有人拿手機拍攝的。
警方查了一下,查不到拍攝者是誰。
但是這視頻更是給了網民一些說辭:警察你說,如果不是校長動了手腳,這兩段前後狀态完全不一緻的視頻怎麼解釋? 再次,是一張照片。
照片裡是市領導和包括韋氏忠在内的校董成員們握手的照片,氣氛顯得格外親熱。
這隻是一張放在學校網站上的照片,題為“市領導親切慰問我校教職員工,并表彰優秀教師”,照片上注明了市領導、韋氏忠,用以說明兩者之間的親密關系。
網民們都确信韋氏忠的“背景”不一般,卻并沒有人去看看這張照片的出處。
最後,也是最具殺傷力的一波。
一個圓臉的中年女人,在鏡頭前哭訴,說自己的女兒在小學的時候,曾經被時任某小學校長的韋氏忠長期性侵和威脅。
這段視頻基本上是坐實了韋校長性侵女學生的“事實”。
網民們都覺得韋校長長期利用自己堅實的“背景”做一些令人不齒的勾當,政府、公安都成了他的保護傘,受害者家屬為了孩子考慮也不敢發聲,以緻他現在還逍遙法外。
雖然警方盡全力去尋找這個哭訴的母親,但始終找不到她的真實身份。
一方面鑒于後來這些所謂的“證據”的蹊跷,另一方面也确實是頂不住輿論的壓力,在省公安廳的介入下,南安市公安局正式受理,并複核此案。
未曾想,這一複核,還真就複核出了問題。
3 這裡所說的問題,并不是韋校長有什麼問題。
在經過了兩天的複核後,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偵查部門,幾乎找到了原來所有可以做證的人,甚至找到了更多可以證實韋校長品行的人。
但其實這是沒有用的,因為網民可以說他是“道貌岸然”。
刑警們也嘗試去找那些故意放出所謂證據的人、拍攝花花當天視頻的人和那個在鏡頭前哭訴的母親,也一樣絲毫沒有頭緒。
這就有意思了,既然可以在鏡頭前哭訴自己女兒的遭遇、可以公布自己拍攝的證據,為什麼就不選擇去報警呢?甚至連警方去尋找,都找不到。
這是一個挺矛盾的問題。
而真正發現确實有問題的,是蕭望、蕭朗的媽媽——蕭聞天的老婆傅如熙。
顯然,複核案件不可能僅僅是重新調查。
為了防止下級公安機關有舞弊現象,或者因為能力有限而出現鑒定錯誤,所有的鑒定還是要重新做一遍的。
花花會陰部沒有損傷這一點,倒是沒有争議,畢竟區公安分局的女法醫在婦科醫生對花花進行婦科檢查的時候,進行了拍照,并且錄像。
如果真的有隐瞞下來的損傷,視頻裡也就完全暴露了。
有争議的,是内褲上的血。
區公安分局DNA檢驗師的工作流程是這樣的:拿到嫌疑内褲,對内褲上的血迹剪取了三小塊,直接進行前期處理,并放進了機器,得出的結果是,未見男性DNA基因型,DNA基因型和花花本人一緻。
在傅如熙的眼裡,這樣的操作,是不完善的。
1996年DNA技術開始在全國推廣以後,迅速取代了血型鑒定技術。
因為血型鑒定隻能排除、不能認定,所以在可以直接進行同一認定的DNA檢驗技術面前瞬間失去了它的功效。
可是,這不能說它是無用的。
以前,在血型鑒定之前,要先進行預實驗,考慮是血之後,再進行确認實驗,确定這個斑迹就是血,然後進行種屬實驗,确定是人血,最終才進行ABO血型的鑒定。
而現在,DNA實驗室把前面的步驟幾乎全部省略掉了。
因為很簡單,如果不是血,就做不出DNA,如果不是人血,就做不出僅僅屬于人類的DNA圖譜。
所以,看起來,那些費事的步驟是沒有用的。
對可疑斑迹進行預實驗、确認實驗的,基本都是法醫在現場發現了斑迹,做一下實驗,這樣可以保證送檢的檢材是有效的。
而在這個案子中,這個環節就被忽略掉了。
送檢的辦案人員認為,這條内褲上不是血還能是什麼?所以并沒有進行前期實驗。
而DNA檢驗師們,直接把檢材放進了機器做DNA,也确實做出了DNA,那麼這不是血還能是什麼? 他們忽略了一點,内褲上的分泌物,也是可以做出DNA的。
嚴謹的傅如熙,依舊保持着良好的職業習慣。
雖然送到她這裡來的檢材100%都是沒問題的,但這并沒有讓她輕易省略掉工作步驟。
傅如熙按照操作規程,剪取了小塊内褲,進行了血迹的預實驗,結果是,陰性。
傅如熙很是驚訝,于是又剪了一塊,還是陰性。
