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方式的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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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把東西塞進既有的傷口中,這種必須承受莫大痛苦的做法,讓人感到莫名的刺激。

    我的筆記中,使用這類詭計的作品有比斯頓的《麥納斯的夜明珠》,但我想應該還有其他例子。

    《鮮血淋漓》[9]這部戲中,主人公身處土倉庫的熊熊火焰中,為了搶救代代相傳的挂軸,切腹後将之塞進自己的髒腑之中,這個構思雖然不是為“隐藏”,卻是最為刺激的一種。

     至于小說,構思的妙不可言讓人難忘的有柯南·道爾的《六座拿破侖半身像》,有六座一模一樣的石膏像,讓人分不出寶石究竟藏在其中的哪一座;還有道爾作品的《藍寶石奇案》,讓天鵝吞下寶石,卻猜不出是哪隻天鵝。

    亞瑟·莫裡森[10]的長篇《綠色鑽石》(TheGreenEyeofGoona)也使用同樣的構思。

     藏金币的詭計裡,羅伯特·巴爾[11]的短篇中有一個奇特的例子。

    一名老守财奴藏着數量龐大的金币,在他死後,這些金币下落不明,不管怎麼找都找不到。

    翻遍了房子,甚至天花闆和地闆都掀開來,卻還是找不到,也沒有埋進地下的痕迹。

    實際上,金币一直都在人們眼前。

    去世之前,老人買了火爐、風箱、鐵砧等道具,把所有的金币都溶解了,再加工成薄如紙片的金箔,貼在家裡的牆壁上,并在上面貼上普通的壁紙掩蓋。

    老人将金币打得極薄,貼滿了所有房間的牆壁,這出人意表的隐藏方法很有意思。

     卡爾有個短篇,文中藏匿兇器的方式十分有趣。

    有人在室内遭到銳利的短劍刺殺。

    房間是密室,而且兇器絕對帶不出房間,盡管如此,衆人找遍了整個室内卻仍找不到短劍。

    不可能變成了可能。

    其實兇器是尖銳的玻璃碎片,罪犯将它丢進室内大如金魚缸的玻璃容器裡面了。

    當然,玻璃在丢進水裡之前,血迹已經被擦拭幹淨了。

     類似的詭計還有毀滅而非隐藏兇器。

    像是将銳利的冰塊或冰柱當成短劍使用,兇器過不了多久就會融化消失。

    關于這類詭計,我寫過一篇随筆《冰制兇器》,這裡就不再重複了。

     至于文件或紙張的隐藏地點,經常有人把它們藏在《聖經》之類的厚書籍的封面中或夾在書中,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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