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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是扭曲的,叫人害怕。

    ” 年輕的男主播着了慌:“少年惡魔這個形容有些……” “他可不就是惡魔嗎?想一想六歲小女孩的冤屈,叫他惡魔都夠客氣的了。

    你們節目要是怕被投訴,連事實都不敢說的話,我以後都不上了!”中年女社會學家咧着嘴,毅然放話說,像是在以聖女貞德自居,“十六歲就該接受成人一樣的制裁!” 心寬體胖的男律師插話:“請您冷靜。

    這次的案件是逆送,他已經和成人一樣受了刑事審判,審判結果就是這樣。

    ” “你說他和成人一樣受了刑事審判,可實際上并不一樣吧。

    這次适用了心理上的《少年法》!” “心理上的?” “對。

    如果這次案件的兇手是個四十歲的中年男性,能七年就回歸社會嗎?回不了,對吧?至少也會判個無期徒刑。

    可是兇手沒判無期,就說明适用了心理上的《少年法》!刑事審判對成人和少年也是區别對待的!” “……就算罪行一樣,判決結果也不會一模一樣。

    審判要考慮到每起案件的犯罪動機、犯案者有沒有反省、能不能改過等多方面的情況,分别做出判決。

    當然了,也要考慮到被告的年齡。

    這是理所當然的。

    ” “這麼兇殘的殺人案,怎麼能輕易放過?” “我理解您的心情,但《少年法》的用意本來就在于幫助少年重新做人,回歸社會。

    ” “你要替加害者說話嗎?” “請不要過度引申。

    我自己對這次的案件也很憤慨,但律師不能因為個人的情緒改變法律的适用對象。

    講法律時摻雜私人感情的人不配當律師。

    ” 中年女社會學家吊起眼,洩憤似的怒斥他:“你這些話叫愛美的家屬聽到了,該有多傷心!你就想象不到嗎?被殺的是個才六歲的小女孩啊!你叫他們忍受這些,也太暴力,太歧視女性了!” “怎麼就說到這份兒上了?我完全沒有這個意思。

    ” “就因為你這種人在媒體上胡說八道,才讓被害人這麼痛苦。

    你要是能想一想被害人和家屬的冤屈,就不會說這種話了!” 中年女社會學家大肆抨擊這個律師,直到主播勸解才停下。

    正紀看看推特上的反應,發覺聲讨“替加害者說話的律師”的推文已經泛濫。

    網上群起而攻之,視他為搞歧視的惡徒。

    有平時就對社會問題發表意見的名人鼓動網民投訴節目。

    這一招點了火,網友紛紛要求辭退這個律師。

     由于網上又是捏造律師沒有說過的言論,又是斷章取義、誇大其詞,弄成一副“搞歧視的律師袒護殺害女童的兇手”的樣子,大衆怒不可遏,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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