确證試驗,依舊是陰性。
通俗點說,内褲上沒血。
DNA的結果,是内褲上黏附的分泌物的DNA。
既然不是血,那這一大片紅色又會是什麼呢?傅如熙連夜叫來了理化部門,對内褲上的紅色斑迹進行了理化成分的分析。
結果是:甘油、酒精、甲醛、樹膠、抗氧化劑、酸性大紅等。
通俗點說,這和紅墨水的成分一緻。
所以,沒有損傷,沒有流血,更沒有之前推測的月經初潮。
看似這對案件的辦理并沒有多少幫助,這個紅墨水并不能幫助警方證明花花沒有被性侵。
但随後出現的問題是比較大的。
紅墨水是從哪裡來的?總不能是寫作業不小心滴進内褲裡的吧?而且從對韋校長辦公室的勘查記錄來看,也沒有紅墨水,都是中性筆,現在哪還有人用紅墨水? 難道,這是一起“碰瓷”案? 難道,是花花的母親為了訛學
校長則辯解說,自己确實在收取試卷之後,給花花倒了杯水,是想通過她了解一下班級同學的情況。
整個對話過程都很正常,直到花花離開辦公室,什麼也沒有發生。
既然這樣,重任就交給刑事技術了。
南安市江北區公安分局派出女法醫帶着花花到了南安市第一人民醫院婦科進行了檢查,經過檢查,确認花花處女膜完整,會陰部未見明顯損傷。
不放心的刑警們,又提取了花花的會陰部擦拭物和帶血的内褲送區公安分局DNA室進行了檢驗,經過檢驗,确認這兩處檢材裡的DNA分型和花花認定同一,并未發現其他人,尤其是其他男人的DNA。
如果說花花當天洗了澡,可能遺失證據的話,那麼内褲上的證據還是很可靠的。
證據是不支持花花母親的推測的。
當然,警方也考慮過兩個問題。
第一,既然會陰部沒有損傷,那麼為什麼内褲上有血?既然不放心醫生的檢查結果,警察又帶花花去了市裡醫院進行檢查,檢查的時候,女法醫全程在場,甚至拍攝了隐私部位的照片,并對檢查過程進行了全程錄像。
确實,沒有任何損傷。
那麼,這裡的血,隻有一種解釋,那就是月經初潮來了。
第二,花花既然當天下午一直處于渾渾噩噩的狀态,當然不可能是因為喝多了酒,很有可能是受某種藥物的影響。
可是警方提取了花花的血液和尿液進行理化分析後,未發現任何藥物。
當然這個也很好解釋,畢竟報警是第二天的事情了,一個十二歲的青少年,代謝能力是很強的,一天的時間是可以把藥物代謝殆盡的。
雖然沒有證據,調查工作卻不能放下。
經過調查,校長名叫韋氏忠,今年五十八歲,投入教育事業也有三十六年了。
這三十六年來,韋校長一直兢兢業業,從鄉鎮的民辦教師開始做起,慢慢地成了全區、全市的優秀教師,再成為公辦小學、中學的校長,可以說是桃李滿天下。
五十五歲的時候,韋氏忠受雇于國棟中學的校董事會,成為該中學的校長,并承擔一個重點班的班主任工作。
經過三年工作,他送出的第一批初中畢業生,升入省重點高中率為百分之九十八,也就是說全班五十個同學,隻有一個上了市重點,其他全部上了省重點。
花花這個班是他帶的第二個初中班。
警方選取了一些他的同事、老領導、學生和家長進行詢問,大家對韋校長的為人可以說是紛紛點贊,韋校長有着極好的口碑。
評價中除了說他有一個容易着急上火的脾氣之外,并沒有任何不良評價。
那麼,僅僅憑當事人的一句話、一條帶血的内褲,是不可能立案的。
于是,刑警隊向花花的母親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書》,并且在微博上發布了調查通報。
讨說法沒能讨着,聽警察這意思,還是報假案?花花的母親,還有大批看熱鬧的網民不樂意了,紛紛質疑。
即便有幾個警察大V在微博上拼了命地辟謠、科普,但是效果還是不佳。
“如果沒有用藥,為什麼會渾渾噩噩?” “如果沒有被性侵,為什麼内褲上有血?” “如果隻是猥亵,而不是強奸,會不會查不出損傷?” “如果洗了澡是不是就查不出他的DNA了?” 這隻是問問題,還有一些“共情”的。
“如果不是真的被性侵,誰會拿自己的女兒出來說事?” “聽說花花媽去學校的時候,校長都差點兒跪下了,沒幹缺德事幹嗎要跪?” “女孩才十二歲,怎麼會說謊?我十二歲的時候從不說謊。
” “那杯水裡肯定有問題,要求調查校長辦公室裡所有的水!” 更有一些看熱鬧不嫌事大的。
