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兩年前——“飲血而醉”殺人事件

關燈
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上午10點。

     “已經是第三個了。

    ” H市公安局東區分局刑警支隊,重案分隊隊長駱松的辦公室中,支隊長陳紹輝叼着香煙,将手中的一沓照片拍在駱松的面前。

     駱松歎了一口氣,拿起桌上的照片遞給手下的刑警小龍,小龍用彩色圖釘重新釘回到身後的白闆上。

    白闆被寫得密密麻麻——屍體發現地、死亡時間、現場可疑足迹、兇手可能使用的逃離路線、監控探頭位置、被害者1号(西郊某村村民,奶牛場工人,34歲)、被害者2号(衣着外表疑似拾荒者,具體身份未知,50歲左右)……今天又多了一個“被害者3号”。

     “想想真是可笑,上周在市局的全市重案案情分析大會上,因為你的理由不充足,我還反對并案偵查,而現在證明你的判斷沒錯的,卻是第三具屍體。

    ”陳紹輝以自嘲的口吻說道。

     “我理解,第一起案子發生在西區,理應歸西區分局負責,你不想攬過來,我也不想。

    我當時懷疑跟在我們這兒發生的第二起案子有關聯,是因為屍體體内的血液含量。

    但我當時的理由确實不夠充足,死在西郊的是個普通工人,死在我們這兒的是個流浪漢;第一人死于割喉,第二個是被刺穿心髒,殺人手法也不同。

    ” “可現在不同啦,很明顯,三起案子必有關聯。

    ”陳紹輝掐滅手中的煙頭,又從煙盒中抽出了一根點上。

     一個多月前,9月28日早晨,在西郊發現了第一名死者,推定死亡時間為27日夜裡11點半到28日淩晨2點半之間。

    一個月前,10月11日,在東城區發現的第二名死者,推定死亡時間為10月8日晚上10點至次日淩晨12點之間。

    兩具屍體在屍檢後發現了這樣的共同點:法醫對現場地面上以及死者身上的血量進行了大概的估算,得出的數據,加上屍體身體内的血量,遠遠低于人類正常的血量。

     除了殺人手法不同外,主要的不同點還有兩處。

    一是現場環境。

    第一具屍體是在一條廢棄鐵道邊的樹叢裡發現的,據第一個發現屍體的報案人和接警後趕赴現場的派出所民警稱,現場殘留着一股白酒的氣味,屍體不遠處有
0.07007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