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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暗松了口氣,然而供詞的質量實在無法令人滿意。

    畢竟搶劫殺人案的拘留期限将至,審訊進行得很是匆忙。

    招供的過程也并非湯本主動交代犯罪事實,而是島津一點點逼着他承認自己根據間接證據構建的犯罪經過。

    因此供述内容整體上非常寡淡,缺乏具體的細節。

    犯案後讨論如何躲避警方的追查部分倒是極其詳細,但這算不算自曝隻有罪犯才知道的秘密就很微妙了。

    因為島津是在“廢棄作坊采集到贓車的輪胎印”和“大熊名下的皇冠消失不見”這兩點的基礎上審問的湯本,如果法官認為這不是疑犯自曝秘密,而是警方誘供,情勢就不樂觀了。

     朽木抱臂,盯着法官的座位,焦慮仍在心頭,但還沒到悲觀的地步。

    隻要湯本當庭認罪,再糟糕的審訊記錄都會被判為真相。

     “罪名及适用條款:搶劫、謀殺及謀殺未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項……” 起訴書宣讀完畢。

     “敬請諸位法官審理。

    ”根來呼出一口氣,同時落座。

     “被告人上前。

    ”石冢法官的聲音響徹庭内。

     湯本畏畏縮縮地站起身,走向審判台。

    終于到了是否認罪的環節。

     咽口水的聲響,來自一旁的森。

     石冢十指交叉,凝視着湯本。

    他先告知被告人有權保持沉默,然後用平靜的聲音問道:“被告人,檢察官剛才宣讀的起訴書可有與事實不符之處?” 片刻的沉默,将寂靜襯托得分外鮮明。

     湯本擡起頭來。

     “全部。

    ” 乍一聽,似是湯本認了罪。

    挂鐘的秒針走了兩三格之後,旁聽席才一片嘩然。

    湯本的意思是起訴書中的所有内容均與事實不符。

     渾蛋,看我不宰了你。

    森頂着一班招牌式的兇悍表情喃喃道。

     “我是無辜的!”湯本突然沸騰。

     “救命啊,審判長!不是我幹的!我沒劫過運鈔車,也沒殺過人。

    我是被警察逼得沒辦法了才招的,都是警察瞎編亂造的!你們去查一查就知道了,我有不在場證明!” 朽木臉頰一抽。

     不在場證明……? 法庭頓時一片騷動。

    在記者匆忙往返于法庭和走廊之間時,湯本的号叫仍未停歇。

    他号哭着、咆哮着,仿佛全然聽不見石冢的制止聲。

    根來檢察官呆若木雞,辯護人齊藤臉色煞白。

     除了憤怒,悔恨也在朽木的胸口湧動。

    他沒有全程關注湯本的審訊工作,雖然嗅到了危險,卻又覺得區區小無賴不足為懼,沒太當回事。

    莫非真是他低估了湯本? 意料之外的風暴橫掃而過。

     閉庭後,再次戴上手铐的湯本緩緩轉過頭,望向旁聽席。

    他的神情已完全冷靜下來,仿佛幾分鐘前的狂亂從沒有發生過。

    他左右掃視,似在找人。

    他在找的是島津、森,還是一班的“青面修羅”班長? 這一回,雙方的目光确有交集。

    刹那間,湯本的唇角微微一挑。

     他笑了。

     直到湯本的身影自法庭消失,朽木都沒有起身。

    他的腦海中響起女人的聲音,她的聲音與他自己的聲音交纏重疊,響徹他的頭顱。

     我不許你笑。

    在我斷氣之前,你休想再笑一下—— “走吧。

    ”朽木低聲說道,一把抓住森氣得發抖的肩膀,霍然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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