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假名和加密無政府狀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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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技術意味着他們的身份、民族,甚至他們所在的大陸都是無法追蹤的——除非他們的所有者選擇透露這些信息。
這改變了這個世界傳統的“拓撲關系”,使沒有外部政府監管、稅收或幹預的多樣化交流成為可能。
公鑰加密 加密不僅僅是一成不變地發送秘密信息。
強大且牢不可破的公鑰加密和虛拟網絡社區的結合會使經濟和社會體系的性質發生深刻的變化。
加密無政府主義是無政府資本主義在網絡空間的實現,它超越了國界,使個人自由地實現了他們希望的經濟安排。
現代公鑰加密體制的基本概念是上鎖和開鎖的鑰匙,例如一個盒子,給盒子上鎖的鑰匙與開鎖的鑰匙是不同的。
盒子的主人可以在上鎖後公開給盒子上鎖的鑰匙,并秘密保存開鎖的鑰匙。
任何人都可以用鮑伯的“公鑰”把一條信息鎖在他的盒子裡,但是除了鮑伯沒有人能打開那個盒子,調用全世界所有計算機的計算能力也無濟于事。
從這個基本點演變出了各種變化和擴展。
另一個比喻是信封:任何人都可以把東西放在鮑伯的信封裡密封,但隻有鮑伯才能打開信封。
(正如我們剛才讨論的重郵器的鍊路,一個信封套一個信封,有多少個階段就用多少個信封。
) 加密術以某種秘密的局部控制為中心。
例如,用戶有一個隻有他自己知道的私鑰。
其他人可以用他的公鑰給他發信息,但隻有他能破譯或解密。
隻要這個私鑰是保密的,加密通信就不能被其他人讀取。
安全性取決于密鑰的長度,即密鑰的比特數。
例如,一個40比特或50比特的“弱鑰”可以被一台個人計算機破解。
60比特或80比特的密鑰更勝一籌,但是仍然無法保證真正安全。
使用數百比特有效強度的密鑰也不難,這樣的密鑰應該經得起幾個世紀、幾千年,甚至更長時間的蠻力攻擊。
公鑰密碼具有的重要屬性是,用非常大的密鑰加密信息比破解信息(不用密鑰、暴力破解)要容易得多。
随着密鑰長度的增加,工作量的差異呈指數級增長。
計算機能力的提升被更長的密鑰所抵消。
“大規模并行計算機”經常被無知者認為是破解這些密碼的可能途徑,它們隻能提供暴力破解的最低限度的線性加速……這與分解大數因子所需要的計算量相比完全無足輕重。
成功對抗更快的計算機是強加密的重大勝利。
現代密碼學與傳統密碼學(或經典密碼學)之間的重要區别在于,現代密碼學中的密鑰是不對稱的,而在傳統密碼學中,密碼的當事人以某種方式交換了相同的密鑰。
與數百甚至數千名通信員交換密鑰比在公共密鑰目錄中查找密鑰,或是要求用電子郵件發送密鑰要難得多。
對于我們這裡的目的,更重要的是隻有公開密鑰的方法适合在這裡描述用途。
例如,數字簽名依賴于密鑰的保密。
如果使用傳統密碼,那麼任何分享私人密鑰的人都可以僞造簽名,取款,肆意破壞。
(數字簽名利用這種不對稱屬性,允許任何人在不訪問密鑰的情況下,輕易地對簽名進行身份驗證,從而僞造簽名。
) 在這本書中,加密就像環繞在加密條目周圍的一個牢不可破的“力場”,就像弗諾·文奇《為和平而戰》(ThePeaceWar)中描述的“球形力場”一樣。
運行計算機所需要的能量比宇宙中所有恒星制造的能量總和還要多,更不用說這些計算機的數量和所涉及的時間!這是對于一個足夠大的密鑰,有着幾千位的RSA模數[15](分解大數的因子尚未在數學上證明很有“難度”。
