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高男低婚”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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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演藝界明星藤原紀香結婚的陣内智則(以下簡稱J君),應該說是與K君正好相反的事例。J君與藤原于2007年舉辦了花費五億日元的豪華婚禮,卻在兩年後便離婚了。據報道,離婚原因是J君的婚外情和家庭内暴力。他們的婚姻,無論名氣還是收入,女方都遠在男方之上。這種婚姻要圓滿維持的辦法隻有一個,“妻子給丈夫面子”。可是,這個心理幼稚的、沒成熟的丈夫,很可能是把“有能量的妻子”任意踩在腳下(精神上和肉體上),以支撐他的自尊心。人人都認可的、這麼漂亮這麼能幹的女人随我打罵侮辱,還不會離開我——丈夫用這種方式來維持自己的驕傲。對方越有能量,侮辱必須越徹底。結果,妻子最終還是逃走了。慶幸的是,妻子還有逃走的選擇。

    在《勝間和代的獨立生活方式實踐指南》〔2008〕一書中,作者出示了一個女人要維持“獨立生活方式”[指在精神上和經濟上都不依賴他人的獨立自主的生活方式。]的三項條件。條件之一,年收入六百萬日元以上;之二,有值得誇耀的伴侶;之三,魅力随年齡而增。“值得誇耀的伴侶”的一個條件是“年收入一千萬日元以上”。她舉出的這三項條件中,第一項的門檻已經夠高,而滿足第二項的男人到底又有多少呢?這種條件的“尋婚”,比駱駝過針眼還難吧。據本人說,她并不是喜歡有錢的男人,而是經驗告訴她:“對于年收入六百萬的女人,沒有一千萬,男人的面子就沒法維持。”可見,她從現實中學到,男女關系的平衡,無論如何終究要讓男人居上位,要“女人給男人面子”,才能夠勉強得以維持。那麼危險易脆的東西,據說就是男人的“自我确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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