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關燈
小
中
大
奶昔;我甚至還為二十個人放映過午夜場電影,片名分别是《深喉》和《瓊斯小姐體内的魔鬼》(這些都是色情片,他們一起湊錢租片子)……雖然我因為這些越軌行動被關了一周禁閉,但要維持“神通廣大”的英名,就必須冒這樣的風險。
我還能弄到參考書和黃色書刊、會讓人發癢的粉末之類的惡作劇新奇玩意兒,甚至替被判長期徒刑的家夥弄到太太或女朋友的内褲……我猜你也知道這些人究竟如何度過如刀割似的漫漫長夜了。
這些東西并非免費的,有些東西代價不菲。
但我絕不是光為錢來幹這些事。
金錢對我又有何用呢?我既無法擁有一輛凱迪拉克,更不能在二月天飛到牙買加去度兩個星期假。
我這麼做的理由和市場一流肉販非新鮮肉品不賣的理由是一樣的,隻是為了維持英名不墜罷了。
隻有兩種東西,我絕對不碰,一是槍械,一是毒品。
我不願幫助任何人把自己或其他人殺掉。
我心頭上的殺戮已夠多了,終我一生,我不想再幹任何殺人的勾當。
啊,我的商品目錄可說是無所不包,因此當安迪·杜佛尼在一九四九年來找我,問我能否把麗塔·海華絲麗塔·海華絲(RitaHayworth,1918—1987),二十世紀四五十年代好萊塢著名性感女星。
弄進監獄時,我說沒問題。
确實沒有任何問題。
安迪在一九四八年到肖申克時是三十歲,他屬于五短身材,長得白白淨淨,一頭棕發,雙手小而靈巧。
他戴了一副金邊眼鏡,指甲永遠剪得整整齊齊、幹幹淨淨,我最記得的也是那雙手,一個男人給人這種印象還滿滑稽的,但這似乎正好總結了安迪這個人的特色,他的樣子老讓你覺得他似乎應該穿着西裝、打着領帶的。
他沒進來前,是波特蘭一家大銀行的信托部副總裁。
在保守的銀行界,年紀輕輕就坐上這個位子,可說是前程似錦。
尤其在新英格蘭這一帶,保守的風氣更是十倍于其他地方;除非你是個精神委靡的秃頭中年人,不時整整西裝褲上的線條,惟恐不夠筆挺,否則很難得到當地人的信任,讓他們把錢存在你那裡。
安迪是因為謀殺了老婆和她的情夫而被關進來的。
我相信我說過,監獄裡每個犯人都聲稱自己無辜。
他們隻是碰上了鐵石心腸的法官、無能的律師、警察的誣告,而成為受害者,再不然就是運氣實在太壞了。
盡管他們手按《聖經》宣誓,但卻口是心非,像電視布道家那樣信口開河而已。
大多數囚犯都不是什麼好人,無論對自己或對别人,都沒什麼好處,他們最大的不幸,就是被生到這世上來。
我在肖申克的那些年中,盡管許多人告訴我他們是無辜的,但我相信其中真正無辜的人不超過十個,安迪·杜佛尼就是其中之一。
不過我是經過了很多年才相信他的無辜,如果一九四七到四八年間,波特蘭高等法院審判他的案子時我也是陪審團的一員,我想我也會投票贊成将他定罪。
那是個轟動一時的案子,具備了所有聳動刺激的案子必備的要素。
三位主角,一位是交遊廣泛的美麗名媛(已死),一位是當地的運動健将(也死了),被告則是著名的青年企業家,再加上報紙的渲染、對醜聞的暗示。
檢察當局認為這個案子幾乎是鐵證如山,而案子之所以還審了那麼長的一段時日,是因為偵辦此案的檢察官當時正要出馬競選衆議員,有意留給大家深刻的印象。
這是一場出色的法庭秀,旁觀的群衆清晨四點鐘就冒着零度以下的低溫到法院排隊,免得搶不到位子。
在這個案子裡,安迪始終不曾抗議過由檢察官提出的指控,包括安迪的太太琳達在一九四七年六月表示有意去學高爾夫球,她選了佛茂丘鄉村俱樂部的課程學了四個月,教練叫格林·昆丁,是一名職業高爾夫球手。
結果沒有多久,琳達便和高爾夫球教練好起來了,到了八月底,安迪聽說了這件事。
于是安迪和琳達在一九四七年九月十日下午大吵一架,争論的導火線便是琳達的外遇。
安迪供稱琳達當時表示她很高興安迪知道這件事,并說偷偷摸摸瞞着他約會,實在很不舒服,她要去雷諾城辦離婚。
安迪回答,要他一起去雷諾,門兒都沒有,他們會先去地獄。
琳達當晚即離家出走,到昆丁住處過夜,昆丁家就在高爾夫球場附近。
第二天早上,為昆丁清掃洗衣的傭人發現他們兩人死在床上,每人各中四槍。
最後一項事實對安迪最不利。
懷抱着政治熱情的檢察官做了慷慨激昂的開場白和結論。
