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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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拉斯穆斯與本傑明吃着晚餐,兩人一語不發。

     本傑明注意到拉斯穆斯手上有個東西,好像是一處髒迹。

     “那是什麼?”他問拉斯穆斯,朝他的手指了指。

    對方一時還沒會過意來。

     “什麼?” “你手上是什麼東西?” 拉斯穆斯伸開手掌,瞧了瞧。

    手掌上寫着:吉爾,416702。

     “哦,你說這個啊?沒什麼,一個電話号碼而已。

    ” 拉斯穆斯聳聳肩。

     “是誰的号碼?” “不就是吉爾的号碼嗎?隻是我遇見的一個男生,他希望我之後打給他。

    ” “你把它寫在手上?” 他們繼續用餐,一語不發。

    本傑明頓時覺得食不下咽,嘴裡飯越塞越多。

    實在不應該變成這樣的。

     所有人都到齊了:保羅、班特、賽爾波、拉許歐克、拉斯穆斯與本傑明。

    他們先是在提米夜總會喝酒,然後轉進一家男同志迪斯科舞廳。

    這家舞廳的名字叫“五彩碎花”,位于格雷夫·圖勒街,東礦廣場附近一條較陰暗破落的小巷内。

     歐克伯父一如往常坐在内房角落,手裡的酒杯哐當響着。

    穿着也一如往常,西裝筆挺,内搭背心。

    他習慣稱他們是“小朋友”,看他們進來就友好地點點頭。

     保羅與賽爾波都迎上前去,熱情地擁抱他,讓他喜滋滋的。

    保羅心想,大家窩在這裡也好幾年了,總該問候一下、打打招呼吧。

     本傑明剛問過大家想不想買點喝的,現在已經擠到吧台前排隊。

     他們都注意到,酒吧裡其他的人都色眯眯地打量着班特。

    他們想必已經看過或聽聞過他主演的電視劇,一眼就認出他了。

     這使班特更顯得特别。

    畢竟,沒幾個出現在電視上或廣播電台的名人會以行動證明,自己是同性戀。

     楊·哈瑪倫德算是一個例子。

    那位曾經主演著名電視劇《回家》(1)、一炮而紅的卡爾英瓦·尼爾森也算一個例子。

    除了他們以外……還有誰呢? 雅各·達林曾經接受《革命》的專訪,照片中的他戴着一頂怪帽子,活像裝新鮮水果用的紙箱。

    不過,從來沒有直接證據顯示他也是同志。

     其他已被确認屬于同性戀“大家庭”的名人還包括伊娃·達爾格林與雷納·史汪恩,不過他們可是低調得不得了。

    賽爾波說伊娃·達爾格林有點怪異:多年前,她曾在解放運動的慶功宴上獻唱一曲,但之後又好像把自己鎖回衣櫃裡了。

     更不用說克利絲特·琳達羅絲(2)這個被譽為“全瑞典最美麗的女人”的家夥了。

     要是你問他,是不是同性戀,他可不會理你。

     因此,像班特這樣已經在電視、電影圈小有名氣的人,會大大方方出現在提米夜總會,真令人大開眼界。

    這其實也沒那麼奇怪,他在一炮而紅以前就是提米的常客了。

     “對了,他們打算把南站旁邊那個大洞填補起來,整頓整頓。

    你們聽說過沒有?” 拉許歐克堪稱斯德哥爾摩的萬事通,他興緻勃勃地問大家。

     “你說那個垃圾坑啊?” “對啊,差不多。

    他們說,要把那裡變成斯德哥爾摩的曼哈頓。

    ” “老——天——爺!”保羅喊道,“我也看到了,聽說會有摩天大樓,還有一堆店呢!那裡以後會很漂亮哦!” “真的?” “看來會是三十層的大樓。

    ”拉許歐克說。

     “是,是,是,”保羅漫不經心地應着,“會很漂亮哦!” 提米夜總會位于南島區的公民廣場與馬利亞廣場之間,斯德哥爾摩南站也在這附近。

    長期以來,這區一直是都市計劃中的燙手山芋。

     這個街區裡有好幾個垃圾坑,夜幕一降臨,成群野狗就圍在這裡覓食。

    道路甚至沒鋪柏油,更别說照明設備了。

    整個車站活像一座橫跨鐵軌的天橋,直通月台的階梯相當醜陋,仿佛蜘蛛細長的腳,隻有通勤區間車會在月台停留。

     本傑明端着一票人的啤酒走來,将酒杯、酒瓶與托盤放在桌上。

     “你們在聊什麼?” “南站啊!”班特插嘴,“嘿,我16歲的時候就在那裡被老頭搭上過,代價是50克朗。

    ” “恭喜!”保羅反應很快。

     所有人哈哈大笑,唯有本傑明歎了一口氣,愁眉苦臉。

     “喂,你現在是怎麼啦?”拉斯穆斯火冒三丈。

     他推了本傑明一下。

     “不要推啦!”本傑明杯中的啤酒灑在自己的牛仔褲上,火冒三丈地頂回去。

     “我還是青少年的時候就在克拉拉教堂北街混了。

    ”班特繼續吹噓自己輝煌的曆史。

     “就是啊,”保羅打斷班特的話,對拉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