一些快速的因子分解的突破可能會被發現,但幾乎所有數學家都認為這是極不可能的。
有人猜測,國家安全局知道如何快速分解大數因子,并以此來破解RSA,但這似乎同樣不可能)。
加密的争議 政府顯然害怕公民掌握強大的加密術。
世界各國政府都試圖應對這種威脅的影響,方法是限制公民使用的密鑰大小、限制可能使用的算法類型、要求公民“托管”(寄存)他們的密鑰給政府或登記在冊的政府代理人、禁止強加密,等等。
正如菲爾·齊默爾曼所說的那樣,這是一場戰鬥:人的想法和信息到底是放在密封的信封裡,還是必須寫在“明信片”上供政府閱讀?美國政府多次提出的一個提案是,信息可以封在信封中,但前提是政府得有一個可以打開信封的特殊密鑰。
這就像允許市民挂窗簾,但前提是當地警方能觸發特殊的透明模式。
這些問題非常類似。
正如我們将看到的,加密術使某些類型的犯罪和革命活動更加可行,但是鎖門、挂窗簾、低聲交談也是如此。
然而,我們并不會把鎖門、挂窗簾、低聲交談視為非法行為。
齊默爾曼指出:“我應該能夠在你的耳邊低語,即使你遠在千裡之外。
”他指的就是電子郵件或語音加密技術(公鑰密碼足夠快,當巧妙結合常規密碼時,可以使實時音頻和視頻流加密)。
這涉及深刻的憲法問題,至少在美國如此。
各種權利法案中所列舉的權利似乎使美國政府無法指定講話的形式,無法堅持将鑰匙交給警方托管,等等。
許多觀察家預計,基于憲法的密碼學限制面臨強烈挑戰。
事實上,法院系統中也有少數案例,挑戰着美國加密政策的各種規定(特别是《軍需法案》中的出口條款和相關限制)。
這場争論仍在進行中,現在還很難判斷“偉大的加密鎮壓運動”是否會成功。
當然,我們有充分的理由這麼想:壓制這些技術已經太晚了,數以百萬計的用戶不會輕易讓他們的通信變成“明信片”,他們擔心政府腐敗、美國聯邦調查局的秘密檔案,以及經濟間諜活動會破壞“老大哥”在控制“公民單位”的通信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數字貨币與電子商務 數字貨币是激動人心的前沿之一,也是大受歡迎的領域之一。
但它也是最難實現的一項。
金錢本質上涉及價值的儲存、轉移,體制和各種環環相扣的規章制度,因此切實地實現數字貨币并非易事。
事實上,數字貨币的曆史主要是在未來。
當前的許多問題應該會在21世紀初期得到解決。
不可追蹤的匿名數字現金(類似真實現金)正在到來,盡管各種技術、操作障礙依然存在。
所謂的“金融網絡中的瑞士銀行”将使經濟交易更具流動性,更少地受當地規章制度的約束。
對于許多人而言,避稅可能是一大亮點。
一個值得考慮的例子是,為“網絡空間賭場”開發不可追蹤的匿名系統的工作正在進行。
“數字遊戲”和“賭博遊戲”雖然不像環境優雅的賭場那樣吸引人,但它的流行意味着有機會去追求,這隻是數字貨币将會提供的諸多新機遇中的一個。
所謂的數字貨币,不是指當前已經存在的各類電子轉賬、自動櫃員機交易、電彙等,也不是指某些人宣稱為“數字貨币”,甚至“不可追蹤的數字現金”(出現在一些涉及缺陷協議的臭名昭著的例子中)的各種“智能卡”系統。
相反,我們關注的是在強烈意義上不可追蹤的工具。
重申一下,喬姆是這個領域的先驅,他的數字現金(DigiCash)公司當時正是數字貨币的典範。
它與幾家大銀行合作,合資發行數字現金。
從美元、美分、馬克是貨币這樣的意義上來講,數字貨币大概不會是“數字的貨币”,相反,它更像各種金融工具,以各種貨币計價,如支票、無記名債券、信用證、本票、印章,甚至借據。
愛麗絲和鮑伯可以用如下方式交換數字現金:愛麗絲去銀行,向銀行提交一個号碼,銀行修改完号碼的形式後将其返還給愛麗絲,仿佛給她的号碼加蓋了一個“用于數字貨币100”的郵戳。
