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滅門兇宅
關燈
小
中
大
規定是晚上不允許家屬陪床。
這個區域的交通極不發達,來這裡住院的各區、縣的病人家屬,為了方便起見,就在醫院對面的平房區找個小旅社住下。
所以旅社住的家屬往往都會住上十來天,完成伺候病人的任務。
平房區中生意最好的黑旅社應該是區域邊緣、正對醫院的幾家,畢竟距離上是最近的。
位處區域中央的趙元旅社,生意不溫不火。
但街坊鄰居都說,畢竟醫院附近沒有什麼回頭客,如果做生意靠的是回頭客,趙元家應該是最好的。
因為趙元對自己的租客非常好,除了每天定時幫助打掃房間衛生、贈送果盤以外,還經常幫租客做飯、洗衣服,這種超高品質的服務,讓租客們紛紛豎起大拇指。
用趙元的話說,能來伺候病人的家屬,都是有孝心的。
尤其是那些年輕人,來伺候父母的,在這個年代難能可貴。
所以,越是年輕的租客,趙元對他們的照顧越是無微不至。
當然,這還源于趙元的獨子在十年前因為車禍去世,一對老夫妻相依為命,看到年輕人也總會有代入感而顯得親切些。
然而,命案就恰恰發生在了這個與人為善的老闆身上。
報案人是一個叫作趙大花的70歲老人。
趙大花算是趙元的遠房親戚,所以宅基地也都挨着。
趙大花每天都會坐在自己家的門口聽收音機,這麼一坐就是一整天。
隻有每周二的時候,趙大花會去城裡的兒子家裡幫忙打掃一次衛生。
趙大花的家門口,其實也就是趙元的家門口,所以平時趙元家裡的一舉一動,趙大花都是了如指掌的,可未曾想,發案的時間恰恰就是周二。
周三早晨,趙大花從城裡回來的時候,發現趙元家的院落大門是開着的,門口放着的印有“趙元旅社”幾個大字的燈箱偏移了位置。
出于關心,趙大花叫了幾聲趙元的名字,沒見回應。
這種現象是極少見的,因為趙元不在家的時候,趙元的妻子方克霞在家裡,也會答應她。
趙大花于是有了疑惑,推門進了趙元家的院落。
趙元家是一個小院落,說是院落也不準确,因為并沒有像樣的院子。
八間房子,四四相對,分布在一個兩米寬的過道兩側,房子也是相連的。
這樣,八間房子和前門、後圍牆,就形成了一個小小的院落。
趙元夫婦住在前門口的房子裡,有一扇裝了鐵栅欄的窗戶對着大門,算是做成了一個接待處。
這就像是一個招待所,大門口通常有這麼一個門房,租客可以推開自動關閉的院門進入院内,在門房處和趙元交流,然後交錢領鑰匙去自己開的房間。
旅社的八間房屋中,除了趙元夫婦居住的一間以外,對面一間隔成了衛生間、淋浴間和廚房,是公用的。
八間房屋也就數這兩間面積是最大的,每間大約有四十平方米,而其他六間可以供旅客居住的房屋,每間也就二十平方米。
走進趙元家的院落,趙大花就有了一種不祥的感覺。
因為院落内的中央過道上,似乎可以看到一些殷紅的痕迹,像是血足迹。
畢竟是清早,陽光斜斜地從門房窗口處照進門房内。
趙大花發現,門房原有的窗簾已經被扯落,而趙元住處的地面上全是殷紅的血迹,整個房間凡是能存放物品的地方已經全部被翻開,錢盒打翻在地上,把清晨的陽光反射得格外刺眼。
在牆壁和房門的陰影裡,黑乎乎的似乎有什麼東西,不過,趙大花早已沒有了膽量再去細看,她連滾帶爬地跑回自己的家裡,用固定電話報了警。
第一批趕來核實情況的派出所民警完全沒有想到自己的轄區内會發生這麼大的案件。
這起案件中,一共死亡了五人。
除了死亡人數很多以外,案件也是非常惡劣的,因為五個人都是全身被纏滿了塑料透明膠帶,而且,每個人都被執行了“斬首”。
中心現場是在趙元夫婦居住的四十平方米的平房裡,幹淨整潔的房間已經完全被翻亂,潔白的地闆磚上,盡是血迹。
五具屍體的身下,都有巨大的血泊。
