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中殺人事件(浜尾四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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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起身從櫥櫃裡取出短刀。
然後,輕輕地在自己的咽喉附近劃上兩道,并仔細擦拭過刀柄後(這當然是為了不讓别人查出自己就是該刀的最後使用者),将短刀放入睡在身旁的要之助的右手裡,讓他握着。
當然了,藤次郎早就知道要之助不是個左撇子。
而最後下手的時機還不能是在要之助熟睡的時候,要将他搖醒,在他睡眼惺忪、似醒非醒之際應該更适合動手吧。
也就是說,在要之助手握短刀的時候,不失時機地用鐵鎮紙在他的眉間猛擊一下,敲開他的腦袋。
勝負成敗都在此一舉。
要之助肯定會當場喪命。
緊接着,他就慘叫連連,似乎正進行着激烈的搏鬥。
然後将要之助的屍體擺放在适當的位置。
這樣,藤次郎便可完成完美的殺人事件,并免于刑事處罰了。
面對辦案人員,他的陳述極為簡單。
具體而言,他準備這麼說:“我在半夜裡覺得咽喉部位涼飕飕的,緊接着又感到一陣刺痛,睜開眼睛一看,發現要之助手持利刃,像騎馬似的騎在我的身上。
他滿臉兇相,簡直就是一個惡鬼。
由于屋裡開着燈,所以我看得非常清楚。
我立刻意識到我将要被他殺死了。
但是,我的身體被他壓住了,動彈不得,更别說逃走了。
情急之中我伸手亂摸,結果右手摸到了一塊硬邦邦的東西。
我不假思索地就用它拍到了要之助的臉上。
他‘啊!’地大叫一聲就倒了下去。
随即,我就去把大家都叫起來了。
” 那麼,檢察官會相信這番話嗎?當然會信了。
不信又能怎麼樣呢?之後,估計老闆和其他人都會講述要之助的日常表現的吧。
藤次郎心想,這可真是個天衣無縫的計劃啊。
想到這裡,他的臉上不禁露出了笑容。
睡覺的時間終于到了。
藤次郎按照計劃,當着要之助的面,将短刀放入了櫥櫃。
好了,剩下的就是睡覺了。
要之助很快就睡着了。
他睡着的時候,臉蛋還是那麼俊美。
藤次郎看着他的臉蛋,幾乎看出了神。
這是大自然賦予男性的美貌。
但是,藤次郎對于這種同性之美是絕對不懷好感的。
事到如今,他仍在詛咒要之助的美貌。
時間正在一分一秒地過去,眼看着就到了十二點半,到了一點鐘了。
真正的半夜三更已經逼近。
然而,四周似乎仍尚未歸于甯靜。
藤次郎是個健康、正常的年輕人,一入夜,睡魔自然就來占領他的身心。
可今天他不能将自己交給睡魔,必須與之做激烈抗争。
或許是他從一開始就極為緊張的緣故吧,到了兩點來鐘的時候,他就已經困得不行了。
藤次郎迷迷糊糊地開始打起盹來了。
很快,他就做起了一個十分離奇的夢。
在夢中,要之助不知什麼時候站到了他的面前,一隻手裡握着一柄明晃晃的鋼刀。
藤次郎大吃一驚,可要之助已經走上前來,緊接着他的臉蛋就如同電影裡的特寫鏡頭似的變得很大,推到了他的眼前。
突然,他覺得有一個冰冷的東西觸碰到了自己的咽喉部位。
他想大聲喊叫。
因為,這不是夢!可說時遲那時快,他咽喉處感到一陣無可名狀的、如同被烈火灼傷般的疼痛。
與此同時,藤次郎的意識也永遠地離開了他的身體。
要之助在當天夜裡就被捕了。
不過他對警察說,自己根本不記得殺死過藤次郎。
面對檢事,他自然也堅持同樣的主張。
他說,如果确實是他殺死了藤次郎,那也完全是發生在睡夢中的行為。
到目前為止,他已經發作過多次夢遊症。
尤其是在老家時的一次,竟然在夢中用劈柴猛揍老爸的腦袋。
“N亭”的老闆也為其主張做了背書。