當然了,通常這個号碼是可追蹤的,但愛麗絲可以對這個号碼執行一種特殊操作(“揭盲”它),使得它無法鍊接到她最初購買的号碼。
然後她可以把這個号碼郵寄(甚至通過一個匿名重郵器)給鮑伯,鮑伯再去銀行用這個号碼兌現。
銀行可以通過一些操作識别發行的号碼,但無法将号碼與愛麗絲聯系起來。
成熟的數字現金是既無法鍊接到付款人也無法鍊接到收款人的。
目前浮出水面的一些建議隻限制部分的不可追蹤性,大概是為了滿足政府的關注,以及法律制度的批評者對于完全不可追蹤性的擔憂。
密碼朋克成員伊恩·戈德堡、道格·巴尼斯以及其他人提出了一種方法,使可追蹤的這部分完全無迹可尋。
實際的細節涉及一些複雜的數學問題,需要仔細思考才能了解,本文無法涵蓋。
布魯斯·施奈爾的《應用密碼學》很好地解釋了喬姆數字現金的工作原理,《科學美國人》同樣刊載了一些很好的文章。
人們常說,“數字貨币”不會得到廣泛認可,更不用說得到政府支持了。
如果數字貨币被看作一種轉賬機制,而不是作為貨币或鑄币(金、銀等)的競争對手,那麼政府的支持就不是重要問題,或許甚至都不是問題,因為銀行在沒有政府明确制裁的情況下做得相當不錯。
在國際領域,政府的角色已經無足輕重:銀行已經制定了相互交易的機制,用于處理信譽不佳的實體。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國際貿易表現出一種無政府狀态。
使用不可追蹤的數字現金有很多原因。
有些人僅僅是出于各種理由而選擇現金支付,并沒有看到為什麼電子交易應該比普通的紙币交易擁有更多可追溯性。
有些人擔心消費習慣、旅行日程等會被編輯。
不可追蹤的數字貨币保護經濟交易的隐私,就像今天的現金一樣。
随着ATM網絡和支票處理系統越來越強大,“購物檔案”的發展受到了所有對隐私感興趣的人的關注。
讓保險公司和雇主獲取購買習慣是不可取的。
極端地講,這種訪問可能導緻執法者在午夜對各類犯罪嫌疑人進行突擊檢查,因為他們可能進行了合法的購買。
不可追蹤的數字貨币會針對此類情況提供保護。
一個顯而易見的用途是讓自動收費公路用不可追蹤的現金付款。
數字現金公司正在與歐洲各國政府合作,為這種應用發行數字貨币。
當然,存在涉及匿名、數字假名、非法物品的各種交易,隻有無法追蹤的數字現金系統才能使之成為可能。
有些新穎的應用是前所未有的。
例如,“永久信托”可以通過購買大量的數字貨币工具來構建,可能會定期地轉換為其他類似的工具。
因為他們無法追蹤,所以沒有辦法通過取消數字來停止永久信托。
因此,作為一個假設,沒有人(當然不是銀行家)會知道,哪些工具是比爾·蓋茨在2010年用一百億美元創造的永久信托的一部分……這種信托可能在一個世紀後仍然存在,稅收無法觸及它,甚至在任何特定的國家都沒有真正注冊。
使用這種數字貨币工具的契約同樣可以是這種“即發即棄”的方式。
因此,财富可以針對特定的目的,超越政府管轄的範圍。
(對于好奇的人來說,需要數字時間戳和密碼定時釋放技術來确保參與者不會違反最初建立的契約。
) 當然,不使用無法追蹤的數字現金也有很多理由。
公司通常需要顯示銷售總額中開支的扣除記錄。
最簡單的例子涉及匿名支付員工薪資:即使不會被抓,也很少有公司對這種做法感興趣,因為他們無法從毛收入中扣除人事開支(人們可以想象一下,若雇主會對這樣的安排感興趣,那麼私下付款就會成為某類公司的慣例)。
現實中仍然有可能存在欺詐、交易不滿,以及交易完成不當。
加密術顯然無法徹底消除此類糾紛。
但是,諸如信譽評級服務、數字簽名等各種措施應該可以有效地控制這些問題。
貿易已經進行了幾千年,政府并沒有發揮核心作用。
