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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而是那第三個人。

    第二點,徐添丁的胃和食道内,留有一些蛋炒飯,似乎能夠證實徐添丁是在他們離去後,吃蛋炒飯的過程中遇害的,因為朱慧如還在時,徐添丁不會莫名其妙地一個人吃起蛋炒飯來。

    但是我注意到屍檢報告中提到的一點,徐添丁吃得很撐。

    當晚徐添丁吃了很多燒烤,又喝了不少啤酒,他原本就很撐,為何還會吃下蛋炒飯?現在是夏天,人可不那麼容易肚子餓。

    ” “那是……怎麼回事?”林奇微皺着眉。

     “關于這件事,我詢問過市局的陳法醫,我的猜測在他看來是可行的。

    徐添丁死時,并未吃過蛋炒飯,而是徐添丁死後,有人将蛋炒飯強行塞入了他的嘴裡。

    那個做法非常惡心,遠超過了一般人的心理承受力。

    把半碗飯強行塞入一個死人的嘴巴裡,用手指一撮撮往喉嚨裡塞,随後再用細長的棍子一點點把飯往下捅,弄進胃裡。

    就像做胃鏡的辦法。

    ” 林奇咬了咬牙,他喉嚨一陣發麻,感覺胃部正在抽動。

     嚴良繼續道:“這就是為什麼屍檢發現,徐添丁不光胃部有蛋炒飯,還有部分蛋炒飯停留在食道上,并未咽下去。

    一開始法醫懷疑是徐添丁當時剛好嘔吐的結果,但試想,他又不是傻子,為什麼吃個蛋炒飯要吃得這麼撐?所以,這根本就是在他死後,才把飯硬塞下去的。

    ” 林奇想了想,道:“您說的倒是能夠解釋不在場證明的幾項證據,可是還有其他的非犯罪證明呢?” 嚴良拿出本子,瞥了眼,道:“第二條,你說兇手為了引路人破壞現場,花費了數萬元,郭羽和朱慧如并沒有這麼多錢,也不會這麼聰明。

    你說得很對,因為這不是他們倆做的,這是第三個人做的。

    那個人不但有錢,而且非常聰明。

    幾萬塊錢對那個人根本不算什麼。

    第三條,他們店裡的那把水果刀是新的。

    那是因為這把刀是在事後第三個人給他們的。

    第四條,他們的口供沒有缺陷。

    那是因為第三個人教的,那個人很聰明,思維很嚴謹。

    第五條,張兵一家收到恐吓信時,朱慧如兄妹連同郭羽都有不在場證明。

    那是因為恐吓信也是第三個人送的。

    第六條,徐添丁案子發現的指紋和連環命案的相同,而朱慧如兄妹與郭羽的指紋經比對都不符合兇手。

    那是因為這指紋确實是第三個人留的,而他,也正是連環命案的兇手。

    所以,隻要加上第三個人參與犯罪這一點,朱慧如和郭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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