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六個狂熱的日本人</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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殼裡還附着一個内袋,他從中取出了一張照片。
“我們會随身攜帶着的。
” “咦,我看看,”6号徑直向2号的手邊探出腦袋,“啊,這不是桃濑鈴嘛。
你是鈴粉啊,原來如此。
” “那,那又怎麼樣。
這是她生日慶典時拍的。
拍得不錯吧?” “生日慶典……聽起來怎麼像是給耶稣慶祝誕辰呢。
你是指生日會嗎?” 2号親切地對我解釋道。
“偶像們的紀念日就是這麼重要嘛。
或者換句話說,偶像和家人是同等重要的。
” 原來是這樣啊。
已經結婚的1号露出了一臉苦笑,看起來他沒少為了這個和老婆吵架。
“說起來,我也經常在‘櫻色少女’的現場看到1号啊,”4号說道,“你就是那個對着别人說教的宅男吧?” 1号用一臉畏縮的表情回應:“你,你說什麼呢。
” “我還記得你在握手會上,跟偶像說什麼動作做錯了,還有舞跳錯了一類的——” “你,你别在現在這種場合說這些好不好?” “可這不都是事實嗎?” “确實,之前就感覺好像在哪裡見過你,”2号點頭說道,“你在‘CutieGirls’的握手會上,也做過同樣的事吧?我在發生案件後的東京公演第二天時看到了——” 聽到别人這樣指出自己的行為,1号不好意思地低下頭,發出了呻吟聲。
“……啊,對了。
的确,我在東京公演的第二天,也說過類似的話。
我跟禦子柴咲說,今天往左邊邁出的舞步跳得太随便了!” “雖然我嘴裡說着不喜歡打call,但實際上,我内心是羨慕的,能和偶像一起創造出演唱會現場的你們……如果不去說教,我也不知道要和偶像說些什麼,我為這樣的自己而感到很難為情。
其實我啊,哪怕隻要一次也好,我想要領頭打一次call……!” 1号這樣說着,趴在桌子上哭了起來。
2号輕拍着1号的背部,安撫了他好一會兒。
“一開始就這樣把内心的想法說出來不就好了嘛。
” 聽到6号這樣說,1号突然擡起頭來說: “等陪審結束之後,我們一起去卡拉OK,練習打call吧。
” “6号……”1号露出了深受感動的表情,“哎呀,今天可真是個幸運的日子。
能夠像這樣和大家一起讨論偶像的事,真是太好了啊。
”他這樣感歎道。
“可,可是,這樣真的沒問題嗎?”左陪席有些驚訝地說道,“從國民中随機抽取的六名陪審員,竟然全部都是偶像宅,或者是跟偶像組合有關系的人,這也太巧了吧……” “陪審員的抽取,是先制作陪審員候補者的名冊,而後再從中選出百人來到法庭。
最後在法庭,再由審判長——也就是現在的我——通過面談,從沒有相關利益的對象中抽簽選出最後的陪審員。
從整個過程來推算,普通國民成為陪審員候補者的概率為0.3%。
而後還要再經過選拔,概率就更低了。
” “那麼反過來考慮呢,”5号點了點頭,“昨天被叫到法庭的有上百人。
其中,除了我以外,也有不少‘CutieGirls’的粉絲。
不,全國本來就有大量她們的粉絲。
‘CutieGirls’就是這樣人氣超高的組合嘛。
” “而且啊,”2号說,“在這裡集合的人中,有重度的宅男粉1号和6号,和我。
還有像3号和5号那樣輕度的‘蹲家宅’粉絲。
以及像4号那樣并不是宅男,而隻是偶像行業的從業者。
大家也是各有不同啦。
” “而且在面談時,也無須報上自己是‘CutieGirls’的粉絲身份吧?”1号問道。
“這個嘛,話是這麼說啦……” 嚴格來說,在偶像粉絲間發生的傷害事件,如果由同為宅男粉絲的陪審員來審理,是有可能發生偏向的情況的,因此要求回避也說得通。
但是反過來想,如果是對宅男粉絲持有過度偏見的人,成為陪審員,也會産生問題。
