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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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可以把鎖打開。
看到這樣的内容,或許會有人批評我在傳授犯罪手法,但這在黑社會裡是人盡皆知的事。
倒是被害者不太知道,寫明這一點,等于是警告一般人要注意,反而更具意義。
日本的小偷不會制造密室,不過把它應用在密室上,也是可以成為一種詭計的。
卸下門的鉸鍊(F·B·2)(M·B·2) ★據卡爾說,這是西方兒童從上了鎖的小櫥櫃裡偷出點心時常用的手法。
門鎖原封不動,用起子卸下門上的鉸鍊,便有了一個出入口,完事後再把鉸鍊恢複原狀。
這個詭計無視門鎖,而是另辟蹊徑,機智十足,相當有意思。
不過這得是鉸鍊安置在門的外側時才能實現的詭計。
這個詭計自冉威爾以來,也經常為偵探作家使用。
利用錯覺迅速殺人(F·B·5)(M·B·5) ★罪犯帶着鑰匙離開,從外面鎖上門,把鑰匙裝進口袋。
然後罪犯混在命案發現者之中,破門進入室内,趁着衆人跑近屍體的時候,悄悄從口袋裡掏出鑰匙插進内側的鎖孔。
人們通常都會确定人已死亡後才開始調查房間,因此會相信鑰匙本來就是插在内側的。
★這種情況,如果門上的換氣窗可以自由開關,就不必如此大費周章了。
從外面鎖上門後,把鑰匙從換氣窗(或者如果門底下的縫夠寬,就從門底下)扔進室内,就可以達到目的。
可是這容易出偏差,不如鑰匙插在内側鎖孔那樣證據明确。
兩把鑰匙的詭計(F·M皆無) ★準備兩把相同的鑰匙,一把插在房離開門内側後再關上門,第二把鑰匙插進外側鎖孔,于是内側的第一把鑰匙會被推落掉在室内地面上。
接着直接從外面上鎖,即可制造出密室,可是這種情況也隻能得到類似于從換氣窗丢進鑰匙的不确定或者意外的可能性。
〔b〕窗上的機關 ★窗戶的詭計,從愛倫·坡的《莫格街謀殺案》以來,出現了各種版本(愛倫·坡的作品中,最後發現窗上的釘子彎曲,其實每個人都可以開關,以密室詭計來說并不算公平)。
日本的窗戶多是螺絲轉鎖,而西式的上下滑動的玻璃窗戶是使用類似闩鎖的鎖。
隻要能從外面開這種闩鎖,就可以構成密室。
這一樣是利用絲線或鐵絲,但窗戶不像門那樣剛好有隙縫,所以如果玻璃上有洞,就可以從洞裡伸出絲線或鐵絲,像操縱門的機關那樣。
★在某部作品中,罪犯為了在玻璃上開洞,事先朝玻璃開槍,弄出一個洞來。
這麼一來,有人開槍的事會受到懷疑,但由于與行兇時間不吻合,使案情愈加複雜,小說也變得更有趣。
這是為了達成制造密室的目的而開槍,有一種悖論式的趣味(以上,F·M皆無)。
★也有不需要線和鐵絲的方法(M·B·3)(F無)。
就是卸下窗玻璃,從那裡伸手進去上鎖,再把玻璃照原樣嵌回去,抹上油灰。
可是這樣一來,新油灰引起他人注意的可能性也很大。
〔c〕掀起屋頂的詭計(F·M皆無) ★詭計用光之後,作家就開始想極端的點子。
門和窗戶太小兒科了,把屋頂整個掀起來不就行了?就是這種奇特的點子。
三四年前在奎因推理雜志的獎項中獲獎的《第五十一間密室》[8](The51stSealedRoom)正是如此。
窗戶與門是完全密閉的,但罪犯用千斤頂略為擡起屋頂的一部分,從縫裡出入,事後再把屋頂照原狀放回來。
這個方法隻适合某些結構的房屋,放回來後應該還是會留下某些痕迹,不過屋頂是調查上的盲點,不必擔心警方會注意到這種地方。
