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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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像十三歲的樣子,結果就發生了這種事!我和錢惠人不是沒想過報案,可他爹他媽都跑來了,他爹快八十歲了,撲通一聲跪在我面前,讓我咋辦?” “怪不得他們願意賠償五十萬呢,孫女士,你……你該讓他們賠一百萬!” 聽到這話,孫萍萍心裡的一塊石頭才落了地:面前這位馬廳長看來不是什麼别有用心的壞人,既有正義感,又通情達理,估計不會抓着女兒盼盼五十萬賠償費的問題做錢惠人的文章了。

    當然,也不免有些後悔,覺得當時自己心太軟,沒讓他們賠一百萬!其實就是一百萬,他們也該賠,馬廳長都這麼說了!如果當時真讓滿天星酒店賠了一百萬,錢惠人的愧疚也許不會那麼深,就沒有後來四十二萬的事了。

    四十二萬是錢惠人主動給的,也就是因為那四十二萬,錢惠人被人家死死盯上了。

     馬達卻又說:“就算賠了一百萬,錢惠人的那個姐姐錢惠芬也還是要抓的,她涉嫌組織賣淫和強奸罪!誰說那些嫖客不好查啊?把錢惠芬抓起來一審就清楚了!” 孫萍萍一怔,“馬廳長,這……這你們最好先征求一下錢惠人的意見!” 馬達手直擺,“征求錢惠人的意見幹什麼?這事與錢市長無關了!” 孫萍萍的心又提了起來,“錢惠人就這一個姐姐,弟倆關系一直很好,錢惠芬這些年也不容易,再說,她現在也挺後悔的,年年來看盼盼……” 馬達嚴肅地說:“這不是理由,犯罪就是犯罪,隻要調查屬實,就得依法處理,這沒什麼好說的!”說罷,把談話記錄拿到孫萍萍面前,“孫女士,你看看吧,如果我們記錯了什麼,請你當面提出來,如果沒錯,就請你在上面簽個字!” 孫萍萍把談話記錄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不願簽字,帶着哭腔說:“馬廳長,你看看這事鬧的,錢惠人的事說清楚了,又把他姐姐害了,這不是作孽嗎?” 馬達生氣了,“作孽的是錢惠芬和那些犯罪分子!作為一個十三歲受害少女的母親,你有保護女兒的法定義務,也有配合我們查清事實的義務!如果你今天真不願在這裡簽字,我們隻好讓有關執法部門請你到漢江省去簽字了!” 孫萍萍又想了好一會兒,最後,還是含着眼淚在談話記錄上簽了字。

     當天晚上,馬達和他手下的兩個同志又到她家來了一趟,把盼盼這些年來在精神病院看病的病曆全複印走了,還和她女兒盼盼東拉西扯聊了好半天。

    讓孫萍萍沒想到的是,這位小氣的廳長同志竟大方起來,給盼盼買了花花綠綠一大堆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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