而且,“你對宅男粉絲有偏見嗎”這種問法本身就已經是一種偏見了。
“算了,”在确認了一番之後,4号歎着氣說道,“這種事先放到一邊。
我剛才想說的是,我和禦子柴咲是從小學生時起就一起追偶像了。
” “咦,”5号幾乎跳了起來,“這種事情我可是第一次聽說。
” “這種事沒什麼好講的啦。
而且,就算說了,也不會幫我們增加人氣。
我們還在地下活動時,對方卻已經平步青雲,這種對比之下讓人怎麼說得出口啦。
我們小學時一起追過AKB,那時,我們還都是天真地憧憬着偶像的少女呢。
” 聽到這裡,5号的眼睛開始濕潤,4号試圖打破這一氣氛,特意咳嗽了一聲。
“那麼,直接說結論吧。
我和咲在成為偶像之後,也一直保持着朋友關系,不過咲剛出道的時候,一直在苦惱着被粉絲跟蹤的事。
她和我商量過,也曾經一度将對方擊退,但是現在想起來,這次事件的被害人和那個跟蹤狂倒是挺像的啊。
” “咦?” 審判長瞪大了眼睛。
“如果真是那個人的話,問題可就大了啊。
” “為什麼這麼重要的事情,現在才說出來啊?” “因為之前不是讨論了一堆七七八八的事嘛!”4号拍着桌子對我說道,“而且,在那個死亡留言明确之前,我可沒想到這件事會和咲有關系哦。
我後面才注意到也是沒辦法的事。
” “不……這個……确實……” 陪審員們在讨論案件的過程中,才漸漸明确自己與相關人員的關系,這種事情可算不上常見。
審判長對于如何處理目前的狀況也是猶豫不決。
“咲說,那個跟蹤狂抓住了她的什麼把柄。
搞不好是用了那個來威脅她。
雖然聽起來有點惡心,不過就是那種八卦雜志會登出來的偶像以前的私人照片之類的東西吧。
也許跟蹤狂利用手裡的東西在案發當天把咲叫了出來。
如果是這樣,那麼作案動機……” “這個推理也太跳躍了吧!” “可是我覺得,剛才讨論的事和案件有關哦,”4号嚴肅地說道,“如果剛才的推理正确,那家夥就要被迫上證人席了吧……這麼一想,還真是超級有趣的場面呢。
” 這句話如同在房間内丢下了一顆炸彈,陪審員們開始熱議起來。
“對啊,萬一禦子柴咲成了嫌疑人的話!” “禦子柴咲就必須得來法庭了!”2号打了個響指。
“哎呀,小咲要來出庭了?”3号也站了起來。
“沒錯,那家夥……”4号一臉惡人的表情。
“不隻是握手會或者是拍合影的一瞬間……也不是像演唱會那麼遠的距離……雖然那種距離感,也正是禦子柴咲的魅力所在吧。
”5号沉吟道。
“從之前的庭審時間來看,差不多是一整天。
正好是一天演唱會的時間啊……”6号的眼睛閃閃發光。
而審判長卻仍然遲遲未做出決定。
“審判長!” “讓禦子柴咲!” “來參加庭審吧!” “烏裡亞奧!” “烏裡亞奧!” 他們發出了謎一樣的聲音,聽起來像是他們去參加演唱會時發出的打call聲。
“等——” 我還沒喊出這句“等一下”,房間裡就被狂熱的氣氛支配了。
“5号!”6号打着響指說道,“就以你剛才所說的死亡留言的推理為基礎!如果禦子柴咲是兇手的話,那麼這時被告人的角色又是什麼?” “好的,6号。
這一點毋庸置疑。
被告是在庇護禦子柴咲!” “可真是宅男粉絲裡的榜樣啊!”2号誇張地說道。
“啊,不會吧!你可别學我說話!”6号一臉感觸地說道。
“對了,”1号揉了揉眉間,“可是,到底被告人是什麼時候知道這件事,并且決定要庇護禦子柴咲的呢?” “有可能是案件就發生在他眼前嗎?”3号歪着頭問。
“如果是那樣,”6号回答,“為什麼被告人不阻止禦子柴咲呢?說起來,被告人知道禦子柴咲和被害人的關系嗎?嗯,想不明白。
” “啊,”5号突然拍了一下手,“被告人應該是不在作案現場吧?” “沒錯!”4号點了點頭,“5号,雖然你去參加偶像活動時很不起眼,今天倒是聰明得很!” “被你這麼說可是我的榮幸!” 接受了5号的推理,1号接着說道: “在案發當時,被告人應該一度離開了房間。
而等他回來之後,則發現禦子柴咲,以及被害人的屍體。
到這裡為止,還都說得通吧。
