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交錯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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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面臨這種局面嗎?那好了,在她這兩天接觸到的幾個人裡,不管是公安局的辦案人員,還是程路明身邊的同事朋友,大家雖然都對程路明的意外死亡表示出遺憾或惋惜,但他們對于他死于自殺的結論,似乎又并不懷疑。
這其中的原因,就是基于她記在筆記本中的這五條證據。
但是陸曉君自始至終一直認為程路明死于自殺的可能性為零。
她之所以這樣想,一方面是因為她實在太了解程路明的性格了,她的直覺告訴自己,程路明絕對不會在沒有安排好後事之前,就突然不顧家人而撒手人寰。
另一方面,在她的内心深處,總覺得劉警官給出的五條證據中,隐約有些難以發現的破綻或意外因素存在。
而這些破綻或意外因素,一定是解開這樁蹊跷案件的關鍵環節。
如此想來,就可以按照上述溯因法的原理,從事件的核心假設開始思考,來仔細地分析這五條證據的相互關聯。
陸曉君發現,第一條關于遺書的真實性,肯定是不會出錯的;而第二條(單元門外攝像頭的監控視頻)、第三條(家中無可疑人員的指紋)和第四條證據(家門反鎖,窗戶不可能進來人),卻都是建立在第五條證據——也就是程路明是在家裡喝了摻有安眠藥的咖啡——的前提之下的。
這樣看來,這第五條證據成為整個證據鍊的核心假設。
那麼,這個核心假設如果不是事實,或者如程路明的書中所言,這個假設并不完全正确或者偏離了事實本源的話,那麼整個證據鍊就完全崩塌了。
對,一定是這樣的!陸曉君狠狠地攥了一下拳頭。
她把這些想法,都詳細而有條理地記在筆記本上——陸曉君勤于記錄各種思路和線索的這種習慣,也許與她在法院工作中必須把每個案件的判決結果和依據都仔細整理成卷宗進行存檔有關。
這裡面有一種可能一直被忽略了,那就是七月十五日那天晚上,程路明有沒有可能是在外面喝了咖啡之後,才回到家中的?根據劉警官的說法,程路明是晚上九點到十一點,喝下了摻有安眠藥的咖啡,而司機李曉明說他當晚是九點多鐘送路明回家的。
如果程路明是在外邊喝了咖啡,然後馬上就回家了,從時間方面來看是有可能的。
現在,隻要陸曉君能夠證實程路明是在外面喝了咖啡後才把咖啡杯帶回家的話,那所有的線條脈絡就都能夠對得上了。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很多謎團将會迎刃而解,程路明死于自殺的原有結論也将完全被推翻。
所以,為了判斷這種可能性是否存在,有兩件事情是必須要首先搞清楚的——第一,程路明喝的咖啡,到底是在外面購買,還是在家裡沖泡的?第二,程路明當天晚上是和誰一起吃的晚餐? 一念及此,陸曉君馬上站起身來,重新開始清點房間裡的物品。
這次她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看看程路明家裡,是否有他平常自己沖泡的咖啡,不管是速溶咖啡還是現磨咖啡,都必須考慮在内。
沒有!程路明家中沒有任何一種咖啡!陸曉君隻找到了幾種比較名貴的綠茶,絲毫不見咖啡的蹤影。
那麼,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咖啡被當成證物,讓辦案的警察帶走了。
但昨天劉警官和自己在公安局辦理交接手續時,其中的一張紙上列出了辦案人員從程路明家裡和辦公室中帶走的物品清單,這些物品中沒有提及咖啡的事情。
所以,目前看來最可能的情況,是那天晚上程路明在外面喝了咖啡之後,才把咖啡杯帶回家裡來的。
關于咖啡的事情,也許可以打電話問一下劉警官。
但是陸曉君自己心裡很明白,在她找到程路明案件的确鑿證據之前,要想向劉警官打聽與案件相關的一些細節,可能都是比較難辦的,因為這不符合相關的司法程序。
在目前的情況下,陸曉君覺得自己急需去了解的,是程路明在七月十五日晚上回家之前,到底和誰在一起。
目前來看,要得到這個問題的答案,最好的辦法就是去松海樓禦膳房餐廳進行探查——因為,根據今天下午李曉明在電話裡跟陸曉君所說,那天晚上在他送程路明回家之前,程路明就是在這個松海樓與人共進晚餐的。
陸曉君看了一下表,現在是晚上八點多,正是餐廳用餐的高峰時段。
她穿好外出的衣服,帶上程路明的手機,坐電梯來到樓下,然後穿過小區中間的廣場和花園,朝着小區北門走去。