這是比卸下鉸鍊更天馬行空,将發想擴大至移動整個門,極出人意表的悖論式機智。
★然而有一名日本作家更進一步推進,不是掀起屋頂的一部分,而是利用固定在大樹枝上的虎鉗及繩索,将小木屋的屋頂整個擡起來,從那裡出入。
隻是這樣一來,就無法正兒八經地鋪設情節了。
若非以切斯特頓的幽默風格加以處理,隻會一塌糊塗。
★可是人上有人,天外有天,這是我在兩三年前聽雙葉十三郎說的,有個美國作家想出了更極端的點子。
也就是先在空地上殺人,再迅速地為屍體蓋座小屋,制造密室。
如果是簡單的小屋,一個晚上就可以蓋好,絕非不可能的事。
這樣的詭計真是異想天開的絕妙點子。
(2)制造假象,推遲兇案發生的時間 〔a〕僞音詭計(F·M皆無) ★兇手殺了人,僞造密室後離開。
有第三個人經過門前,聽見門裡已經遇害的人的說話聲。
這樣一來,就有人證明那個時候被害者還活着。
另一方面,兇手卻在那段時間裡和其他朋友在一起,得已制造不在場證明。
如此一來,除了密室的不可能之外,還可以證明被害者活着的時候,兇手根本完全沒有機會靠近現場。
這個詭計的謎底是兇手誘騙被害者,錄下被害者說話的聲音,兇手殺人之後把錄制好的磁帶放在密室裡,再設計讓其在适當的時機播放。
★除了磁帶以外,用手槍殺人也可以人為地混淆謀殺的時間,殺人時給手槍裝上消音器。
在暖爐裡設置煙火,把導火線延長至自己需要的長度,算好時間,讓煙火在兇手有第三者時爆炸,爆炸聲會讓人誤以為命案發生的時間,而兇手擁有确實的不在場證明,便可免去嫌疑。
★以鈍器殺人的情況,設機關讓密室裡的某些重物在兇案發生的一段時間後倒下或落下,巨響會讓人誤以為命案發生在那個時候。
★此外,兇手會腹語術的話,在制造密室之後,可以等待第三者經過門外時以腹語術模仿被害者的聲音,讓門外的人聽見,讓人誤會被害者還活着。
〔b〕欺騙視覺(F·M皆無) ★前項
看到這樣的内容,或許會有人批評我在傳授犯罪手法,但這在黑社會裡是人盡皆知的事。
倒是被害者不太知道,寫明這一點,等于是警告一般人要注意,反而更具意義。
日本的小偷不會制造密室,不過把它應用在密室上,也是可以成為一種詭計的。
卸下門的鉸鍊(F·B·2)(M·B·2) ★據卡爾說,這是西方兒童從上了鎖的小櫥櫃裡偷出點心時常用的手法。
門鎖原封不動,用起子卸下門上的鉸鍊,便有了一個出入口,完事後再把鉸鍊恢複原狀。
這個詭計無視門鎖,而是另辟蹊徑,機智十足,相當有意思。
不過這得是鉸鍊安置在門的外側時才能實現的詭計。
這個詭計自冉威爾以來,也經常為偵探作家使用。
利用錯覺迅速殺人(F·B·5)(M·B·5) ★罪犯帶着鑰匙離開,從外面鎖上門,把鑰匙裝進口袋。
然後罪犯混在命案發現者之中,破門進入室内,趁着衆人跑近屍體的時候,悄悄從口袋裡掏出鑰匙插進内側的鎖孔。
人們通常都會确定人已死亡後才開始調查房間,因此會相信鑰匙本來就是插在内側的。
★這種情況,如果門上的換氣窗可以自由開關,就不必如此大費周章了。
從外面鎖上門後,把鑰匙從換氣窗(或者如果門底下的縫夠寬,就從門底下)扔進室内,就可以達到目的。
可是這容易出偏差,不如鑰匙插在内側鎖孔那樣證據明确。
兩把鑰匙的詭計(F·M皆無) ★準備兩把相同的鑰匙,一把插在房離開門内側後再關上門,第二把鑰匙插進外側鎖孔,于是内側的第一把鑰匙會被推落掉在室内地面上。
接着直接從外面上鎖,即可制造出密室,可是這種情況也隻能得到類似于從換氣窗丢進鑰匙的不确定或者意外的可能性。