至于他行兇時所用的短刀和一旁的鎮紙,則是“N亭”的老闆所不知道的。
老闆說,不要說是這樣的東西了,要之助和藤次郎的寝室裡,是連一件帶有危險性的物件都沒有的。
然而,所幸的是,淺草的攤販還記得買主,說這短刀和鎮紙就是在前一天的晚上,賣給與要之助同來的一個男人的。
給他們看了受害人的照片後,兩位攤販老闆立刻就認了出來。
兇器的來路,買主,以及當時出現在那裡的理由,很快就全都搞清楚了。
通過要之助的陳述以及電影片單,要之助與受害者在前一夜還一起看過電影的事情——看的還都是打打殺殺的電影——也得到了證實。
幾乎跟藤次郎為自己計劃得逞後所準備的陳述一樣,要之助也能詳細叙述那天夜裡所看的電影的内容。
當然了,要之助作案當時的精神狀态也由專家做了鑒定。
鑒定的結果是,正如要之助自己所陳述的那樣,其殺人行為完全是無意識狀态下的行為。
最後,預審判事認定該案不必移交公審,要之助被無罪釋放了。
事件的處理經過,就是這樣的。
可是,要之助真是由于夢遊症發作而殺死藤次郎的嗎?除此之外,難道就沒有别的可能性嗎? 他當時的精神狀态的鑒定,應該是十分慎重的吧。
但那又果真是絕對準确的嗎?會不會出現偏差呢? 還有,如果這真是一起兇殺案,檢事和判事都很難說明兇手的殺人動機。
他們都是法律專家,且是執法者,因此在此情形下必須說明兇手的殺人動機。
作為既非醫生,又非法律工作者的廣大讀者,是沒有絕對信賴此鑒定的必要的。
同時,也沒有确證其動機的必要。
那麼,要之助真是在睡夢中殺死藤次郎的嗎? 他難道就沒有殺人動機了嗎?譬如說,要是要之助他……慢來,慢來。
這些,還是任由讀者諸君去自由想象吧。
[112]光度單位。
日本昭和三十六年(1961)以前使用。
現在使用堪(德拉)。
1燭光大緻等于1堪。
[113]和服袖子裡側口袋似的部分。
[114]流行于大正至昭和初年的一種出租車。
花一日元,市内哪兒都能去。
主要是因為當時裡程表尚未普及。
車上還配有副駕。
車費雖說是一日元,其實也是可以還價的。
[115]日本明治時代的高檔國産香煙品牌。
然後,輕輕地在自己的咽喉附近劃上兩道,并仔細擦拭過刀柄後(這當然是為了不讓别人查出自己就是該刀的最後使用者),将短刀放入睡在身旁的要之助的右手裡,讓他握着。
當然了,藤次郎早就知道要之助不是個左撇子。
而最後下手的時機還不能是在要之助熟睡的時候,要将他搖醒,在他睡眼惺忪、似醒非醒之際應該更适合動手吧。
也就是說,在要之助手握短刀的時候,不失時機地用鐵鎮紙在他的眉間猛擊一下,敲開他的腦袋。
勝負成敗都在此一舉。
要之助肯定會當場喪命。
緊接着,他就慘叫連連,似乎正進行着激烈的搏鬥。
然後将要之助的屍體擺放在适當的位置。
這樣,藤次郎便可完成完美的殺人事件,并免于刑事處罰了。
面對辦案人員,他的陳述極為簡單。
具體而言,他準備這麼說:“我在半夜裡覺得咽喉部位涼飕飕的,緊接着又感到一陣刺痛,睜開眼睛一看,發現要之助手持利刃,像騎馬似的騎在我的身上。
他滿臉兇相,簡直就是一個惡鬼。
由于屋裡開着燈,所以我看得非常清楚。
我立刻意識到我将要被他殺死了。
但是,我的身體被他壓住了,動彈不得,更别說逃走了。
情急之中我伸手亂摸,結果右手摸到了一塊硬邦邦的東西。
我不假思索地就用它拍到了要之助的臉上。
他‘啊!’地大叫一聲就倒了下去。
随即,我就去把大家都叫起來了。
” 那麼,檢察官會相信這番話嗎?當然會信了。
不信又能怎麼樣呢?之後,估計老闆和其他人都會講述要之助的日常表現的吧。
藤次郎心想,這可真是個天衣無縫的計劃啊。
想到這裡,他的臉上不禁露出了笑容。
睡覺的時間終于到了。
藤次郎按照計劃,當着要之助的面,将短刀放入了櫥櫃。
好了,剩下的就是睡覺了。