事實上,國際貿易經常被當作無政府狀态的鮮活例子,很顯然,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都不易适用。
這種交易運作得如此之好,證明了:行動有結果;回頭生意很重要;即使在相對無政府狀态下,行為也舉足輕重。
想要了解這種貿易無政府狀态的出色研究,請參見布魯斯·本森的《法律事業》(TheEnterpriseofLaw)。
不可追蹤的數字現金的批評者通常認為,發行人會食言或潛逃,拒絕履行文書,忽略數字現金的性質。
由于數字現金不可追蹤,發行人永遠無法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被評級服務“測試”了。
(或者更可怕的情況是,客戶是黑手黨成員!)可靠性測試和信譽評級是非常重要的。
毋庸置疑,真正的數字現金——完全不可追蹤——會為犯罪活動提供一些新的渠道。
隐私有它的價值。
關上門之後,人們密謀并實施犯罪的能力便暴露出來了,但是我們無法要求在家裡、公寓裡、旅館房間裡使用秘密攝像頭。
匿名系統的一些缺點以及各國政府關于限制甚至完全禁止強加密的一些提案将在後文讨論。
監督社會 想象一下,當你進入酒吧、夜總會或電影院的時候,你被要求出示身份證件,證明你是否到了合法年齡。
目前,這些“憑據”大概隻是被草草掃一眼。
随着計算機掃描儀、條形碼和網絡的出現,這些憑據極有可能被掃描、讀取并輸入各種數據庫中。
也許是出于客戶分析,也許是聽從審計,也許是其他原因。
但其影響是,一個人的行動、習慣和喜好現在都在數據庫中,甚至可能被提供給了當地警察(就像許多國家的風俗習慣)。
即使收集到的數據沒有明确歸入檔案或呈交政府的計劃,但仍然留下了蹤迹,這會帶來嚴重的問題,特别是當網絡和計算機變得更快的時候。
大衛·喬姆還提出了不洩露身份的認證方案。
雖然這聽起來不可能,但是現代密碼學提供了一種方法。
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一個密封的信封,上面有一個可移動的透明窗口,比如說,窗口移動到年齡一欄,持有這種證書的人無須提供身份或者其他信息,就可以證明他是某個年齡段的人,或超過了某個年齡。
至于它的運作及防止僞造的方式,并不在本章探讨範疇之内。
使用密碼協議通常需要生物識别身份驗證,以防這種憑證輕易出借或出售給他人。
一個顯而易見的用途是可以遠程讀取的自動收費公路許可證,要麼允許持有人上路,要麼使用數字現金進行遠程支付。
将一個人在收費公路上的行程編譯成記錄的危險幾乎對所有人而言都是顯而易見的,但是新加坡采用了這種公民單位跟蹤系統! 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說明了技術如何提供了“隐私法”無法切實提供的保護。
雖然特殊利益集團遊說政府制定新法律,修正舊法律,但是技術可以直接提供許多人想要的保護。
比如,以下哪種方法能更好地解決人們使用掃描器監控手機通話的問題:(1)通過更多的法律,規定這種監控是非法的(警察除外);(2)給手機加密。
密碼朋克運動的一個基本信條是,技術解決方案比行政或立法解決方案更可取。
政府批準的用于旅行的照片ID的使用日益增多,它正在變成美國現代的旅行證件。
雖然我看不到公民被告知他們未經授權不得擅自旅行的情況,但是我可以很容易地看到航空公司、巴士公司、汽車租賃機構、酒店、加油站會出現“請您刷卡通過”的情況。
許多酒店與幾乎所有的汽車和卡車租賃機構都要求提供信用卡(部分原因是為了确保支付,但同時也是為了便于執法),這已經是事實了。
因此一個實際的運動跟蹤系統就産生了。