“人肉那個人渣!” “這個學校學費超高,超有錢,為了息事甯人買通警察也不是不可能啊。
” “警方進行了婦科檢查,要求公布檢查的照片!” “要求公布校長辦公室的視頻!” “要求警方公布調查的名單,我們也要去調查!” “現實版《熔爐》啊!” 甚至還有一些滿口胡謅的。
“我大姨的鄰居的兒子的高中同桌就是這學校畢業的,她也被性侵過。
” “這校長以前是鎮裡的,鎮小學的女生有一半他都玩過。
” …… 總之,整個網絡上可以說是群情激憤,對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絲毫不信。
遇到這種事情,警方還是很頭疼的。
所謂的公布女孩的隐私部位照片,那是絕對不可能的,這種作為證據使用的涉及隐私的照片,别說無關人等了,非辦案人員都是不能看的。
公布調查名單,那也是不可能的,畢竟作為警方側面了解情況的證人,也是需要被警方保護身份的,不然得被電話騷擾到瘋。
至于監控,警方該調取的都調取了,但校長還不至于未蔔先知地在自己的辦公室裡面裝個監控。
涉及辦案細節和個人隐私,警方都是會積極保護的。
如果為了不被網民罵,就可以犧牲掉當事人的尊嚴和隐私的話,那警方也就太沒有擔當了。
可是,除了這些,剩下的就是警方的客觀證據了。
可是這些證據對網民來說是沒用的,因為他們既然不相信警方,那怎麼會相信警方的鑒定結論? 這就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了:證有容易,證無難。
正當區公安分局宣傳部門焦頭爛額的時候,第二波網絡攻擊到來了。
最先被爆出的,是韋氏忠的個人資料。
這份資料可以說是非常詳盡,從韋校長個人的信息資料到家庭情況,從他的個人履曆到獲獎情況,再到他的家庭住址和聯系方式,幾乎面面俱到。
若不是在網絡上傳播,給人感覺這就是一份個人履曆表。
顯然,這些資料一爆出來,韋校長瞬間倒了黴。
警方知道他倒黴,是在他的信息資料被爆出來後的第二天。
韋校長來派出所報了案。
這時候的韋校長精神已經處于一種瀕臨崩潰的狀态。
他的電話根本不敢開機,一開機就是各種污言穢語的短信、微信,甚至電話會一直不停地響,接通了就是一頓對他祖宗的問候。
這還是次要的,關鍵是他有家不能回,家門口總有幾個人遊蕩,在他家門口用油漆寫上“色狼”“禽獸”“敗類”等詞。
甚至連韋校長的老婆和孩子也不堪其擾,躲去了外地找清靜。
本來認為韋校長是個大好人的親朋好友和鄰居們,此時也禁不住“衆口铄金”,開始對韋校長戴起了有色眼鏡,覺得網民的意見還是要信一點的;對這個人,還是要離得遠一點的。
最讓韋校長受不了的,平時和他走動最多的一個朋友,帶着孫女在街上看到了他,一把把孫女就摟懷裡了,生怕韋校長會對他孫女怎麼樣似的。
派出所也受案了,到韋校長家附近抓了兩個寫大字的人,拘留了幾天。
警方能做的,也就這些了。
其次,是兩段視頻。
一段是事發當天下午,花花冒雪抱着一摞卷子走進校長辦公樓的大門。
另一段是二十七分鐘後,花花跌跌撞撞地離開校長辦公樓。
這兩段視頻不是監控視頻,而是有人拿手機拍攝的。
警方查了一下,查不到拍攝者是誰。
但是這視頻更是給了網民一些說辭:警察你說,如果不是校長動了手腳,這兩段前後狀态完全不一緻的視頻怎麼解釋? 再次,是一張照片。
照片裡是市領導和包括韋氏忠在内的校董成員們握手的照片,氣氛顯得格外親熱。
這隻是一張放在學校網站上的照片,題為“市領導親切慰問我校教職員工,并表彰優秀教師”,照片上注明了市領導、韋氏忠,用以說明兩者之間的親密關系。
網民們都确信韋氏忠的“背景”不一般,卻并沒有人去看看這張照片的出處。
最後,也是最具殺傷力的一波。
一個圓臉的中年女人,在鏡頭前哭訴,說自己的女兒在小學的時候,曾經被時任某小學校長的韋氏忠長期性侵和威脅。
這段視頻基本上是坐實了韋校長性侵女學生的“事實”。
網民們都覺得韋校長長期利用自己堅實的“背景”做一些令人不齒的勾當,政府、公安都成了他的保護傘,受害者家屬為了孩子考慮也不敢發聲,以緻他現在還逍遙法外。
