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臉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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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偵探小說使用過的、多如牛毛的詭計當中,有一類可命名為“無臉屍體”的詭計。

     毀去被害者的容貌,使其身份不明,或是僞裝成其他人的屍體,對兇手是非常有利的。

    實際案件中,有時候也會出現這種詭計,但小說中出現得更為頻繁。

    尤其是在偵探小說尚不發達的時代更受作者喜愛。

    現在,隻要出現無法辨認容貌的屍體,讀者馬上就會猜出“哈哈,一定是那種詭計吧”。

    所以已經不太能得到作者青睐了。

    但有些作者便将計就計,故布疑陣,誤導讀者認為容貌無法辨認的屍體就是另一個人,實際上仍然是一開始就推測的那個人物的屍體,這種詭計其實不太有意思。

     要讓被害者的臉無法辨認,有兩種方法。

    一種是以鈍器砸爛屍體的臉,或以烈藥毀容,使其面目全非。

    還有一種方法是砍下腦袋,隻留下沒有首級的身軀。

    這種時候不必說,當然要脫下死者的衣物,換上别人的衣服。

     可是即使這樣做,人類身體應該還是有些可供親人辨認的特征,像是妻子,即使沒有頭,也認得出丈夫的屍體。

    所以偵探小說使用這類詭計的時候,隻能讓沒有任何親人的被害者登場。

     還有另一個難題。

    現在辦案,用指紋辨認身份的技術發達,如果被害者有前科,或曾經自願提供指紋給警方,立刻就能查出身份。

    此外,隻要用遺留在被害者觸摸過的東西上的指紋與屍體相比對,真假也能立現。

    所以兇手除了讓屍體的臉無法辨認,還要将屍體雙手的手指砸爛或切斷。

    可是那樣的話,馬上就會被人看出僞裝屍體的企圖,這種“無臉屍體”的詭計從現實面來看,其實困難重重。

     這種詭計有許多變形。

    例如美國作家勞森有一篇《無頭女郎》,一名女士因為面部受了傷,頭部纏滿了繃帶,而她真是那位女士嗎?還是其他女人喬裝的?我也在《地獄小醜》這部通俗長篇中使用了同樣的點子。

    換句話說,“無臉屍體”的詭計也可以應用在活人身上,而這也不一定是整容,隻要包裹起來,也可以得到同樣的效果。

    戴着假面具死在獄中,終于沒有公開真面目的“鐵面具”傳說,也可以說是與該詭計有着異曲同工之妙。

    而活人也可以靠整形外科手術來變成另一個人(例如《總統偵探小說》及江戶訓亂步的《石榴》)。

     還有另一種變形,是切斯特頓的《秘密花園》(TheSecretGarden)及克雷格·萊斯夫人的《美好的犯罪》(HavingWonderfulCrime)這一類。

    這不光是将被害者的頭砍下,還得與其他屍體的首級掉包。

    實際上,除了古代戰場,應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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