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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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我們現在對閻志誠的認識很淺,他在暗,我們在明,他一動手我們便很危險。
除了我之外,她們都不知道閻志誠的外貌,如果他扮作比薩外賣員,要謀害呂慧梅母女并不困難。
雖然我手上有閻志誠的照片,但它一旦曝光,事情恐怕變得棘手。
我怕的不是牢獄之災或是内部處分,而是這照片可能會令呂慧梅質疑事情的真實性,萬一她認為我的推論不可靠,松懈起來,給閻志誠下手的機會,便為時已晚。
要讓呂慧梅知道敵人的樣子,最簡單的方法是讓警方接手後,核查資料庫找出閻志誠的檔案,不過萬一他們不受理,或是花上幾天才決定重新調查,呂慧梅母女也要承擔一定的風險。
“許警長,我想可以幫上忙。
”阿沁大概見我沉默不語,以為我礙于身份不能向上司報告,接過呂慧梅的話,說,“你不能讓警方插手,但我可以讓編輯部插手。
我記得拳館的先生說過,閻志誠剛擔任了一部電影的小角色,隻要不是跑龍套的臨時演員,經紀公司或電影公司都會有演員資料記錄。
我可以拜托娛樂組的同事替我調查一下……呂女士,你這兒有可以上網的電腦嗎?” “路由器昨天壞了,今天連不上網路……不過我有傳真機,可以嗎?” “有傳真機便可以了。
” “就在那邊。
号碼貼在傳真機上。
”呂慧梅指了指客廳另一端的架子。
阿沁看見我沒反對,便徑自走到電話和傳真機旁。
“喂,是大飛嗎?我是阿沁,我有事拜托你──是呀,我今天忘了拿手機──我想你替我調查一個人……”阿沁對着電話說。
“許警長,其實我還有一個疑問。
”呂慧梅說,“您說這個閻志誠是兇手,我也明白,但為什麼您一口咬定林建笙不是兇手之一?” “隻要看看林建笙的記事簿便一清二楚。
”我掏出記事簿,翻開三月那一頁,“你看三月的行程。
” 當呂慧梅低頭細看時,阿沁回來座位,說:“拜托好了,他查到後會把資料傳真過來。
雖然不一定能找到完整的個人檔案,但我想至少能找到相片。
” “這有什麼特别?”呂慧梅看完記事簿,看來完全沒看穿當中的矛盾。
“這兒和這兒有什麼不同?”我指着三月十一日之前和之後的兩個不同的“開工”。
“一個寫得整齊,一個潦草?” “對。
” “這跟林建笙不是真兇有什麼關系?” “為什麼一個人的字會變得潦草了?”我問。
“他在颠簸的路上寫的吧?”阿沁說。
“不,因為他傷了拇指。
”我說。
“你怎麼知道?” “先這樣說吧,”我從口袋裡拿出圓珠筆和我的記事本,打開一個空白頁寫上“開工”兩個字,“一般人寫字,會使用拇指、食指和中指夾住筆杆,來穩定筆的移動。
” 我收起中指,再寫上同樣的字。
“如果中指受了傷,光用拇指和食指會不太方便,但仍能抓緊筆杆,隻要善用虎口,一般人的筆迹沒大不同。
” 我放回中指,提起食指。
“如果傷了食指,光用中指和拇指仍沒問題。
可是,如果傷了拇指的話……” 我把食指貼住筆杆,提起拇指,圓珠筆便像失去了舵手的小艇般左右亂擺。
“無論如何改變握法,沒有拇指便不能好好地握筆。
林建笙是地盤工人,傷到拇指這種小事很是平常。
” “單憑幾個字便認定他拇指受傷,好像有點一廂情願啊?”阿沁說。
我指着三月十六日。