對于那些試圖用現金支付的人,以及那些不願意讓他們的身份證通過系統的人,就要面臨更多的審查,甚至可能是既費時又麻煩的審查。
自1995年以來,航空公司一直堅持按照政府的命令進行照片ID識别。
由于政府開始對真
這改變了這個世界傳統的“拓撲關系”,使沒有外部政府監管、稅收或幹預的多樣化交流成為可能。
公鑰加密 加密不僅僅是一成不變地發送秘密信息。
強大且牢不可破的公鑰加密和虛拟網絡社區的結合會使經濟和社會體系的性質發生深刻的變化。
加密無政府主義是無政府資本主義在網絡空間的實現,它超越了國界,使個人自由地實現了他們希望的經濟安排。
現代公鑰加密體制的基本概念是上鎖和開鎖的鑰匙,例如一個盒子,給盒子上鎖的鑰匙與開鎖的鑰匙是不同的。
盒子的主人可以在上鎖後公開給盒子上鎖的鑰匙,并秘密保存開鎖的鑰匙。
任何人都可以用鮑伯的“公鑰”把一條信息鎖在他的盒子裡,但是除了鮑伯沒有人能打開那個盒子,調用全世界所有計算機的計算能力也無濟于事。
從這個基本點演變出了各種變化和擴展。
另一個比喻是信封:任何人都可以把東西放在鮑伯的信封裡密封,但隻有鮑伯才能打開信封。
(正如我們剛才讨論的重郵器的鍊路,一個信封套一個信封,有多少個階段就用多少個信封。
) 加密術以某種秘密的局部控制為中心。
例如,用戶有一個隻有他自己知道的私鑰。
其他人可以用他的公鑰給他發信息,但隻有他能破譯或解密。
隻要這個私鑰是保密的,加密通信就不能被其他人讀取。
安全性取決于密鑰的長度,即密鑰的比特數。
例如,一個40比特或50比特的“弱鑰”可以被一台個人計算機破解。
60比特或80比特的密鑰更勝一籌,但是仍然無法保證真正安全。
使用數百比特有效強度的密鑰也不難,這樣的密鑰應該經得起幾個世紀、幾千年,甚至更長時間的蠻力攻擊。
公鑰密碼具有的重要屬性是,用非常大的密鑰加密信息比破解信息(不用密鑰、暴力破解)要容易得多。
随着密鑰長度的增加,工作量的差異呈指數級增長。
計算機能力的提升被更長的密鑰所抵消。
“大規模并行計算機”經常被無知者認為是破解這些密碼的可能途徑,它們隻能提供暴力破解的最低限度的線性加速……這與分解大數因子所需要的計算量相比完全無足輕重。
成功對抗更快的計算機是強加密的重大勝利。
現代密碼學與傳統密碼學(或經典密碼學)之間的重要區别在于,現代密碼學中的密鑰是不對稱的,而在傳統密碼學中,密碼的當事人以某種方式交換了相同的密鑰。
與數百甚至數千名通信員交換密鑰比在公共密鑰目錄中查找密鑰,或是要求用電子郵件發送密鑰要難得多。
對于我們這裡的目的,更重要的是隻有公開密鑰的方法适合在這裡描述用途。
例如,數字簽名依賴于密鑰的保密。
如果使用傳統密碼,那麼任何分享私人密鑰的人都可以僞造簽名,取款,肆意破壞。
(數字簽名利用這種不對稱屬性,允許任何人在不訪問密鑰的情況下,輕易地對簽名進行身份驗證,從而僞造簽名。
) 在這本書中,加密就像環繞在加密條目周圍的一個牢不可破的“力場”,就像弗諾·文奇《為和平而戰》(ThePeaceWar)中描述的“球形力場”一樣。
運行計算機所需要的能量比宇宙中所有恒星制造的能量總和還要多,更不用說這些計算機的數量和所涉及的時間!這是對于一個足夠大的密鑰,有着幾千位的RSA模數[15](分解大數的因子尚未在數學上證明很有“難度”。
一些快速的因子分解的突破可能會被發現,但幾乎所有數學家都認為這是極不可能的。
有人猜測,國家安全局知道如何快速分解大數因子,并以此來破解RSA,但這似乎同樣不可能)。
加密的争議 政府顯然害怕公民掌握強大的加密術。
世界各國政府都試圖應對這種威脅的影響,方法是限制公民使用的密鑰大小、限制可能使用的算法類型、要求公民“托管”(寄存)他們的密鑰給政府或登記在冊的政府代理人、禁止強加密,等等。