當她走過花園旁邊的幾棵銀杏樹時,忽然覺得脊背上升起了一股涼意,這是一種奇怪的感覺,好像花園和樹叢的陰影裡,有人在窺探着自己。
陸曉君停下腳步,快速地轉過身體,銳利的眼神向自己走來的方向掃去。
附近并沒有什麼可疑的人,除了影影綽綽的路燈和樹木的影子,她什麼都沒看到。
陸曉君不由得輕咳了一
這其中的原因,就是基于她記在筆記本中的這五條證據。
但是陸曉君自始至終一直認為程路明死于自殺的可能性為零。
她之所以這樣想,一方面是因為她實在太了解程路明的性格了,她的直覺告訴自己,程路明絕對不會在沒有安排好後事之前,就突然不顧家人而撒手人寰。
另一方面,在她的内心深處,總覺得劉警官給出的五條證據中,隐約有些難以發現的破綻或意外因素存在。
而這些破綻或意外因素,一定是解開這樁蹊跷案件的關鍵環節。
如此想來,就可以按照上述溯因法的原理,從事件的核心假設開始思考,來仔細地分析這五條證據的相互關聯。
陸曉君發現,第一條關于遺書的真實性,肯定是不會出錯的;而第二條(單元門外攝像頭的監控視頻)、第三條(家中無可疑人員的指紋)和第四條證據(家門反鎖,窗戶不可能進來人),卻都是建立在第五條證據——也就是程路明是在家裡喝了摻有安眠藥的咖啡——的前提之下的。
這樣看來,這第五條證據成為整個證據鍊的核心假設。
那麼,這個核心假設如果不是事實,或者如程路明的書中所言,這個假設并不完全正确或者偏離了事實本源的話,那麼整個證據鍊就完全崩塌了。
對,一定是這樣的!陸曉君狠狠地攥了一下拳頭。
她把這些想法,都詳細而有條理地記在筆記本上——陸曉君勤于記錄各種思路和線索的這種習慣,也許與她在法院工作中必須把每個案件的判決結果和依據都仔細整理成卷宗進行存檔有關。
這裡面有一種可能一直被忽略了,那就是七月十五日那天晚上,程路明有沒有可能是在外面喝了咖啡之後,才回到家中的?根據劉警官的說法,程路明是晚上九點到十一點,喝下了摻有安眠藥的咖啡,而司機李曉明說他當晚是九點多鐘送路明回家的。
如果程路明是在外邊喝了咖啡,然後馬上就回家了,從時間方面來看是有可能的。
現在,隻要陸曉君能夠證實程路明是在外面喝了咖啡後才把咖啡杯帶回家的話,那所有的線條脈絡就都能夠對得上了。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麼很多謎團将會迎刃而解,程路明死于自殺的原有結論也将完全被推翻。
所以,為了判斷這種可能性是否存在,有兩件事情是必須要首先搞清楚的——第一,程路明喝的咖啡,到底是在外面購買,還是在家裡沖泡的?第二,程路明當天晚上是和誰一起吃的晚餐? 一念及此,陸曉君馬上站起身來,重新開始清點房間裡的物品。
這次她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看看程路明家裡,是否有他平常自己沖泡的咖啡,不管是速溶咖啡還是現磨咖啡,都必須考慮在内。
沒有!程路明家中沒有任何一種咖啡!陸曉君隻找到了幾種比較名貴的綠茶,絲毫不見咖啡的蹤影。
那麼,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咖啡被當成證物,讓辦案的警察帶走了。
但昨天劉警官和自己在公安局辦理交接手續時,其中的一張紙上列出了辦案人員從程路明家裡和辦公室中帶走的物品清單,這些物品中沒有提及咖啡的事情。
所以,目前看來最可能的情況,是那天晚上程路明在外面喝了咖啡之後,才把咖啡杯帶回家裡來的。
關于咖啡的事情,也許可以打電話問一下劉警官。
但是陸曉君自己心裡很明白,在她找到程路明案件的确鑿證據之前,要想向劉警官打聽與案件相關的一些細節,可能都是比較難辦的,因為這不符合相關的司法程序。
在目前的情況下,陸曉君覺得自己急需去了解的,是程路明在七月十五日晚上回家之前,到底和誰在一起。
目前來看,要得到這個問題的答案,最好的辦法就是去松海樓禦膳房餐廳進行探查——因為,根據今天下午李曉明在電話裡跟陸曉君所說,那天晚上在他送程路明回家之前,程路明就是在這個松海樓與人共進晚餐的。
陸曉君看了一下表,現在是晚上八點多,正是餐廳用餐的高峰時段。
她穿好外出的衣服,帶上程路明的手機,坐電梯來到樓下,然後穿過小區中間的廣場和花園,朝着小區北門走去。
當她走過花園旁邊的幾棵銀杏樹時,忽然覺得脊背上升起了一股涼意,這是一種奇怪的感覺,好像花園和樹叢的陰影裡,有人在窺探着自己。
陸曉君停下腳步,快速地轉過身體,銳利的眼神向自己走來的方向掃去。
附近并沒有什麼可疑的人,除了影影綽綽的路燈和樹木的影子,她什麼都沒看到。
陸曉君不由得輕咳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