“林建笙這天本來約了閻志誠打台球,卻又取消了,這也是支持這推論的證據之一。
‘光明台球室’這幾個字寫得工整,應該是受傷前寫的,可是拇指受傷後,連球杆也抓不穩,隻好取消。
”我說,“而且,這案子裡一個重要的物證便是林建笙的血掌印。
那個掌印四根指頭清晰無比,唯獨缺少拇指。
雖然這可能是巧合,但更有可能是因為拇指受傷,下意識保護傷口,于是減輕拇指的用力甚至提起拇指,結果掌印少了一枚指紋。
” “就算林建笙拇指受傷,他仍可以用刀子殺人啊。
”呂慧梅說。
“不,拇指使不上力的話,即使他能爬水管,也不能殺人。
” 我回頭張望,想看看有沒有可以拿來示範的東西,在放電視機的架子上,我看到一把很精美的銀色小刀。
這把小刀大約有一個手掌長,附有刀鞘,上面刻有一條中式的龍,刀柄則刻着一隻似是麒麟或獅子的動物。
不知道是中東還是中亞的産品。
“這個我可以拿來用嗎?”我問呂慧梅。
“沒問題,那隻是我以前在西藏買的紀念品。
” 我拔出刀鋒,右手以一般的正握方式拿着小刀。
“這種握法,拇指隻是輔助,貼着刀背或卡在刀柄跟刀刃之間也沒關系。
可是,東成大廈的死者不是被這種握刀的手法刺死的。
”我作勢把刀從下往上刺,“這種攻擊法隻能刺中腹部,如果受害者跌倒在地,更是難以追擊。
” 我把刀子換成反握,刀刃變了在尾指那一方。
“一般擊中胸部以上的刺殺,都是用反握。
因為從上往下攻擊,可以刺中受害人的頸部和胸部。
“不過,以這種握法,拇指需要用力按住刀柄的底部。
”我向她們展示拇指的位置,“如果不以拇指緊按,也可以用握拳的方法把拇指放在食指和中指旁,不過這種手法更難施力,拇指所用的力量比前者更大。
驗屍報告指出,行兇用的刀子刀刃不太鋒利,可是每一刀也有十多厘米深,這不是一個拇指受傷、單純以四根指頭握刀的人能做到的事情。
” “他可能用另一隻手啊?”阿沁說。
“當然
除了我之外,她們都不知道閻志誠的外貌,如果他扮作比薩外賣員,要謀害呂慧梅母女并不困難。
雖然我手上有閻志誠的照片,但它一旦曝光,事情恐怕變得棘手。
我怕的不是牢獄之災或是内部處分,而是這照片可能會令呂慧梅質疑事情的真實性,萬一她認為我的推論不可靠,松懈起來,給閻志誠下手的機會,便為時已晚。
要讓呂慧梅知道敵人的樣子,最簡單的方法是讓警方接手後,核查資料庫找出閻志誠的檔案,不過萬一他們不受理,或是花上幾天才決定重新調查,呂慧梅母女也要承擔一定的風險。
“許警長,我想可以幫上忙。
”阿沁大概見我沉默不語,以為我礙于身份不能向上司報告,接過呂慧梅的話,說,“你不能讓警方插手,但我可以讓編輯部插手。
我記得拳館的先生說過,閻志誠剛擔任了一部電影的小角色,隻要不是跑龍套的臨時演員,經紀公司或電影公司都會有演員資料記錄。
我可以拜托娛樂組的同事替我調查一下……呂女士,你這兒有可以上網的電腦嗎?” “路由器昨天壞了,今天連不上網路……不過我有傳真機,可以嗎?” “有傳真機便可以了。
” “就在那邊。
号碼貼在傳真機上。
”呂慧梅指了指客廳另一端的架子。
阿沁看見我沒反對,便徑自走到電話和傳真機旁。
“喂,是大飛嗎?我是阿沁,我有事拜托你──是呀,我今天忘了拿手機──我想你替我調查一個人……”阿沁對着電話說。
“許警長,其實我還有一個疑問。
”呂慧梅說,“您說這個閻志誠是兇手,我也明白,但為什麼您一口咬定林建笙不是兇手之一?” “隻要看看林建笙的記事簿便一清二楚。