那麼如果當時被告不在案發現場,他是去哪裡了呢?” 4号将之前咬着的指甲從嘴裡拿出說道。
“被害人為了和禦子柴咲兩個人單獨相處,而支開了被告人吧。
要用什麼借口……可惡,作為宅男粉絲,在演唱會第一天和第二天公演的中間這天晚上,出去是幹嗎呢?” “會不會是參加聚餐?”2号說道。
“明明是被告人和被害人兩個一起旅行,結果一個人出去聚餐?”4号馬上否定了。
“不知道啊,”6号堅持道,“也有些聚會,是為某個偶像的粉絲單獨辦……不,不對。
被害人是咲螢粉,被告人是禦子柴咲的粉絲。
他們沒有單獨行動的理由。
” “而且一起去參加聚會,應該更開心吧?”1号說道,“那有沒有可能是熒光棒的電池用光了,出去買電池了……” “出去買東西嗎……” 4号沉吟道。
而2号則回答: “現場有大量的UO折式熒光棒啊!” 此時,所有人一起指向2号:“就是這個!” 2号又繼續說道: “公演第二天的曲目中,有需要大量使用UO折式熒光棒的歌曲。
對于被害人來說,這是将被告人打發走,不讓他礙事的最好借口。
他讓被告人出去買熒光棒,而後被告人就離開了酒店。
等他回來時,發現房間裡是被害人的屍體和禦子柴咲。
不難想象,被告人當時有多麼震驚。
本應該站在舞台上,如同雲端上的存在般的偶像,竟然出現在了自己的面前,而且手上還沾着血。
” 聽着2号的發言,5号不停地點着頭。
“被告人聽咲講述了事情的經過之後,決定替她頂罪。
而後咲離開了現場。
” “還有一點也能确認,”6号微微笑了起來,“就是在煙灰缸裡燃燒過的紙片。
如果按照這個推理,被告人,應該必須燃燒處理掉的某一件紙質物品。
” “購物小票!”4号打了個響指。
“因為購物小票上,打印着被告人購買UO折式熒光棒的時間!”2号說道。
“原來如此,”1号有些恍惚地說道,“這就是被告人的不在場證明,如果這個東西存在,一定會被人懷疑兇手另有他人……” “哎呀!可是一旦燃燒掉了,被告人的不在場證明,就無法證實了啊……” “不,還有一個辦法。
”5号肯定地說道,“3号,你之前說過,被告人和你的兒子長得很像吧?” “咦?是,是啊。
我帶着兒子的照片,你要看看嗎?” 3号打開筆記本,從中取出全家福照片。
其他五名陪審員一起過去看,而我和左陪席也跟在後面。
隻有審判長泰然自若地坐在座位上。
“完,完全不像啊!” 我不由得說道。
除了修長的體形相似以外,相貌沒有一點相似之處。
“請等一下,”5号打斷道,“3号,你說案發當天,在秋葉原看到過兒子,能不能說明一下當時的情況?” “這……這個嘛。
确實。
我從後面看到了他的背影,可是我喊他,他卻消失在了人群裡……” “你看到了他的背影啊,”5号點了點頭,“請你回憶一下,今天被告人退庭時的情景。
你那時,看到了被告人的背影。
同時,你想起了自己在秋葉原看到兒子的背影,所以覺得他們很像?” 我不由得大張開了嘴。
這明顯是誘導式提問嘛。
3号想了一會兒,像是對他的話起了反應一般,開始湧出了自信,她激動地不停點着頭:“對,對對!就是這樣!” “沒錯。
我完全想起來了。
在案發的當天,我絕對在秋葉原見過被告人!就在案發當天晚上,就是,被害人的死亡推定時間!” “不在場證明成立了!”6号說。
“烏裡亞奧!” “烏裡亞奧!” 評議室中開始喧鬧起來,就像是過節一樣。
“怎麼就成立了啊?”左陪席敲打着白闆說道,“什麼叫不在場證明成立了啊?司法可不是這麼認定的!” “對,沒錯。
”我趕緊幫腔道,“5号的問題是明顯的誘導式提問。
3号剛才所說的證言,是不能夠作為證據而被采信的。
” “你們還真是固執。
” 2号吃驚地說道,臉上露出了無法理解的表情。
但這根本就不是我們的問題。
“好吧。
我們先繼續推理。
既然被告人不在現場,我們就來考慮禦子柴咲在現場的情況吧。
” “可是,到底是怎麼回事呢?”1号發出了疑問。
“……重點是那塊膠布。
” 5号突然意識到了什麼的樣子沉吟道。