正如菲爾·齊默爾曼所說的那樣,這是一場戰鬥:人的想法和信息到底是放在密封的信封裡,還是必須寫在“明信片”上供政府閱讀?美國政府多次提出的一個提案是,信息可以封在信封中,但前提是政府得有一個可以打開信封的特殊密鑰。
這就像允許市民挂窗簾,但前提是當地警方能觸發特殊的透明模式。
這些問題非常類似。
正如我們将看到的,加密術使某些類型的犯罪和革命活動更加可行,但是鎖門、挂窗簾、低聲交談也是如此。
然而,我們并不會把鎖門、挂窗簾、低聲交談視為非法行為。
齊默爾曼指出:“我應該能夠在你的耳邊低語,即使你遠在千裡之外。
”他指的就是電子郵件或語音加密技術(公鑰密碼足夠快,當巧妙結合常規密碼時,可以使實時音頻和視頻流加密)。
這涉及深刻的憲法問題,至少在美國如此。
各種權利法案中所列舉的權利似乎使美國政府無法指定講話的形式,無法堅持将鑰匙交給警方托管,等等。
許多觀察家預計,基于憲法的密碼學限制面臨強烈挑戰。
事實上,法院系統中也有少數案例,挑戰着美國加密政策的各種規定(特别是《軍需法案》中的出口條款和相關限制)。
這場争論仍在進行中,現在還很難判斷“偉大的加密鎮壓運動”是否會成功。
當然,我們有充分的理由這麼想:壓制這些技術已經太晚了,數以百萬計的用戶不會輕易讓他們的通信變成“明信片”,他們擔心政府腐敗、美國聯邦調查局的秘密檔案,以及經濟間諜活動會破壞“老大哥”在控制“公民單位”的通信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數字貨币與電子商務 數字貨币是激動人心的前沿之一,也是大受歡迎的領域之一。
但它也是最難實現的一項。
金錢本質上涉及價值的儲存、轉移,體制和各種環環相扣的規章制度,因此切實地實現數字貨币并非易事。
事實上,數字貨币的曆史主要是在未來。
當前的許多問題應該會在21世紀初期得到解決。
不可追蹤的匿名數字現金(類似真實現金)正在到來,盡管各種技術、操作障礙依然存在。
所謂的“金融網絡中的瑞士銀行”将使經濟交易更具流動性,更少地受當地規章制度的約束。
對于許多人而言,避稅可能是一大亮點。
一個值得考慮的例子是,為“網絡空間賭場”開發不可追蹤的匿名系統的工作正在進行。
“數字遊戲”和“賭博遊戲”雖然不像環境優雅的賭場那樣吸引人,但它的流行意味着有機會去追求,這隻是數字貨币将會提供的諸多新機遇中的一個。
所謂的數字貨币,不是指當前已經存在的各類電子轉賬、自動櫃員機交易、電彙等,也不是指某些人宣稱為“數字貨币”,甚至“不可追蹤的數字現金”(出現在一些涉及缺陷協議的臭名昭著的例子中)的各種“智能卡”系統。
相反,我們關注的是在強烈意義上不可追蹤的工具。
重申一下,喬姆是這個領域的先驅,他的數字現金(DigiCash)公司當時正是數字貨币的典範。
它與幾家大銀行合作,合資發行數字現金。
從美元、美分、馬克是貨币這樣的意義上來講,數字貨币大概不會是“數字的貨币”,相反,它更像各種金融工具,以各種貨币計價,如支票、無記名債券、信用證、本票、印章,甚至借據。
愛麗絲和鮑伯可以用如下方式交換數字現金:愛麗絲去銀行,向銀行提交一個号碼,銀行修改完号碼的形式後将其返還給愛麗絲,仿佛給她的号碼加蓋了一個“用于數字貨币100”的郵戳。
當然了,通常這個号碼是可追蹤的,但愛麗絲可以對這個号碼執行一種特殊操作(“揭盲”它),使得它無法鍊接到她最初購買的号碼。
然後她可以把這個号碼郵寄(甚至通過一個匿名重郵器)給鮑伯,鮑伯再去銀行用這個号碼兌現。
銀行可以通過一些操作識别發行的号碼,但無法将号碼與愛麗絲聯系起來。