死去的五個人分别是趙元、方克霞,以及三個租客。
三個租客中,有一個是五十多歲的中年男人馮起,因為妻子罹患乳腺癌住院而在這裡租住。
馮起是北安市北苑縣地産公司的下崗職工,下崗後在一家養雞場打工,收入不太可觀。
另外兩個租客是一對二十多歲的年輕夫妻,男的叫李江江,女的叫程源。
這一對小夫妻是北安市郊區的農民,但平時在市裡打工。
李江江的母親因為腦溢血住院,李江江一個人照顧不過來,于是和妻子一起在工地上請了假,到醫院附近照顧母親。
五個人全身被纏滿了膠帶,整齊地排列在中心現場的地面上,就像是五個蠶蛹一樣,形态可怖。
細看上去,能發現每個人的頸部正中都有巨大的切口,而現場大量的血迹都是從這裡噴湧而出的。
如此惡性的案件,這兩個出警的派出所民警一輩子也沒見到過,于是趕緊在現場周邊拉起了警戒帶,并且第一時間通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到場支援。
對刑警來說,最害怕的就是一些流竄作案的搶劫殺人案件。
雖然這類案件的偵破率也非常之高,但是需要刑警們付出的努力也是非常大的。
所以,在進入一個惡性殺人的命案現場之時,刑警們最關注的事情是這個案件究竟是不是熟人作案。
雖然說這種現場環境,這種被嚴重翻亂的現場情況,在流竄搶劫殺人案件中經常能看見,但刑事技術民警還是很快給刑警們吃了一顆定心丸。
雖然現場有大量的血迹,遮蓋了灰塵加層足迹(5),但是現場所有的血足迹,都是拖鞋印,且所有的血足迹的拖鞋印,都不是五名死者的。
而且,留下拖鞋印的三雙拖鞋,都還留在了中心現場房屋的門口。
這樣的線索就很有價值了,至少說明了四個問題:一、犯罪分子殺完人走動的時候,穿的是拖鞋,且離開的時候換了鞋。
二、作案人可能有三個人。
三、因為是在門房處換鞋的,所以不是住店的客人。
四、五名死者被控制的時候,還沒有大量流血。
什麼流竄犯來搶劫的時候還會換鞋? 另一組刑事技術人員也很快就給出了同樣的結論。
這一組民警現場勘查的任務是在附近尋找還能使用的攝像探頭。
雖然現場區域附近沒有攝像探頭,但是細心的民警還是發現門房屋頂的拐角處安裝了一處攝像探頭。
這處攝像探頭直接對着門房的窗戶,也就是說,有人在窗口逗留、詢問、住店、繳費什麼的,都會留下影像。
這一處發現實在是非常有價值。
經勘查,這處攝像探頭連接在門房的電腦之上,可是民警對電腦進行勘查後發現,這處攝像探頭的記錄,到周二下午六點半的時候,戛然而止,也就是說,在案發之前,有人将攝像探頭斷了電。
因為采取的都是明線,所以民警很容易發現,攝像探頭的取電電源是穿過屋頂和院外的燈箱連接在一起,再一起走線到室内取電的。
有人如果在院外燈箱處切斷電線,攝像探頭也就停止工作了。
民警不知道趙元為什麼使用這麼傻的辦法連線,但是民警知道了為什麼趙元旅社的燈箱會有移動的痕迹。
雖然燈箱上的灰層減層痕迹提示兇手戴了手套,提取不到任何指紋和DNA,但至少說明,兇手對現場的環境非常熟悉,對攝像探頭的位置、連線情況都是了如指掌的。
攝像探頭的記錄是到周二下午六點半,而之前的記錄都還保存在電腦裡,兇手沒有破壞電腦,說明他有把握自己的影像并沒有被儲存在電腦裡。
沒有到門房處“踩點”,熟悉現場環境,而且對攝像探頭的情況很了解,那就必然是熟人作案了。
趙元的生活圈子很小,就在這個區域;兇手又是三個人。
這兩個限制性條件,為案件的偵破提供了非常好的條件。
3 偵查部門随後分成了兩組,一組對這片區域歸屬的數千人進行逐一摸排,另一組人則對這片區域僅有的幾個公安攝像探頭進行了觀看。
很快,案件就出現了轉機。
偵查人員在區域路口的攝像探頭裡,發現了三個人同行的影像。