雖然警方盡全力去尋找這個哭訴的母親,但始終找不到她的真實身份。
一方面鑒于後來這些所謂的“證據”的蹊跷,另一方面也确實是頂不住輿論的壓力,在省公安廳的介入下,南安市公安局正式受理,并複核此案。
未曾想,這一複核,還真就複核出了問題。
3 這裡所說的問題,并不是韋校長有什麼問題。
在經過了兩天的複核後,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的偵查部門,幾乎找到了原來所有可以做證的人,甚至找到了更多可以證實韋校長品行的人。
但其實這是沒有用的,因為網民可以說他是“道貌岸然”。
刑警們也嘗試去找那些故意放出所謂證據的人、拍攝花花當天視頻的人和那個在鏡頭前哭訴的母親,也一樣絲毫沒有頭緒。
這就有意思了,既然可以在鏡頭前哭訴自己女兒的遭遇、可以公布自己拍攝的證據,為什麼就不選擇去報警呢?甚至連警方去尋找,都找不到。
這是一個挺矛盾的問題。
而真正發現确實有問題的,是蕭望、蕭朗的媽媽——蕭聞天的老婆傅如熙。
顯然,複核案件不可能僅僅是重新調查。
為了防止下級公安機關有舞弊現象,或者因為能力有限而出現鑒定錯誤,所有的鑒定還是要重新做一遍的。
花花會陰部沒有損傷這一點,倒是沒有争議,畢竟區公安分局的女法醫在婦科醫生對花花進行婦科檢查的時候,進行了拍照,并且錄像。
如果真的有隐瞞下來的損傷,視頻裡也就完全暴露了。
有争議的,是内褲上的血。
區公安分局DNA檢驗師的工作流程是這樣的:拿到嫌疑内褲,對内褲上的血迹剪取了三小塊,直接進行前期處理,并放進了機器,得出的結果是,未見男性DNA基因型,DNA基因型和花花本人一緻。
在傅如熙的眼裡,這樣的操作,是不完善的。
1996年DNA技術開始在全國推廣以後,迅速取代了血型鑒定技術。
因為血型鑒定隻能排除、不能認定,所以在可以直接進行同一認定的DNA檢驗技術面前瞬間失去了它的功效。
可是,這不能說它是無用的。
以前,在血型鑒定之前,要先進行預實驗,考慮是血之後,再進行确認實驗,确定這個斑迹就是血,然後進行種屬實驗,确定是人血,最終才進行ABO血型的鑒定。
而現在,DNA實驗室把前面的步驟幾乎全部省略掉了。
因為很簡單,如果不是血,就做不出DNA,如果不是人血,就做不出僅僅屬于人類的DNA圖譜。
所以,看起來,那些費事的步驟是沒有用的。
對可疑斑迹進行預實驗、确認實驗的,基本都是法醫在現場發現了斑迹,做一下實驗,這樣可以保證送檢的檢材是有效的。
而在這個案子中,這個環節就被忽略掉了。
送檢的辦案人員認為,這條内褲上不是血還能是什麼?所以并沒有進行前期實驗。
而DNA檢驗師們,直接把檢材放進了機器做DNA,也确實做出了DNA,那麼這不是血還能是什麼? 他們忽略了一點,内褲上的分泌物,也是可以做出DNA的。
嚴謹的傅如熙,依舊保持着良好的職業習慣。
雖然送到她這裡來的檢材100%都是沒問題的,但這并沒有讓她輕易省略掉工作步驟。
傅如熙按照操作規程,剪取了小塊内褲,進行了血迹的預實驗,結果是,陰性。
傅如熙很是驚訝,于是又剪了一塊,還是陰性。
确證試驗,依舊是陰性。
通俗點說,内褲上沒血。
DNA的結果,是内褲上黏附的分泌物的DNA。
既然不是血,那這一大片紅色又會是什麼呢?傅如熙連夜叫來了理化部門,對内褲上的紅色斑迹進行了理化成分的分析。
結果是:甘油、酒精、甲醛、樹膠、抗氧化劑、酸性大紅等。
通俗點說,這和紅墨水的成分一緻。
所以,沒有損傷,沒有流血,更沒有之前推測的月經初潮。
看似這對案件的辦理并沒有多少幫助,這個紅墨水并不能幫助警方證明花花沒有被性侵。
但随後出現的問題是比較大的。
紅墨水是從哪裡來的?總不能是寫作業不小心滴進内褲裡的吧?而且從對韋校長辦公室的勘查記錄來看,也沒有紅墨水,都是中性筆,現在哪還有人用紅墨水? 難道,這是一起“碰瓷”案? 難道,是花花的母親為了訛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