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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過幾次,叫不出名字。
不知道他們跟我有什麼關系。
” “他們倆殺了徐添丁,而你,幫助他們僞造了現場,躲過了前面幾次的調查。
” “是嗎?這也和我有關?”駱聞一聲冷笑。
“證據在于徐添丁的案子找到了同樣的指紋。
” “這是我的指紋嗎?如果不是,好像似乎絲毫不能說明跟我有關吧?” “那一晚的經過,還需要我重複一遍嗎?” “我想聽聽在你的故事版本裡,我又和這兩個幾乎不認識的小孩子有什麼瓜葛。
”駱聞笑了下。
嚴良道:“9月8日晚上,朱慧如和郭羽在某種情況下殺死了徐添丁,我想他們本意并不是殺了他,而是意外,因為他們倆都不像敢殺人的人。
徐添丁頭部被石頭砸了,以及前身的三刀,是他的原始傷。
兩人意外殺死徐添丁後,你第一時間出現在了現場,不知你們間進行了何種對話,總之,最後你幫助他們掩蓋了罪行。
首先,由于不是你本人親自犯罪,犯罪現場簡直一塌糊塗,到處都是線索證據,你無法把現場徹底清理幹淨。
于是你想出了把屍體擡到旁邊樹叢裡藏起來,而在第二天淩晨,弄了幾百張折成心形的百元大鈔,放在現場周圍,引路人進來找尋,從而颠覆性地破壞了現場。
其次,朱慧如去送過外賣,這點想必很快就會調查出來,無法隐藏,那樣一來,警方也會将她列為重點嫌疑人。
于是你馬上想到了要為他們倆制造不在場證明。
怎麼制造呢?你讓他們先回去,故意走到監控下面,讓監控記錄他們回家的時間。
随後,在徐添丁手機裡找出微信他說的話,錄到你手機裡,撥打了他通話記錄裡最常聯系的朋友電話,打通後,播放這句話挂斷,僞造成徐添丁是在10點50分遇害的假象。
這還不夠,你為了讓朱慧如和郭羽的不在場證明顯得無懈可擊,你還讓郭羽回去後,特地跑到便利店買藥,有了人證的證明。
同一時間,你在現場細心地割劃着徐添丁的身體,留下血條,顯示兇手殺人後停留現場很長一段時間割血條。
如此雙重保險足夠給他們制造不在場證明了。
其三,徐添丁心髒處的一刀,拔刀時必然濺出了大量鮮血,我想朱慧如衣服上一定有不少血。
于是你要郭羽把朱慧如背回去,免得被路過的人發覺。
但背她回去需要理由,所以,我相信朱慧如腿上受傷,也是你想出來的。
你真的很細緻,她受傷後,你故意讓她先穿牛仔褲,符合女性愛美的心理習慣。
同時,警察看不到她的傷,會懷疑她撒謊。
可是當她再穿短裙露出傷口後,警察對她的懷疑心理當然就煙消雲散了。
其四,一定是你在案發後買了把新的同款水果刀,交給了朱慧如,讓她在必要時候拿出來,展示給警方一把新刀,更打消她的嫌疑。
可惜,這一條朱福來并不知情,我想朱福來可能是想替妹妹掩飾罪行,于是兩個人的話說反了,差點露出馬腳。
其五,面對警方的問答技巧,也一定是你當晚的晚些時候找到他們倆,告訴他們的。
其六,你做了雙重保險,你留下了李豐田的指紋。
一來警方肯定會對可疑對象比對指紋,發現朱慧如和郭羽都不符合,自然就會排除。
二來,一旦警方發現這指紋是連環命案的,那麼更會徹底排除朱慧如和郭羽的嫌疑,因為他們不可能是連環命案的兇手。
并且你格外細心地故意把留有指紋的易拉罐放在樹後,造成兇手沒看到這個易拉罐,忘記擦除指紋的假象。
” “我承認,你在協助朱慧如和郭羽的這一次犯罪中,幾乎把所有人都騙了,幾乎差一點我也排除了朱慧如和郭羽的嫌疑。
唯一讓我能保持清醒頭腦的一點是,當我認定你是兇手後,将你代入案件中,我相信你殺徐添丁的現場根本不會弄得這麼狼狽,而且除了指紋外,也不像前幾次丢棄兇器,留下其他幾條線索,那麼唯一的解釋隻有,徐添丁不是你殺的。
” 駱聞撇撇嘴:“是嗎?我跟你說的這兩個人很熟嗎?我為什麼要幫他們掩蓋殺人罪行?” 嚴良道:“原本我也不理解,你為何要為了兩個萍水相逢的人冒這麼大風險。
本來我以為你暗戀朱慧如——” 駱聞聽後不禁一聲冷笑。
嚴良接着道:“後來我覺得不可能,你不是那種性格。
我實地去了河邊好幾趟,朱慧如和郭羽殺死徐添丁的位置,走在人行道上是看不見的,必須走到下方的草地裡面才行。
否則你們停留在那裡好幾分鐘,路過的人早發現了。
可我按照時間推算,你一定是在他們殺人後的第一時間就在現場了,怎麼可能這麼巧合呢?于是我想到了另一種可能,那就是,當天晚上,原本是你準備殺死徐添丁的。
還有一條理由支持這個判斷,當晚你在現場留下了李豐田的指紋。
你一定專門制造了李豐田的指紋模型。
我認為,對于這種犯罪證據,平時你不會帶在身旁的,而當晚你身上就帶着,說明你那個時候出現,分明本就是想殺他。
” 駱聞沒有說話。
嚴良繼續道:“你殺徐添丁的理由很簡單,一是徐添丁足夠令人讨厭;二是在前四次你每次殺一個人,警方随後比對周邊指紋的節奏,你認為太慢了,你要制造大案,逼迫