雖然這個路口的攝像探頭并不能反映出三個人是從外界進入這個區域,還是從這個區域往外界走,但是三個人同行這一特點,自然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周二晚間七點半的時候,這三個人出現在了視頻監控的視野裡。
這是一個非常敏感的時間點,既然兇手于當天晚上六點半斷了監控視頻的電,并且開始作案,那麼七點半也差不多完成了全部的作案過程了。
更關鍵的是,警方通過三個人模糊的衣着狀态和背影身形,很快鎖定了這片區域裡的兩家住戶。
楊姓人家的父子——51歲的楊壯和23歲的楊天其,還有楊家對門鄰居趙家的30歲的趙匡。
這三個人關系密切,經常一起出入,遊手好閑,吃喝嫖賭什麼都做。
尤其是有人反映,這三個人沒有正式的工作,會在附近工地、醫院接一些散活來維持生活。
他們因為生活拮據,所以經常會幹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雖然還沒有被公安處罰過,沒有前科劣迹,但是口碑是很差的。
不過,一直與人為善的趙元夫婦對這三個人倒是很好的。
趙大花反映,趙元每年制作的鹹肉、香腸,經常會送給他們三人一點。
最重要的線索是,這三個人,偶爾會在趙元不忙的時候,來趙元家裡,在中心現場所在的趙元的住處打麻将,而趙元住處确實擺着一台自動麻将機。
趙大花說,趙元這個人沒什麼愛好,就是偶爾會和朋友打打麻将。
即便是有一些賭博性質,但是他們的籌碼都是很小的,開一局牌也就一兩塊錢,打一下午,輸赢也超不過一百,所以,不太可能是賭資糾紛。
不管這三個人出于什麼動機去搶劫,他們三人同行、和死者家非常熟悉、偶爾會進出于死者家,憑這三點,警方就足以懷疑他們了。
傅元曼在身後的大屏幕上開始播放這三個人經過公安攝像探頭的影像。
畫面中,高個子的趙匡一邊走,一邊把胳膊搭在了楊天其的肩膀上,而一旁的楊壯一直把手揣在褲子口袋裡,低頭走路。
“他們應該不是兇手。
”淩漠自言自語道。
但是聽覺超常的蕭朗還是聽見了,朗聲說:“你咋知道他們不是兇手?” “七點半如果作完案了,而行走步态很輕松正常,不符合犯罪心理學的觀點。
”淩漠說。
“那也許是裝的呢!”蕭朗說,“就幾秒鐘的影像。
” “所以我說‘應該’,而不是‘肯定’。
”淩漠說,“兇手身上很有可能沾血,七點半的時候,天也剛剛黑,走在到處都是熟人的地方,沒理由不去故意遮擋衣物上可能黏附的血迹。
” 傅元曼站在講台上,似乎沒有聽見淩漠、蕭朗二人的議論,繼續介紹案情。
警方在獲取這一重要情報之後,立即采取行動,于案發當天晚上就把正在家裡呼呼大睡的三個人控制起來了。
在申請到搜查令之後,現場勘查人員對三人所屬的兩個家庭的住處進行了搜查。
很快,警方就在趙匡的家裡搜查到了兩部蘋果手機和一部華為手機,經檢驗,分别屬于被害人李江江、程源和馮起。
對楊家進行搜查的民警,也尋找到了一條金項鍊和一枚金戒指,經辨認,分别屬于被害人程源和方克霞。
負責現場勘查的民警并沒有因為搜獲重要物證而滿足,他們繼續對兩座房子進行了細緻搜查,一共搜出人民币現金約一萬元。
而有一些鈔票上,似乎還有殷紅的血迹。
被警方拘留的三個人在三間不同的審訊室裡,紛紛喊冤,都稱自己這幾天都沒有去過趙元家裡,也沒有見過趙元,更不可能殺人了。
對于周二下午的不在場證據,三人均不能提供。
據三人說,當天下午,三個人都在家裡睡覺,三個人能互相證明,沒有其他人可以證明。
一直睡到晚上七點,三個人起床相約去吃個晚飯,然後去隔壁鎮子上的一個小賭場試試手氣,當天晚上他們玩了通宵,還赢了不少錢。
僅此而已,根本不可能殺人。
在審訊不下去的時候,警方向三個人出示了三個證據。