“還記得現場垃圾箱裡發現的那塊消炎膠布的包裝嗎?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沒有貼膠布,所以隻能認為,這塊膠布是在現場的第三個人貼的。
如果,貼膠布的人是禦子柴咲的話……” “話雖如此,”4号驚訝地說道,“可是,要怎麼證明呢……” “啊!!” 2号大叫了起來。
“等,等一下,你突然叫什麼啊?” “是不是……”2号用顫抖的聲音說道,“一般肌肉酸痛,或者是受傷了才會貼膠布啊?” “會有人在殺人現場肌肉酸痛嗎?有沒有可能是受傷了呢?應該是扭傷一類的吧……啊?” 聽了2号的推理,5号也大叫着發表了看法,我感覺他們的腦袋好像越來越不正常了。
對了,4号也一樣。
“什麼啊,你們兩個怎麼回事?” “1号,你曾經在東京公演的第二天,對禦子柴咲進行了說教,對吧?” “哎呀,那件事我已經在反省了,你們就别再提了啦!” “不是的,”5号說道,“你那時,說她往左邊的舞步跳得不好吧?” “嗯,确實是這麼說的——” 1号突然僵住了身體。
“不會吧!”他發出了慘叫。
“沒錯!”6号說道,“禦子柴咲在案發現場,也許是不小心撞到了什麼東西,導緻左腳扭傷。
而看到這一幕的被告人,拿出消炎膠布給她的左腳貼上了。
他沒有想到那塊膠布的包裝會成為極有力的證據,因此就随意丢進了垃圾箱。
” “明明已經燒掉了購物小票啊!”4号說道。
“從證據的角度來看,購物小票和膠布的重要程度還是不同的,被告人沒注意到也是情有可原。
總之,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沒有貼膠布,那就隻能認為,膠布是第三者貼的了。
” “禦子柴咲真的到過殺人現場!” “烏裡亞奧!” “烏裡亞奧!” “無罪!” “被告人無罪!”
“我們會随身攜帶着的。
” “咦,我看看,”6号徑直向2号的手邊探出腦袋,“啊,這不是桃濑鈴嘛。
你是鈴粉啊,原來如此。
” “那,那又怎麼樣。
這是她生日慶典時拍的。
拍得不錯吧?” “生日慶典……聽起來怎麼像是給耶稣慶祝誕辰呢。
你是指生日會嗎?” 2号親切地對我解釋道。
“偶像們的紀念日就是這麼重要嘛。
或者換句話說,偶像和家人是同等重要的。
” 原來是這樣啊。
已經結婚的1号露出了一臉苦笑,看起來他沒少為了這個和老婆吵架。
“說起來,我也經常在‘櫻色少女’的現場看到1号啊,”4号說道,“你就是那個對着别人說教的宅男吧?” 1号用一臉畏縮的表情回應:“你,你說什麼呢。
” “我還記得你在握手會上,跟偶像說什麼動作做錯了,還有舞跳錯了一類的——” “你,你别在現在這種場合說這些好不好?” “可這不都是事實嗎?” “确實,之前就感覺好像在哪裡見過你,”2号點頭說道,“你在‘CutieGirls’的握手會上,也做過同樣的事吧?我在發生案件後的東京公演第二天時看到了——” 聽到别人這樣指出自己的行為,1号不好意思地低下頭,發出了呻吟聲。
“……啊,對了。
的确,我在東京公演的第二天,也說過類似的話。
我跟禦子柴咲說,今天往左邊邁出的舞步跳得太随便了!” “雖然我嘴裡說着不喜歡打call,但實際上,我内心是羨慕的,能和偶像一起創造出演唱會現場的你們……如果不去說教,我也不知道要和偶像說些什麼,我為這樣的自己而感到很難為情。
其實我啊,哪怕隻要一次也好,我想要領頭打一次call……!” 1号這樣說着,趴在桌子上哭了起來。
2号輕拍着1号的背部,安撫了他好一會兒。
“一開始就這樣把内心的想法說出來不就好了嘛。
” 聽到6号這樣說,1号突然擡起頭來說: “等陪審結束之後,我們一起去卡拉OK,練習打call吧。
” “6号……”1号露出了深受感動的表情,“哎呀,今天可真是個幸運的日子。
能夠像這樣和大家一起讨論偶像的事,真是太好了啊。
”他這樣感歎道。