要之助很快就睡着了。
他睡着的時候,臉蛋還是那麼俊美。
藤次郎看着他的臉蛋,幾乎看出了神。
這是大自然賦予男性的美貌。
但是,藤次郎對于這種同性之美是絕對不懷好感的。
事到如今,他仍在詛咒要之助的美貌。
時間正在一分一秒地過去,眼看着就到了十二點半,到了一點鐘了。
真正的半夜三更已經逼近。
然而,四周似乎仍尚未歸于甯靜。
藤次郎是個健康、正常的年輕人,一入夜,睡魔自然就來占領他的身心。
可今天他不能将自己交給睡魔,必須與之做激烈抗争。
或許是他從一開始就極為緊張的緣故吧,到了兩點來鐘的時候,他就已經困得不行了。
藤次郎迷迷糊糊地開始打起盹來了。
很快,他就做起了一個十分離奇的夢。
在夢中,要之助不知什麼時候站到了他的面前,一隻手裡握着一柄明晃晃的鋼刀。
藤次郎大吃一驚,可要之助已經走上前來,緊接着他的臉蛋就如同電影裡的特寫鏡頭似的變得很大,推到了他的眼前。
突然,他覺得有一個冰冷的東西觸碰到了自己的咽喉部位。
他想大聲喊叫。
因為,這不是夢!可說時遲那時快,他咽喉處感到一陣無可名狀的、如同被烈火灼傷般的疼痛。
與此同時,藤次郎的意識也永遠地離開了他的身體。
要之助在當天夜裡就被捕了。
不過他對警察說,自己根本不記得殺死過藤次郎。
面對檢事,他自然也堅持同樣的主張。
他說,如果确實是他殺死了藤次郎,那也完全是發生在睡夢中的行為。
到目前為止,他已經發作過多次夢遊症。
尤其是在老家時的一次,竟然在夢中用劈柴猛揍老爸的腦袋。
“N亭”的老闆也為其主張做了背書。
至于他行兇時所用的短刀和一旁的鎮紙,則是“N亭”的老闆所不知道的。
老闆說,不要說是這樣的東西了,要之助和藤次郎的寝室裡,是連一件帶有危險性的物件都沒有的。
然而,所幸的是,淺草的攤販還記得買主,說這短刀和鎮紙就是在前一天的晚上,賣給與要之助同來的一個男人的。
給他們看了受害人的照片後,兩位攤販老闆立刻就認了出來。
兇器的來路,買主,以及當時出現在那裡的理由,很快就全都搞清楚了。
通過要之助的陳述以及電影片單,要之助與受害者在前一夜還一起看過電影的事情——看的還都是打打殺殺的電影——也得到了證實。
幾乎跟藤次郎為自己計劃得逞後所準備的陳述一樣,要之助也能詳細叙述那天夜裡所看的電影的内容。
當然了,要之助作案當時的精神狀态也由專家做了鑒定。
鑒定的結果是,正如要之助自己所陳述的那樣,其殺人行為完全是無意識狀态下的行為。
最後,預審判事認定該案不必移交公審,要之助被無罪釋放了。
事件的處理經過,就是這樣的。
可是,要之助真是由于夢遊症發作而殺死藤次郎的嗎?除此之外,難道就沒有别的可能性嗎? 他當時的精神狀态的鑒定,應該是十分慎重的吧。
但那又果真是絕對準确的嗎?會不會出現偏差呢? 還有,如果這真是一起兇殺案,檢事和判事都很難說明兇手的殺人動機。
他們都是法律專家,且是執法者,因此在此情形下必須說明兇手的殺人動機。
作為既非醫生,又非法律工作者的廣大讀者,是沒有絕對信賴此鑒定的必要的。
同時,也沒有确證其動機的必要。
那麼,要之助真是在睡夢中殺死藤次郎的嗎? 他難道就沒有殺人動機了嗎?譬如說,要是要之助他……慢來,慢來。
這些,還是任由讀者諸君去自由想象吧。
[112]光度單位。
日本昭和三十六年(1961)以前使用。
現在使用堪(德拉)。
1燭光大緻等于1堪。
[113]和服袖子裡側口袋似的部分。
[114]流行于大正至昭和初年的一種出租車。
花一日元,市内哪兒都能去。
主要是因為當時裡程表尚未普及。
車上還配有副駕。
車費雖說是一日元,其實也是可以還價的。
[115]日本明治時代的高檔國産香煙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