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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找回被剝奪的自尊,還試過反擊。

    他拿上了美工刀。

    ” “美工刀……” “他好像是想讓那個女生體會到言語對自己造成的傷害。

    但真對上本人之後,他又畏縮了,什麼也沒做成……” “那他為什麼要向六歲的小女孩下手?” “……因為那是霸淩他的女生的妹妹。

    ” 電話對面的大山正紀啞然。

    他喉嚨咕嘟一聲,用發顫的聲音說:“不是他随便看上的?” “我也一直以為他是随便看上的。

    ” ——她和姐姐一起開開心心地散步,在兒童雜志上當讀者模特,将來的夢想是開花店,這些根本就不重要吧? 愛美被害案發生後,媒體報道的盡是被害人的情報,朋友為之憤慨。

    當時聽了這些消息,正紀以為小女孩是因為純潔又可愛,才被變态給盯上的。

     “但事實并非如此。

    他因為長期被霸淩,心裡害怕,不敢反抗霸淩者本人,又鑽了牛角尖,才犯了罪。

    他想讓那個女生體會到他的感受,就挑中了她的小妹妹。

    ” “這麼一說,被害人家屬是說過兇手和他大女兒上同一家高中。

    ” ——錯的是霸淩我的加害者吧?我不知道傷得多痛,還受了性侮辱……所以我别無選擇。

    不動手,我隻有死路一條。

     兇手“大山正紀”用嘔血般的語氣宣洩,像在詛咒。

     聽他本人道出真相時,正紀大為震驚,說不出話來。

     但就算被霸淩得厲害,也無法成為傷害無辜小女孩的正當理由。

    受了别人的傷害,不代表可以傷害别人。

    “受害者”不是批判、攻擊與加害的免罪符。

     社交網絡上有很多人動辄以受到傷害為由,謾罵别人。

    看的時間久了,人會漸漸麻木…… 但冤冤相報的複仇能帶來些什麼? “……情況我都了解了。

    ”對方歎息着說,“可是就算‘大山正紀’有值得同情的地方,有被人傷害的一面,我們的人生還是因為他蒙上了陰影。

    這件事不能就這麼算了。

    ” 正紀深呼吸兩下:“我們的人生問題應該不用再擔心了。

    ” “為什麼?” “……已經了結了。

    ” “了結……是什麼意思?” “……就是已經結束了。

    你關注一下新聞,很快就會明白的。

    ” 趁對方尚未追問,正紀先挂斷了電話。

    大山正紀很快又來了三四次電話。

    但他一直不接,對方像是放棄了,也不再打了。

     ——對,等廢棄酒店的墜樓事件曝光,他也會明白剛剛那句話的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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