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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會,會上聽見大家說,我有二十年工齡,十年院齡,加上中級職稱;小孫又是本院的人。

    我們倆一結了婚,就是本院的雙職工夫婦。

    其結果是婚後必須分給我們房子,這不是太便宜我們了?房子必須分給真正要結婚的人,而真正要結婚的人就是不管給不給房子都會結婚。

    他對我說這些話時,顯出一付自己人的樣子。

    但是我也不是傻瓜,一聽就知道是上面有人叫他來傳話。

    别看平日稱兄道弟,但他不是自己人。

    所以我對馬大夫說話用上了對領導說話的口吻:既然我們是為房子結婚,就别分我們房子了。

    他說,那是不可能的事。

    夠了條件怎能不分哪。

    于是我就說,那就分我們房子罷。

    他又說,這也不成。

    你們想要房子就有房子,豈不是太便宜你了。

    想要房子的不能讓他得房子,沒想要的倒會得房子,這才符合辯證法。

    假如批了你們結婚,領導上會落入違反了辯證法的困境。

    唯一的辦法就是不批準。

    我對馬大夫說,其實我們真的不想要房子。

    您可以把我們倆都綁起來上電刑。

    假如我們在嚴刑拷打下說了是要房子,就别批準我們結婚。

    他說你又來了。

    到精神科去看看罷。

    說完就走了。

     有關分房子的事,我還有一點補充。

    我們醫院隻要分一套房子,全院都要搬家。

    這是因為院長分到了一間四室一廳搬進去,剩下三室的給科主任。

    科主任搬進去,兩間一套讓給主治醫師;餘類推,一直推到看門的老大爺。

    因此很多人的箱籠捆上以後就不打開了,一心一意等待搬家和再搬家,十冬臘月甯可穿着毛衣硬抗,也不開箱子找大衣;所以我們醫院結了婚的少婦比沒結婚的姑娘顯得漂亮,冬天在室外隻穿一件毛衣,一個個是那麼苗條可愛。

    但是現在小神經和小孫要從主治醫的層次插進去,打亂搬家的路線,就激起了公憤。

     那天下了班之後小孫到我這裡來,眼睛都哭紅了。

    原來領導也找她談了,讓她端正态度。

    她說道:為房子結婚,我是這樣的人嗎?王二,我不想和你結婚了。

    但是我還是要給你治陽痿病。

    我對小孫的想法一點也不理解。

    為房子結婚不是挺光明正大的嗎?總比為性交結婚好聽多了。

    但是我沒有說這話,隻是說,那就算了。

    你也别給我治什麼病了。

    回去睡你的覺罷。

    她說,不行,聽你的說法,我倒像個卑鄙小人了。

    我要陪你坐會兒。

    我說,你愛坐就坐罷。

    這時候我想起我表哥說過的話:人活在世界上,假如你想要什麼,就沒有什麼。

    這就叫辯證法。

    所以假如你真想要什麼的話,就别去想它。

    他說,他當年考不上大學,就是因為太想考上大學了。

    假如早懂了辯證法,就不會遇到這種不幸。

    我在大學裡雖然學過辯證法,回回都是補考才及格的。

    而且那些任課教師總是這樣講:讓你及格,我是昧了良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