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關燈
哦?什麼條件?”林奇驚訝地看着他。

     “除他們兩人外,第三個人的幫助。

    ” “第三個人?唔,您是指朱福來嗎?盡管我當初調查時也一度覺得他可疑,可是他是個瘸子,本身行動很不便,而且他大部分時候都在店裡,給張兵家塞紙的那回,他也有不在場證明。

    即便真是他用某種方法避開調查,參與犯罪的,可是憑他這麼個瘸子的能力,也做不到這些吧?” “普通人當然做不到,哪怕一項也做不到,隻有—”他停頓住了,沒有繼續說下去,轉而道,“我想跟你逐條來探讨,首先是第一條不在場證明。

    ” 嚴良喝了口水,認真地看着對方,道:“所謂不在場證明,最基本的直接定義是,兇案發生時,有證據表明嫌疑人不在現場。

    徐添丁的案子裡,10點42分,郭羽和朱慧如出現在監控中,由于這是機器記錄的,無法僞造。

    這是最客觀的事實,即時間、地點、人物三要素都無法僞造。

    而之所以讓你們認為他們有不在場證明的基本邏輯是,兇案發生時間是10點50分,他們經過監控後,即便再從遠處沒監控的地方繞回案發地,8分鐘的時間也是不夠的。

    所以,解釋這個不在場證明的關鍵是,兇案的發生時間,并不是在10點50分,應該在10點42分之前,結合他們走路耗費的時間,我認為,命案發生的準确時間,大約在10點20分到10點40分之間的二十分鐘裡。

    ” 林奇搖頭道:“10點50分張兵接到徐添丁的電話,電話裡聽到他出事了,說明案發時間就是在10點50分。

    如果徐添丁之前就死了,10點50分是誰打的電話?” “那個人就是……這案子除郭羽和朱慧如外的第三個人。

    ” 林奇微感不屑地搖搖頭:“朱福來?” 嚴良搖頭道:“我隻說有第三個人,并不是說那個人一定是朱福來。

    ” “好吧,”林奇顯得無奈地歎口氣,“可是10點50分的電話确實是徐添丁本人打的,我們問過張兵,他很肯定是徐添丁的聲音。

    他和徐添丁認識十幾年了,三天兩頭在一起,不可能聽不出徐添丁的聲音。

    ” “有其他可能嗎?” 林奇想了一下,道:“如果兇手先控制住徐添丁,然後威脅他,讓他說幾句話,事先錄下來,倒是可以做到。

    可是看徐添丁屍體上的傷,那三刀顯然是一口氣刺的,腦袋上還被砸過,顯然兇案的發生是個很突然的過程。

    而不是兇手先控制住徐添丁,錄音後再殺死他。

    ”
0.04359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