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背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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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如果此後我和女公爵能夠幸福地生活——如果我能服完刑,然後走出監獄,投入她善良、深情的懷抱——這當然是很美好的結局。但是,和童話故事不同的是,我們的故事并沒有一個快樂的結局。

    法官判定我交納1000萬美元保釋金方可獲準回家候審,就在那天,就在法院門口的台階上,女公爵向我扔下了重磅炸彈。

    她冷酷地說:“我不再愛你了,我們的婚姻是一個謊言。”接着,她轉過身就用手機給她的離婚律師打電話。

    我當然努力過,試着說服她,但這根本就于事無補。她小聲、虛僞地啜泣着補充道:“愛情就像一座雕像,一點點敲擊着,過了很長時間以後就會變成一地碎片。”

    是的,我心想,這有可能是這麼回事,但是,她卻等到了我被起訴時才跟我攤牌,我隻能得出這樣一個結論:你真是個落井下石的婊子,可惡的拜金女!

    不管是什麼原因,總之,幾周後,我們分居了,我去了我們在南漢普頓華麗的海邊别墅。這裡真是個不錯的地方,讓我可以靜靜地看着現實的牆壁在我身上倒塌——在我的人生出現裂痕的同時,我在這裡聆聽着大西洋洶湧的海浪聲,欣賞着塞茵柯克灣令人驚歎的日落。

    與此同時,案子方面的進展更糟。我出獄後的第4天,美國檢察官給我的律師打了電話,告訴他,除非我認罪并成為政府證人,否則他還将起訴女公爵。盡管他沒有詳細說出罪名,但我猜,罪名應該是她參與花費了大量贓款。畢竟,除此之外她還會有什麼罪過呢?成為拜金女郎這并不是犯罪,難道不是嗎?

    不管怎麼說,我的世界徹底亂了套。作為金字塔的最高層,我怎麼可以出賣金字塔中的其他人?難道不把這些小魚小蝦攪進來就體現不了我這條大魚的地位嗎?這難道隻是一道簡單的數學題:50條古比魚就等同于一條鲨魚嗎?

    與政府合作就意味着,我必須要藏竊聽器,我必須要在庭審上作證,站在證人席上和我的朋友們作對;我必須要坦白,将過去10年來在金融領域的不法行為一五一十地交代清楚。這想起來就很可怕,真的是太可怕了。但我别無選擇,如果我不合作他們就會起訴女公爵,戴上手铐把她帶走。

    戴上手铐的女公爵!起初我覺得這個想法挺有趣的。如果我們兩人都被起訴了,那麼她可能會重新考慮跟我離婚的事吧。(畢竟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嘛。)而且,如果她每個月都要向緩刑犯監督官彙報的話,那她對其他男人的吸引力絕對會大打折扣。絕對是這麼回事。

    但是,不,我絕不能讓這種事情發生。她是我兩個孩子的母親,這才是重點。

    律師的解釋讓我如釋重負,他說,遇到像我這樣的案子,每一個人都會選擇和政府合作——如果我不合作,而是應戰并輸掉官司的話,我會判到30年。直接認罪的話,我會判6~7年,但這樣一來女公爵就會被起訴,這是我完全無法接受的。

    所以,我選擇了合作。

    丹尼也被起訴了,他也選擇了合作,比爾特莫爾和門羅·帕克的員工亦是如此。丹尼被判刑20個月,比爾特莫爾和門羅·帕克的員工被判緩刑。接下來,維克多也被起訴,他也選擇了合作,被判刑8年。之後是“笨鞋匠”史蒂夫·馬登,“世界級的堕落人物”艾略特·拉維尼,他們兩人都認罪了。艾略特判了3年,史蒂夫3年半。最後是“新澤西大廚”丹尼斯·蓋托。他不肯與政府合作,而是要打官司,最終被判定有罪。唉,法官判了他10年。

    “假發佬”安迪·格林僥幸逃脫,“愣頭”肯尼·格林亦僥幸逃脫,不過他本性難改。多年後,他因一個與Stratton完全無關的欺詐案被起訴。和其他人一樣,他也選擇了合作,被判刑1年。

    在此過程中,我和女公爵又陷入了愛河,唯一的問題是,我們分别和其他的人相愛了。我訂婚了,但最後兩人還是分開了。而她結婚了,而且到今天兩人依然在一起。她住在加州,距我僅幾英裡遠。經曆了充滿怨恨與不快的幾年後,我和女公爵終于和解了。我們現在相處得非常好——部分原因是她是位很棒的女士,但最重要的是因為,她現任老公人的确很好。我們共同擁有孩子的監護權,我幾乎每天都能看到他們。

    諷刺的是,從被起訴到最終入獄——在一所聯邦監獄服刑22個月——這中間竟耗時5年之久。然而,我永遠都猜不到的是,過去那5年竟然會和那之前的日子一樣的瘋狂和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