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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鐵民點點頭:“其實兇手不是她,而是她兒子。

    她被正式批捕後,過了半個月,她兒子來派出所投案自首,供出了他才是兇手,而他母親,是為了給他頂罪。

    案發的真實情況是,那天兒子回家要學費,男人喝醉了酒,辱罵母子倆,甚至動手打兒子。

    母親為了護子,用身體擋住男人的拳頭。

    而兒子從小見識父親的家庭暴力,這一次見男子用皮帶抽母親,他實在忍不下去了,就拿起榔頭,用盡力氣往男子頭上敲了下去。

    這一敲,他媽徹底吓呆了,可兒子卻有一種如釋重負的快感。

    随後,兒子說他不孝,不能照顧母親了,要去派出所自首。

    他正要走,母親突然跪倒在他身後,說他是自己這些年忍受的唯一理由,她的所有心血都是盼望着兒子将來出人頭地,如果他出事了,那麼自己也沒法再活下去了。

    所以,即便自首,也讓她來,隻要兒子以後能有個好将來。

    這兒子從小讀書非常努力,雖然家庭條件差,可是他成績一直很好,在重點高中裡,一直排名前三,不出意外,肯定能上北大清華。

    他是他母親的全部寄托。

    他沒有辦法,他知道自己自首後,母親生活的希望就破滅了,日子更沒法過了,他為了保護母親,隻能想出兩個人都不被抓的方法。

    他們家沒有車,無法遠距離抛屍,隻能就近選擇隔壁沒有人的停工小區。

    趁着晚上,母子倆一起把屍體偷偷運過去,一直擡到了頂樓。

    當看到通往天台的鐵門關着時,母親本想直接把屍體扔在頂樓了,兒子卻覺得這樣不安全,他是個聰明人,想着如果能把屍體運到天台,那樣被發現的概率就小了。

    他觀察着鎖,發現上面沾滿了灰塵,說明很久沒人開過了。

    如果直接把鎖砸了,那麼巡查的人上來發現,就會到天台上查個究竟。

    所以他跑回家,拿了充電電鑽,把鐵門完好地整扇卸下後,把屍體搬到天台一個排煙管背後的小角落裡,就算有人走上天台,也很難當場發現屍體。

    就這樣,過了幾個月,母子倆以為安全了,誰知屍體被發現,嚴良很快就直接懷疑到了他們。

    母親為了保護兒子,告訴他,一定要好好讀書,争取考好大學,她要為他頂罪。

    兒子當然不肯,但母親以死威脅,兒子隻能無奈答應。

    可是母親被抓後,兒子每一天都在負罪感中難以自拔,終于,過了半個月,他忍不住了,到了派出所,跪在民警面前供述了他的犯罪事實。

    ” 楊學軍聽完,唏噓不已,他們以往辦案時,也接觸過一些不幸的家庭,就因為一個混蛋的男人,害得整個家失去了希望。

    他很能理解那對母子當時的心理抉擇,充滿無奈,就像在沼澤中掙紮,拼盡全力使自己不再掉下去。

    可是這是命案,警方即便再同情他們,對他們的遭遇也是無能為力。

    不可能因同情而放水,把嫌疑人放走的。

     不過他轉念一想,又道:“嚴老師當年以婦女為兇手結案,抓的不是真兇,那也隻是一次失誤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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