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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的大山正紀當即反問:“都這時候了,你還問這個?” “可是這樣——”棕發的大山正紀瞄了一眼中年女性,“我們做的事就和她一樣了。

    ” “那又怎麼了?” “……我總覺得不太好。

    你看,那位大媽好像跟蹤狂。

    ” “哪裡像?” “在住處附近發傳單,這是跟蹤狂的典型手法。

    親眼看到這種行徑,讓我覺得很惡心……我們是要在網上給全世界發這東西吧?” “那個‘大山正紀’可是獵奇殺人犯!而且一點反省的樣子都沒有。

    ” “可這是私刑。

    ” “目的不一樣。

    ”蒜頭鼻的大山正紀反駁他,“我們這麼做是為了自衛,算不上私刑。

    ” “你的意思是,隻要目的正當,手段不重要?” “是啊。

    發聲是受害者的特權,況且殺了人的‘大山正紀’是十足的惡徒,我們沒必要良心不安。

    ” “可是——” “愛美被害案發生時,我們也因為同名同姓,受了不少罪。

    兇手出獄之後,名字又被大書特書……這叫我們忍到什麼時候才行?忍一輩子?發聲是我們的正當權利,我們不用再忍氣吞聲了。

    ” 棕發的大山正紀像是被兩人的意見鎮住,沒有再說一句。

     最後,這番對話的結論是繼續去找“大山正紀”。

     有工作的人不能天天都去找“大山正紀”,每天能聚到一起的多則三人,少則兩人。

    但他們相信找到“大山正紀”,就能解救自己的人生,還是堅持了下來。

     正紀身上有主辦人的責任在,所以每天都在找“大山正紀”。

    他是無業遊民,時間多得很。

     待過足球社的大山正紀,在一個雨天的傍晚打來電話:“我找到兇手‘大山正紀’了!” 心髒猛地一跳,當即加快鼓動。

     “真的嗎?”反問的聲音也帶上了力度。

     “真的,我肯定。

    就是照片上那個人!” “在哪兒?” “在便利店裡。

    ” 待過足球社的大山正紀告訴他便利店名和地址,又問他:“怎麼辦?” 要怎麼辦? 今天隻有他們兩個人。

    正紀沒有直接沖過去的底氣,但機會難得,不容錯過。

     “請你看好他。

    我這就過去,應該十分鐘就到。

    ” “好!” 挂了電話,正紀朝他聽到的便利店跑去。

    雨衣彈開雨珠,每次踩進水坑,鞋底都有水迸裂分散。

     拐過住宅區裡的好幾道彎,他在紅燈下先停下腳步,一面調整紊亂的呼吸,一面左右張望。

    這時沒有車要開過來。

     他沖過馬路。

    又跑上一陣子後,他到了丁字路口。

    便利店出現在雨幕之中。

     大樓後,一個穿着雨衣的人探出上身,微微揚着手。

     是待過足球社的大山正紀。

     正紀飛奔到他身邊。

     他沒有打傘,是因為打傘會引起不必要的注意。

    傘是混進人群裡的必需品,但在幽靜的住宅區裡,反而會吸引别人的眼球。

     “他人呢?” “還在裡面。

    ”待過足球社的大山正紀用拇指指了指便利店,“好像在買東西。

    ” “直接找上門去,風險太高。

    要是知道了我們在找他,他搞不好會隐瞞身份,或者編個假的。

    ” “那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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