一是從他們家裡搜查出的上述手機和金銀首飾;二
這個區域的交通極不發達,來這裡住院的各區、縣的病人家屬,為了方便起見,就在醫院對面的平房區找個小旅社住下。
所以旅社住的家屬往往都會住上十來天,完成伺候病人的任務。
平房區中生意最好的黑旅社應該是區域邊緣、正對醫院的幾家,畢竟距離上是最近的。
位處區域中央的趙元旅社,生意不溫不火。
但街坊鄰居都說,畢竟醫院附近沒有什麼回頭客,如果做生意靠的是回頭客,趙元家應該是最好的。
因為趙元對自己的租客非常好,除了每天定時幫助打掃房間衛生、贈送果盤以外,還經常幫租客做飯、洗衣服,這種超高品質的服務,讓租客們紛紛豎起大拇指。
用趙元的話說,能來伺候病人的家屬,都是有孝心的。
尤其是那些年輕人,來伺候父母的,在這個年代難能可貴。
所以,越是年輕的租客,趙元對他們的照顧越是無微不至。
當然,這還源于趙元的獨子在十年前因為車禍去世,一對老夫妻相依為命,看到年輕人也總會有代入感而顯得親切些。
然而,命案就恰恰發生在了這個與人為善的老闆身上。
報案人是一個叫作趙大花的70歲老人。
趙大花算是趙元的遠房親戚,所以宅基地也都挨着。
趙大花每天都會坐在自己家的門口聽收音機,這麼一坐就是一整天。
隻有每周二的時候,趙大花會去城裡的兒子家裡幫忙打掃一次衛生。
趙大花的家門口,其實也就是趙元的家門口,所以平時趙元家裡的一舉一動,趙大花都是了如指掌的,可未曾想,發案的時間恰恰就是周二。
周三早晨,趙大花從城裡回來的時候,發現趙元家的院落大門是開着的,門口放着的印有“趙元旅社”幾個大字的燈箱偏移了位置。
出于關心,趙大花叫了幾聲趙元的名字,沒見回應。
這種現象是極少見的,因為趙元不在家的時候,趙元的妻子方克霞在家裡,也會答應她。
趙大花于是有了疑惑,推門進了趙元家的院落。
趙元家是一個小院落,說是院落也不準确,因為并沒有像樣的院子。
八間房子,四四相對,分布在一個兩米寬的過道兩側,房子也是相連的。
這樣,八間房子和前門、後圍牆,就形成了一個小小的院落。
趙元夫婦住在前門口的房子裡,有一扇裝了鐵栅欄的窗戶對着大門,算是做成了一個接待處。
這就像是一個招待所,大門口通常有這麼一個門房,租客可以推開自動關閉的院門進入院内,在門房處和趙元交流,然後交錢領鑰匙去自己開的房間。
旅社的八間房屋中,除了趙元夫婦居住的一間以外,對面一間隔成了衛生間、淋浴間和廚房,是公用的。
八間房屋也就數這兩間面積是最大的,每間大約有四十平方米,而其他六間可以供旅客居住的房屋,每間也就二十平方米。
走進趙元家的院落,趙大花就有了一種不祥的感覺。
因為院落内的中央過道上,似乎可以看到一些殷紅的痕迹,像是血足迹。
畢竟是清早,陽光斜斜地從門房窗口處照進門房内。
趙大花發現,門房原有的窗簾已經被扯落,而趙元住處的地面上全是殷紅的血迹,整個房間凡是能存放物品的地方已經全部被翻開,錢盒打翻在地上,把清晨的陽光反射得格外刺眼。
在牆壁和房門的陰影裡,黑乎乎的似乎有什麼東西,不過,趙大花早已沒有了膽量再去細看,她連滾帶爬地跑回自己的家裡,用固定電話報了警。
第一批趕來核實情況的派出所民警完全沒有想到自己的轄區内會發生這麼大的案件。
這起案件中,一共死亡了五人。
除了死亡人數很多以外,案件也是非常惡劣的,因為五個人都是全身被纏滿了塑料透明膠帶,而且,每個人都被執行了“斬首”。
中心現場是在趙元夫婦居住的四十平方米的平房裡,幹淨整潔的房間已經完全被翻亂,潔白的地闆磚上,盡是血迹。
五具屍體的身下,都有巨大的血泊。
死去的五個人分别是趙元、方克霞,以及三個租客。
三個租客中,有一個是五十多歲的中年男人馮起,因為妻子罹患乳腺癌住院而在這裡租住。