成熟的數字現金是既無法鍊接到付款人也無法鍊接到收款人的。
目前浮出水面的一些建議隻限制部分的不可追蹤性,大概是為了滿足政府的關注,以及法律制度的批評者對于完全不可追蹤性的擔憂。
密碼朋克成員伊恩·戈德堡、道格·巴尼斯以及其他人提出了一種方法,使可追蹤的這部分完全無迹可尋。
實際的細節涉及一些複雜的數學問題,需要仔細思考才能了解,本文無法涵蓋。
布魯斯·施奈爾的《應用密碼學》很好地解釋了喬姆數字現金的工作原理,《科學美國人》同樣刊載了一些很好的文章。
人們常說,“數字貨币”不會得到廣泛認可,更不用說得到政府支持了。
如果數字貨币被看作一種轉賬機制,而不是作為貨币或鑄币(金、銀等)的競争對手,那麼政府的支持就不是重要問題,或許甚至都不是問題,因為銀行在沒有政府明确制裁的情況下做得相當不錯。
在國際領域,政府的角色已經無足輕重:銀行已經制定了相互交易的機制,用于處理信譽不佳的實體。
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國際貿易表現出一種無政府狀态。
使用不可追蹤的數字現金有很多原因。
有些人僅僅是出于各種理由而選擇現金支付,并沒有看到為什麼電子交易應該比普通的紙币交易擁有更多可追溯性。
有些人擔心消費習慣、旅行日程等會被編輯。
不可追蹤的數字貨币保護經濟交易的隐私,就像今天的現金一樣。
随着ATM網絡和支票處理系統越來越強大,“購物檔案”的發展受到了所有對隐私感興趣的人的關注。
讓保險公司和雇主獲取購買習慣是不可取的。
極端地講,這種訪問可能導緻執法者在午夜對各類犯罪嫌疑人進行突擊檢查,因為他們可能進行了合法的購買。
不可追蹤的數字貨币會針對此類情況提供保護。
一個顯而易見的用途是讓自動收費公路用不可追蹤的現金付款。
數字現金公司正在與歐洲各國政府合作,為這種應用發行數字貨币。
當然,存在涉及匿名、數字假名、非法物品的各種交易,隻有無法追蹤的數字現金系統才能使之成為可能。
有些新穎的應用是前所未有的。
例如,“永久信托”可以通過購買大量的數字貨币工具來構建,可能會定期地轉換為其他類似的工具。
因為他們無法追蹤,所以沒有辦法通過取消數字來停止永久信托。
因此,作為一個假設,沒有人(當然不是銀行家)會知道,哪些工具是比爾·蓋茨在2010年用一百億美元創造的永久信托的一部分……這種信托可能在一個世紀後仍然存在,稅收無法觸及它,甚至在任何特定的國家都沒有真正注冊。
使用這種數字貨币工具的契約同樣可以是這種“即發即棄”的方式。
因此,财富可以針對特定的目的,超越政府管轄的範圍。
(對于好奇的人來說,需要數字時間戳和密碼定時釋放技術來确保參與者不會違反最初建立的契約。
) 當然,不使用無法追蹤的數字現金也有很多理由。
公司通常需要顯示銷售總額中開支的扣除記錄。
最簡單的例子涉及匿名支付員工薪資:即使不會被抓,也很少有公司對這種做法感興趣,因為他們無法從毛收入中扣除人事開支(人們可以想象一下,若雇主會對這樣的安排感興趣,那麼私下付款就會成為某類公司的慣例)。
現實中仍然有可能存在欺詐、交易不滿,以及交易完成不當。
加密術顯然無法徹底消除此類糾紛。
但是,諸如信譽評級服務、數字簽名等各種措施應該可以有效地控制這些問題。
貿易已經進行了幾千年,政府并沒有發揮核心作用。
事實上,國際貿易經常被當作無政府狀态的鮮活例子,很顯然,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都不易适用。
這種交易運作得如此之好,證明了:行動有結果;回頭生意很重要;即使在相對無政府狀态下,行為也舉足輕重。