他說安迪·杜佛尼不隻是個因為妻子不貞而熱血沸騰、急于報複的丈夫,如果是出于這樣的動機,我們雖然無法原諒,卻可以理解,但是他的報複手段實在太冷血了。
想象一下!他連珠炮般
我還能弄到參考書和黃色書刊、會讓人發癢的粉末之類的惡作劇新奇玩意兒,甚至替被判長期徒刑的家夥弄到太太或女朋友的内褲……我猜你也知道這些人究竟如何度過如刀割似的漫漫長夜了。
這些東西并非免費的,有些東西代價不菲。
但我絕不是光為錢來幹這些事。
金錢對我又有何用呢?我既無法擁有一輛凱迪拉克,更不能在二月天飛到牙買加去度兩個星期假。
我這麼做的理由和市場一流肉販非新鮮肉品不賣的理由是一樣的,隻是為了維持英名不墜罷了。
隻有兩種東西,我絕對不碰,一是槍械,一是毒品。
我不願幫助任何人把自己或其他人殺掉。
我心頭上的殺戮已夠多了,終我一生,我不想再幹任何殺人的勾當。
啊,我的商品目錄可說是無所不包,因此當安迪·杜佛尼在一九四九年來找我,問我能否把麗塔·海華絲麗塔·海華絲(RitaHayworth,1918—1987),二十世紀四五十年代好萊塢著名性感女星。
弄進監獄時,我說沒問題。
确實沒有任何問題。
安迪在一九四八年到肖申克時是三十歲,他屬于五短身材,長得白白淨淨,一頭棕發,雙手小而靈巧。
他戴了一副金邊眼鏡,指甲永遠剪得整整齊齊、幹幹淨淨,我最記得的也是那雙手,一個男人給人這種印象還滿滑稽的,但這似乎正好總結了安迪這個人的特色,他的樣子老讓你覺得他似乎應該穿着西裝、打着領帶的。
他沒進來前,是波特蘭一家大銀行的信托部副總裁。
在保守的銀行界,年紀輕輕就坐上這個位子,可說是前程似錦。
尤其在新英格蘭這一帶,保守的風氣更是十倍于其他地方;除非你是個精神委靡的秃頭中年人,不時整整西裝褲上的線條,惟恐不夠筆挺,否則很難得到當地人的信任,讓他們把錢存在你那裡。
安迪是因為謀殺了老婆和她的情夫而被關進來的。
我相信我說過,監獄裡每個犯人都聲稱自己無辜。
他們隻是碰上了鐵石心腸的法官、無能的律師、警察的誣告,而成為受害者,再不然就是運氣實在太壞了。
盡管他們手按《聖經》宣誓,但卻口是心非,像電視布道家那樣信口開河而已。
大多數囚犯都不是什麼好人,無論對自己或對别人,都沒什麼好處,他們最大的不幸,就是被生到這世上來。
我在肖申克的那些年中,盡管許多人告訴我他們是無辜的,但我相信其中真正無辜的人不超過十個,安迪·杜佛尼就是其中之一。
不過我是經過了很多年才相信他的無辜,如果一九四七到四八年間,波特蘭高等法院審判他的案子時我也是陪審團的一員,我想我也會投票贊成将他定罪。
那是個轟動一時的案子,具備了所有聳動刺激的案子必備的要素。
三位主角,一位是交遊廣泛的美麗名媛(已死),一位是當地的運動健将(也死了),被告則是著名的青年企業家,再加上報紙的渲染、對醜聞的暗示。
檢察當局認為這個案子幾乎是鐵證如山,而案子之所以還審了那麼長的一段時日,是因為偵辦此案的檢察官當時正要出馬競選衆議員,有意留給大家深刻的印象。
這是一場出色的法庭秀,旁觀的群衆清晨四點鐘就冒着零度以下的低溫到法院排隊,免得搶不到位子。
在這個案子裡,安迪始終不曾抗議過由檢察官提出的指控,包括安迪的太太琳達在一九四七年六月表示有意去學高爾夫球,她選了佛茂丘鄉村俱樂部的課程學了四個月,教練叫格林·昆丁,是一名職業高爾夫球手。
結果沒有多久,琳達便和高爾夫球教練好起來了,到了八月底,安迪聽說了這件事。
于是安迪和琳達在一九四七年九月十日下午大吵一架,争論的導火線便是琳達的外遇。
安迪供稱琳達當時表示她很高興安迪知道這件事,并說偷偷摸摸瞞着他約會,實在很不舒服,她要去雷諾城辦離婚。
安迪回答,要他一起去雷諾,門兒都沒有,他們會先去地獄。
琳達當晚即離家出走,到昆丁住處過夜,昆丁家就在高爾夫球場附近。
第二天早上,為昆丁清掃洗衣的傭人發現他們兩人死在床上,每人各中四槍。
最後一項事實對安迪最不利。
懷抱着政治熱情的檢察官做了慷慨激昂的開場白和結論。
他說安迪·杜佛尼不隻是個因為妻子不貞而熱血沸騰、急于報複的丈夫,如果是出于這樣的動機,我們雖然無法原諒,卻可以理解,但是他的報複手段實在太冷血了。
想象一下!他連珠炮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