”我掏出記事簿,翻開三月那一頁,“你看三月的行程。
” 當呂慧梅低頭細看時,阿沁回來座位,說:“拜托好了,他查到後會把資料傳真過來。
雖然不一定能找到完整的個人檔案,但我想至少能找到相片。
” “這有什麼特别?”呂慧梅看完記事簿,看來完全沒看穿當中的矛盾。
“這兒和這兒有什麼不同?”我指着三月十一日之前和之後的兩個不同的“開工”。
“一個寫得整齊,一個潦草?” “對。
” “這跟林建笙不是真兇有什麼關系?” “為什麼一個人的字會變得潦草了?”我問。
“他在颠簸的路上寫的吧?”阿沁說。
“不,因為他傷了拇指。
”我說。
“你怎麼知道?” “先這樣說吧,”我從口袋裡拿出圓珠筆和我的記事本,打開一個空白頁寫上“開工”兩個字,“一般人寫字,會使用拇指、食指和中指夾住筆杆,來穩定筆的移動。
” 我收起中指,再寫上同樣的字。
“如果中指受了傷,光用拇指和食指會不太方便,但仍能抓緊筆杆,隻要善用虎口,一般人的筆迹沒大不同。
” 我放回中指,提起食指。
“如果傷了食指,光用中指和拇指仍沒問題。
可是,如果傷了拇指的話……” 我把食指貼住筆杆,提起拇指,圓珠筆便像失去了舵手的小艇般左右亂擺。
“無論如何改變握法,沒有拇指便不能好好地握筆。
林建笙是地盤工人,傷到拇指這種小事很是平常。
” “單憑幾個字便認定他拇指受傷,好像有點一廂情願啊?”阿沁說。
我指着三月十六日。
“林建笙這天本來約了閻志誠打台球,卻又取消了,這也是支持這推論的證據之一。
‘光明台球室’這幾個字寫得工整,應該是受傷前寫的,可是拇指受傷後,連球杆也抓不穩,隻好取消。
”我說,“而且,這案子裡一個重要的物證便是林建笙的血掌印。
那個掌印四根指頭清晰無比,唯獨缺少拇指。
雖然這可能是巧合,但更有可能是因為拇指受傷,下意識保護傷口,于是減輕拇指的用力甚至提起拇指,結果掌印少了一枚指紋。
” “就算林建笙拇指受傷,他仍可以用刀子殺人啊。
”呂慧梅說。
“不,拇指使不上力的話,即使他能爬水管,也不能殺人。
” 我回頭張望,想看看有沒有可以拿來示範的東西,在放電視機的架子上,我看到一把很精美的銀色小刀。
這把小刀大約有一個手掌長,附有刀鞘,上面刻有一條中式的龍,刀柄則刻着一隻似是麒麟或獅子的動物。
不知道是中東還是中亞的産品。
“這個我可以拿來用嗎?”我問呂慧梅。
“沒問題,那隻是我以前在西藏買的紀念品。
” 我拔出刀鋒,右手以一般的正握方式拿着小刀。
“這種握法,拇指隻是輔助,貼着刀背或卡在刀柄跟刀刃之間也沒關系。
可是,東成大廈的死者不是被這種握刀的手法刺死的。
”我作勢把刀從下往上刺,“這種攻擊法隻能刺中腹部,如果受害者跌倒在地,更是難以追擊。
” 我把刀子換成反握,刀刃變了在尾指那一方。
“一般擊中胸部以上的刺殺,都是用反握。
因為從上往下攻擊,可以刺中受害人的頸部和胸部。
“不過,以這種握法,拇指需要用力按住刀柄的底部。
”我向她們展示拇指的位置,“如果不以拇指緊按,也可以用握拳的方法把拇指放在食指和中指旁,不過這種手法更難施力,拇指所用的力量比前者更大。
驗屍報告指出,行兇用的刀子刀刃不太鋒利,可是每一刀也有十多厘米深,這不是一個拇指受傷、單純以四根指頭握刀的人能做到的事情。
” “他可能用另一隻手啊?”阿沁說。
“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