馮起是北安市北苑縣地産公司的下崗職工,下崗後在一家養雞場打工,收入不太可觀。
另外兩個租客是一對二十多歲的年輕夫妻,男的叫李江江,女的叫程源。
這一對小夫妻是北安市郊區的農民,但平時在市裡打工。
李江江的母親因為腦溢血住院,李江江一個人照顧不過來,于是和妻子一起在工地上請了假,到醫院附近照顧母親。
五個人全身被纏滿了膠帶,整齊地排列在中心現場的地面上,就像是五個蠶蛹一樣,形态可怖。
細看上去,能發現每個人的頸部正中都有巨大的切口,而現場大量的血迹都是從這裡噴湧而出的。
如此惡性的案件,這兩個出警的派出所民警一輩子也沒見到過,于是趕緊在現場周邊拉起了警戒帶,并且第一時間通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到場支援。
對刑警來說,最害怕的就是一些流竄作案的搶劫殺人案件。
雖然這類案件的偵破率也非常之高,但是需要刑警們付出的努力也是非常大的。
所以,在進入一個惡性殺人的命案現場之時,刑警們最關注的事情是這個案件究竟是不是熟人作案。
雖然說這種現場環境,這種被嚴重翻亂的現場情況,在流竄搶劫殺人案件中經常能看見,但刑事技術民警還是很快給刑警們吃了一顆定心丸。
雖然現場有大量的血迹,遮蓋了灰塵加層足迹(5),但是現場所有的血足迹,都是拖鞋印,且所有的血足迹的拖鞋印,都不是五名死者的。
而且,留下拖鞋印的三雙拖鞋,都還留在了中心現場房屋的門口。
這樣的線索就很有價值了,至少說明了四個問題:一、犯罪分子殺完人走動的時候,穿的是拖鞋,且離開的時候換了鞋。
二、作案人可能有三個人。
三、因為是在門房處換鞋的,所以不是住店的客人。
四、五名死者被控制的時候,還沒有大量流血。
什麼流竄犯來搶劫的時候還會換鞋? 另一組刑事技術人員也很快就給出了同樣的結論。
這一組民警現場勘查的任務是在附近尋找還能使用的攝像探頭。
雖然現場區域附近沒有攝像探頭,但是細心的民警還是發現門房屋頂的拐角處安裝了一處攝像探頭。
這處攝像探頭直接對着門房的窗戶,也就是說,有人在窗口逗留、詢問、住店、繳費什麼的,都會留下影像。
這一處發現實在是非常有價值。
經勘查,這處攝像探頭連接在門房的電腦之上,可是民警對電腦進行勘查後發現,這處攝像探頭的記錄,到周二下午六點半的時候,戛然而止,也就是說,在案發之前,有人将攝像探頭斷了電。
因為采取的都是明線,所以民警很容易發現,攝像探頭的取電電源是穿過屋頂和院外的燈箱連接在一起,再一起走線到室内取電的。
有人如果在院外燈箱處切斷電線,攝像探頭也就停止工作了。
民警不知道趙元為什麼使用這麼傻的辦法連線,但是民警知道了為什麼趙元旅社的燈箱會有移動的痕迹。
雖然燈箱上的灰層減層痕迹提示兇手戴了手套,提取不到任何指紋和DNA,但至少說明,兇手對現場的環境非常熟悉,對攝像探頭的位置、連線情況都是了如指掌的。
攝像探頭的記錄是到周二下午六點半,而之前的記錄都還保存在電腦裡,兇手沒有破壞電腦,說明他有把握自己的影像并沒有被儲存在電腦裡。
沒有到門房處“踩點”,熟悉現場環境,而且對攝像探頭的情況很了解,那就必然是熟人作案了。
趙元的生活圈子很小,就在這個區域;兇手又是三個人。
這兩個限制性條件,為案件的偵破提供了非常好的條件。
3 偵查部門随後分成了兩組,一組對這片區域歸屬的數千人進行逐一摸排,另一組人則對這片區域僅有的幾個公安攝像探頭進行了觀看。
很快,案件就出現了轉機。
偵查人員在區域路口的攝像探頭裡,發現了三個人同行的影像。
雖然這個路口的攝像探頭并不能反映出三個人是從外界進入這個區域,還是從這個區域往外界走,但是三個人同行這一特點,自然就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周二晚間七點半的時候,這三個人出現在了視頻監控的視野裡。