想要了解這種貿易無政府狀态的出色研究,請參見布魯斯·本森的《法律事業》(TheEnterpriseofLaw)。
不可追蹤的數字現金的批評者通常認為,發行人會食言或潛逃,拒絕履行文書,忽略數字現金的性質。
由于數字現金不可追蹤,發行人永遠無法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被評級服務“測試”了。
(或者更可怕的情況是,客戶是黑手黨成員!)可靠性測試和信譽評級是非常重要的。
毋庸置疑,真正的數字現金——完全不可追蹤——會為犯罪活動提供一些新的渠道。
隐私有它的價值。
關上門之後,人們密謀并實施犯罪的能力便暴露出來了,但是我們無法要求在家裡、公寓裡、旅館房間裡使用秘密攝像頭。
匿名系統的一些缺點以及各國政府關于限制甚至完全禁止強加密的一些提案将在後文讨論。
監督社會 想象一下,當你進入酒吧、夜總會或電影院的時候,你被要求出示身份證件,證明你是否到了合法年齡。
目前,這些“憑據”大概隻是被草草掃一眼。
随着計算機掃描儀、條形碼和網絡的出現,這些憑據極有可能被掃描、讀取并輸入各種數據庫中。
也許是出于客戶分析,也許是聽從審計,也許是其他原因。
但其影響是,一個人的行動、習慣和喜好現在都在數據庫中,甚至可能被提供給了當地警察(就像許多國家的風俗習慣)。
即使收集到的數據沒有明确歸入檔案或呈交政府的計劃,但仍然留下了蹤迹,這會帶來嚴重的問題,特别是當網絡和計算機變得更快的時候。
大衛·喬姆還提出了不洩露身份的認證方案。
雖然這聽起來不可能,但是現代密碼學提供了一種方法。
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一個密封的信封,上面有一個可移動的透明窗口,比如說,窗口移動到年齡一欄,持有這種證書的人無須提供身份或者其他信息,就可以證明他是某個年齡段的人,或超過了某個年齡。
至于它的運作及防止僞造的方式,并不在本章探讨範疇之内。
使用密碼協議通常需要生物識别身份驗證,以防這種憑證輕易出借或出售給他人。
一個顯而易見的用途是可以遠程讀取的自動收費公路許可證,要麼允許持有人上路,要麼使用數字現金進行遠程支付。
将一個人在收費公路上的行程編譯成記錄的危險幾乎對所有人而言都是顯而易見的,但是新加坡采用了這種公民單位跟蹤系統! 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說明了技術如何提供了“隐私法”無法切實提供的保護。
雖然特殊利益集團遊說政府制定新法律,修正舊法律,但是技術可以直接提供許多人想要的保護。
比如,以下哪種方法能更好地解決人們使用掃描器監控手機通話的問題:(1)通過更多的法律,規定這種監控是非法的(警察除外);(2)給手機加密。
密碼朋克運動的一個基本信條是,技術解決方案比行政或立法解決方案更可取。
政府批準的用于旅行的照片ID的使用日益增多,它正在變成美國現代的旅行證件。
雖然我看不到公民被告知他們未經授權不得擅自旅行的情況,但是我可以很容易地看到航空公司、巴士公司、汽車租賃機構、酒店、加油站會出現“請您刷卡通過”的情況。
許多酒店與幾乎所有的汽車和卡車租賃機構都要求提供信用卡(部分原因是為了确保支付,但同時也是為了便于執法),這已經是事實了。
因此一個實際的運動跟蹤系統就産生了。
對于那些試圖用現金支付的人,以及那些不願意讓他們的身份證通過系統的人,就要面臨更多的審查,甚至可能是既費時又麻煩的審查。
自1995年以來,航空公司一直堅持按照政府的命令進行照片ID識别。
由于政府開始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