〔b〕窗上的機關 ★窗戶的詭計,從愛倫·坡的《莫格街謀殺案》以來,出現了各種版本(愛倫·坡的作品中,最後發現窗上的釘子彎曲,其實每個人都可以開關,以密室詭計來說并不算公平)。
日本的窗戶多是螺絲轉鎖,而西式的上下滑動的玻璃窗戶是使用類似闩鎖的鎖。
隻要能從外面開這種闩鎖,就可以構成密室。
這一樣是利用絲線或鐵絲,但窗戶不像門那樣剛好有隙縫,所以如果玻璃上有洞,就可以從洞裡伸出絲線或鐵絲,像操縱門的機關那樣。
★在某部作品中,罪犯為了在玻璃上開洞,事先朝玻璃開槍,弄出一個洞來。
這麼一來,有人開槍的事會受到懷疑,但由于與行兇時間不吻合,使案情愈加複雜,小說也變得更有趣。
這是為了達成制造密室的目的而開槍,有一種悖論式的趣味(以上,F·M皆無)。
★也有不需要線和鐵絲的方法(M·B·3)(F無)。
就是卸下窗玻璃,從那裡伸手進去上鎖,再把玻璃照原樣嵌回去,抹上油灰。
可是這樣一來,新油灰引起他人注意的可能性也很大。
〔c〕掀起屋頂的詭計(F·M皆無) ★詭計用光之後,作家就開始想極端的點子。
門和窗戶太小兒科了,把屋頂整個掀起來不就行了?就是這種奇特的點子。
三四年前在奎因推理雜志的獎項中獲獎的《第五十一間密室》[8](The51stSealedRoom)正是如此。
窗戶與門是完全密閉的,但罪犯用千斤頂略為擡起屋頂的一部分,從縫裡出入,事後再把屋頂照原狀放回來。
這個方法隻适合某些結構的房屋,放回來後應該還是會留下某些痕迹,不過屋頂是調查上的盲點,不必擔心警方會注意到這種地方。
這是比卸下鉸鍊更天馬行空,将發想擴大至移動整個門,極出人意表的悖論式機智。
★然而有一名日本作家更進一步推進,不是掀起屋頂的一部分,而是利用固定在大樹枝上的虎鉗及繩索,将小木屋的屋頂整個擡起來,從那裡出入。
隻是這樣一來,就無法正兒八經地鋪設情節了。
若非以切斯特頓的幽默風格加以處理,隻會一塌糊塗。
★可是人上有人,天外有天,這是我在兩三年前聽雙葉十三郎說的,有個美國作家想出了更極端的點子。
也就是先在空地上殺人,再迅速地為屍體蓋座小屋,制造密室。
如果是簡單的小屋,一個晚上就可以蓋好,絕非不可能的事。
這樣的詭計真是異想天開的絕妙點子。
(2)制造假象,推遲兇案發生的時間 〔a〕僞音詭計(F·M皆無) ★兇手殺了人,僞造密室後離開。
有第三個人經過門前,聽見門裡已經遇害的人的說話聲。
這樣一來,就有人證明那個時候被害者還活着。
另一方面,兇手卻在那段時間裡和其他朋友在一起,得已制造不在場證明。
如此一來,除了密室的不可能之外,還可以證明被害者活着的時候,兇手根本完全沒有機會靠近現場。
這個詭計的謎底是兇手誘騙被害者,錄下被害者說話的聲音,兇手殺人之後把錄制好的磁帶放在密室裡,再設計讓其在适當的時機播放。
★除了磁帶以外,用手槍殺人也可以人為地混淆謀殺的時間,殺人時給手槍裝上消音器。
在暖爐裡設置煙火,把導火線延長至自己需要的長度,算好時間,讓煙火在兇手有第三者時爆炸,爆炸聲會讓人誤以為命案發生的時間,而兇手擁有确實的不在場證明,便可免去嫌疑。
★以鈍器殺人的情況,設機關讓密室裡的某些重物在兇案發生的一段時間後倒下或落下,巨響會讓人誤以為命案發生在那個時候。
★此外,兇手會腹語術的話,在制造密室之後,可以等待第三者經過門外時以腹語術模仿被害者的聲音,讓門外的人聽見,讓人誤會被害者還活着。
〔b〕欺騙視覺(F·M皆無) ★前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