這是一個非常敏感的時間點,既然兇手于當天晚上六點半斷了監控視頻的電,并且開始作案,那麼七點半也差不多完成了全部的作案過程了。
更關鍵的是,警方通過三個人模糊的衣着狀态和背影身形,很快鎖定了這片區域裡的兩家住戶。
楊姓人家的父子——51歲的楊壯和23歲的楊天其,還有楊家對門鄰居趙家的30歲的趙匡。
這三個人關系密切,經常一起出入,遊手好閑,吃喝嫖賭什麼都做。
尤其是有人反映,這三個人沒有正式的工作,會在附近工地、醫院接一些散活來維持生活。
他們因為生活拮據,所以經常會幹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雖然還沒有被公安處罰過,沒有前科劣迹,但是口碑是很差的。
不過,一直與人為善的趙元夫婦對這三個人倒是很好的。
趙大花反映,趙元每年制作的鹹肉、香腸,經常會送給他們三人一點。
最重要的線索是,這三個人,偶爾會在趙元不忙的時候,來趙元家裡,在中心現場所在的趙元的住處打麻将,而趙元住處确實擺着一台自動麻将機。
趙大花說,趙元這個人沒什麼愛好,就是偶爾會和朋友打打麻将。
即便是有一些賭博性質,但是他們的籌碼都是很小的,開一局牌也就一兩塊錢,打一下午,輸赢也超不過一百,所以,不太可能是賭資糾紛。
不管這三個人出于什麼動機去搶劫,他們三人同行、和死者家非常熟悉、偶爾會進出于死者家,憑這三點,警方就足以懷疑他們了。
傅元曼在身後的大屏幕上開始播放這三個人經過公安攝像探頭的影像。
畫面中,高個子的趙匡一邊走,一邊把胳膊搭在了楊天其的肩膀上,而一旁的楊壯一直把手揣在褲子口袋裡,低頭走路。
“他們應該不是兇手。
”淩漠自言自語道。
但是聽覺超常的蕭朗還是聽見了,朗聲說:“你咋知道他們不是兇手?” “七點半如果作完案了,而行走步态很輕松正常,不符合犯罪心理學的觀點。
”淩漠說。
“那也許是裝的呢!”蕭朗說,“就幾秒鐘的影像。
” “所以我說‘應該’,而不是‘肯定’。
”淩漠說,“兇手身上很有可能沾血,七點半的時候,天也剛剛黑,走在到處都是熟人的地方,沒理由不去故意遮擋衣物上可能黏附的血迹。
” 傅元曼站在講台上,似乎沒有聽見淩漠、蕭朗二人的議論,繼續介紹案情。
警方在獲取這一重要情報之後,立即采取行動,于案發當天晚上就把正在家裡呼呼大睡的三個人控制起來了。
在申請到搜查令之後,現場勘查人員對三人所屬的兩個家庭的住處進行了搜查。
很快,警方就在趙匡的家裡搜查到了兩部蘋果手機和一部華為手機,經檢驗,分别屬于被害人李江江、程源和馮起。
對楊家進行搜查的民警,也尋找到了一條金項鍊和一枚金戒指,經辨認,分别屬于被害人程源和方克霞。
負責現場勘查的民警并沒有因為搜獲重要物證而滿足,他們繼續對兩座房子進行了細緻搜查,一共搜出人民币現金約一萬元。
而有一些鈔票上,似乎還有殷紅的血迹。
被警方拘留的三個人在三間不同的審訊室裡,紛紛喊冤,都稱自己這幾天都沒有去過趙元家裡,也沒有見過趙元,更不可能殺人了。
對于周二下午的不在場證據,三人均不能提供。
據三人說,當天下午,三個人都在家裡睡覺,三個人能互相證明,沒有其他人可以證明。
一直睡到晚上七點,三個人起床相約去吃個晚飯,然後去隔壁鎮子上的一個小賭場試試手氣,當天晚上他們玩了通宵,還赢了不少錢。
僅此而已,根本不可能殺人。
在審訊不下去的時候,警方向三個人出示了三個證據。
一是從他們家裡搜查出的上述手機和金銀首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