不知道他們跟我有什麼關系。
” “他們倆殺了徐添丁,而你,幫助他們僞造了現場,躲過了前面幾次的調查。
” “是嗎?這也和我有關?”駱聞一聲冷笑。
“證據在于徐添丁的案子找到了同樣的指紋。
” “這是我的指紋嗎?如果不是,好像似乎絲毫不能說明跟我有關吧?” “那一晚的經過,還需要我重複一遍嗎?” “我想聽聽在你的故事版本裡,我又和這兩個幾乎不認識的小孩子有什麼瓜葛。
”駱聞笑了下。
嚴良道:“9月8日晚上,朱慧如和郭羽在某種情況下殺死了徐添丁,我想他們本意并不是殺了他,而是意外,因為他們倆都不像敢殺人的人。
徐添丁頭部被石頭砸了,以及前身的三刀,是他的原始傷。
兩人意外殺死徐添丁後,你第一時間出現在了現場,不知你們間進行了何種對話,總之,最後你幫助他們掩蓋了罪行。
首先,由于不是你本人親自犯罪,犯罪現場簡直一塌糊塗,到處都是線索證據,你無法把現場徹底清理幹淨。
于是你想出了把屍體擡到旁邊樹叢裡藏起來,而在第二天淩晨,弄了幾百張折成心形的百元大鈔,放在現場周圍,引路人進來找尋,從而颠覆性地破壞了現場。
其次,朱慧如去送過外賣,這點想必很快就會調查出來,無法隐藏,那樣一來,警方也會将她列為重點嫌疑人。
于是你馬上想到了要為他們倆制造不在場證明。
怎麼制造呢?你讓他們先回去,故意走到監控下面,讓監控記錄他們回家的時間。
随後,在徐添丁手機裡找出微信他說的話,錄到你手機裡,撥打了他通話記錄裡最常聯系的朋友電話,打通後,播放這句話挂斷,僞造成徐添丁是在10點50分遇害的假象。
這還不夠,你為了讓朱慧如和郭羽的不在場證明顯得無懈可擊,你還讓郭羽回去後,特地跑到便利店買藥,有了人證的證明。
同一時間,你在現場細心地割劃着徐添丁的身體,留下血條,顯示兇手殺人後停留現場很長一段時間割血條。
如此雙重保險足夠給他們制造不在場證明了。
其三,徐添丁心髒處的一刀,拔刀時必然濺出了大量鮮血,我想朱慧如衣服上一定有不少血。
于是你要郭羽把朱慧如背回去,免得被路過的人發覺。
但背她回去需要理由,所以,我相信朱慧如腿上受傷,也是你想出來的。
你真的很細緻,她受傷後,你故意讓她先穿牛仔褲,符合女性愛美的心理習慣。
同時,警察看不到她的傷,會懷疑她撒謊。
可是當她再穿短裙露出傷口後,警察對她的懷疑心理當然就煙消雲散了。
其四,一定是你在案發後買了把新的同款水果刀,交給了朱慧如,讓她在必要時候拿出來,展示給警方一把新刀,更打消她的嫌疑。
可惜,這一條朱福來并不知情,我想朱福來可能是想替妹妹掩飾罪行,于是兩個人的話說反了,差點露出馬腳。
其五,面對警方的問答技巧,也一定是你當晚的晚些時候找到他們倆,告訴他們的。
其六,你做了雙重保險,你留下了李豐田的指紋。
一來警方肯定會對可疑對象比對指紋,發現朱慧如和郭羽都不符合,自然就會排除。
二來,一旦警方發現這指紋是連環命案的,那麼更會徹底排除朱慧如和郭羽的嫌疑,因為他們不可能是連環命案的兇手。
并且你格外細心地故意把留有指紋的易拉罐放在樹後,造成兇手沒看到這個易拉罐,忘記擦除指紋的假象。
” “我承認,你在協助朱慧如和郭羽的這一次犯罪中,幾乎把所有人都騙了,幾乎差一點我也排除了朱慧如和郭羽的嫌疑。
唯一讓我能保持清醒頭腦的一點是,當我認定你是兇手後,将你代入案件中,我相信你殺徐添丁的現場根本不會弄得這麼狼狽,而且除了指紋外,也不像前幾次丢棄兇器,留下其他幾條線索,那麼唯一的解釋隻有,徐添丁不是你殺的。
” 駱聞撇撇嘴:“是嗎?我跟你說的這兩個人很熟嗎?我為什麼要幫他們掩蓋殺人罪行?” 嚴良道:“原本我也不理解,你為何要為了兩個萍水相逢的人冒這麼大風險。
本來我以為你暗戀朱慧如——” 駱聞聽後不禁一聲冷笑。
嚴良接着道:“後來我覺得不可能,你不是那種性格。
我實地去了河邊好幾趟,朱慧如和郭羽殺死徐添丁的位置,走在人行道上是看不見的,必須走到下方的草地裡面才行。
否則你們停留在那裡好幾分鐘,路過的人早發現了。
可我按照時間推算,你一定是在他們殺人後的第一時間就在現場了,怎麼可能這麼巧合呢?于是我想到了另一種可能,那就是,當天晚上,原本是你準備殺死徐添丁的。
還有一條理由支持這個判斷,當晚你在現場留下了李豐田的指紋。
你一定專門制造了李豐田的指紋模型。
我認為,對于這種犯罪證據,平時你不會帶在身旁的,而當晚你身上就帶着,說明你那個時候出現,分明本就是想殺他。
” 駱聞沒有說話。
嚴良繼續道:“你殺徐添丁的理由很簡單,一是徐添丁足夠令人讨厭;二是在前四次你每次殺一個人,警方随後比對周邊指紋的節奏,你認為太慢了,你要制造大案,逼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