“可,可是,這樣真的沒問題嗎?”左陪席有些驚訝地說道,“從國民中随機抽取的六名陪審員,竟然全部都是偶像宅,或者是跟偶像組合有關系的人,這也太巧了吧……” “陪審員的抽取,是先制作陪審員候補者的名冊,而後再從中選出百人來到法庭。
最後在法庭,再由審判長——也就是現在的我——通過面談,從沒有相關利益的對象中抽簽選出最後的陪審員。
從整個過程來推算,普通國民成為陪審員候補者的概率為0.3%。
而後還要再經過選拔,概率就更低了。
” “那麼反過來考慮呢,”5号點了點頭,“昨天被叫到法庭的有上百人。
其中,除了我以外,也有不少‘CutieGirls’的粉絲。
不,全國本來就有大量她們的粉絲。
‘CutieGirls’就是這樣人氣超高的組合嘛。
” “而且啊,”2号說,“在這裡集合的人中,有重度的宅男粉1号和6号,和我。
還有像3号和5号那樣輕度的‘蹲家宅’粉絲。
以及像4号那樣并不是宅男,而隻是偶像行業的從業者。
大家也是各有不同啦。
” “而且在面談時,也無須報上自己是‘CutieGirls’的粉絲身份吧?”1号問道。
“這個嘛,話是這麼說啦……” 嚴格來說,在偶像粉絲間發生的傷害事件,如果由同為宅男粉絲的陪審員來審理,是有可能發生偏向的情況的,因此要求回避也說得通。
但是反過來想,如果是對宅男粉絲持有過度偏見的人,成為陪審員,也會産生問題。
而且,“你對宅男粉絲有偏見嗎”這種問法本身就已經是一種偏見了。
“算了,”在确認了一番之後,4号歎着氣說道,“這種事先放到一邊。
我剛才想說的是,我和禦子柴咲是從小學生時起就一起追偶像了。
” “咦,”5号幾乎跳了起來,“這種事情我可是第一次聽說。
” “這種事沒什麼好講的啦。
而且,就算說了,也不會幫我們增加人氣。
我們還在地下活動時,對方卻已經平步青雲,這種對比之下讓人怎麼說得出口啦。
我們小學時一起追過AKB,那時,我們還都是天真地憧憬着偶像的少女呢。
” 聽到這裡,5号的眼睛開始濕潤,4号試圖打破這一氣氛,特意咳嗽了一聲。
“那麼,直接說結論吧。
我和咲在成為偶像之後,也一直保持着朋友關系,不過咲剛出道的時候,一直在苦惱着被粉絲跟蹤的事。
她和我商量過,也曾經一度将對方擊退,但是現在想起來,這次事件的被害人和那個跟蹤狂倒是挺像的啊。
” “咦?” 審判長瞪大了眼睛。
“如果真是那個人的話,問題可就大了啊。
” “為什麼這麼重要的事情,現在才說出來啊?” “因為之前不是讨論了一堆七七八八的事嘛!”4号拍着桌子對我說道,“而且,在那個死亡留言明确之前,我可沒想到這件事會和咲有關系哦。
我後面才注意到也是沒辦法的事。
” “不……這個……确實……” 陪審員們在讨論案件的過程中,才漸漸明确自己與相關人員的關系,這種事情可算不上常見。
審判長對于如何處理目前的狀況也是猶豫不決。
“咲說,那個跟蹤狂抓住了她的什麼把柄。
搞不好是用了那個來威脅她。
雖然聽起來有點惡心,不過就是那種八卦雜志會登出來的偶像以前的私人照片之類的東西吧。
也許跟蹤狂利用手裡的東西在案發當天把咲叫了出來。
如果是這樣,那麼作案動機……” “這個推理也太跳躍了吧!” “可是我覺得,剛才讨論的事和案件有關哦,”4号嚴肅地說道,“如果剛才的推理正确,那家夥就要被迫上證人席了吧……這麼一想,還真是超級有趣的場面呢。
” 這句話如同在房間内丢下了一顆炸彈,陪審員們開始熱議起來。
“對啊,萬一禦子柴咲成了嫌疑人的話!” “禦子柴咲就必須得來法庭了!”2号打了個響指。
“哎呀,小咲要來出庭了?”3号也站了起來。
“沒錯,那家夥……”4号一臉惡人的表情。
“不隻是握手會或者是拍合影的一瞬間……也不是像演唱會那麼遠的距離……雖然那種距離感,也正是禦子柴咲的魅力所在吧。
”5号沉吟道。
“從之前的庭審時間來看,差不多是一整天。
正好是一天演唱會的時間啊……”6号的眼睛閃閃發光。
而審判長卻仍然遲遲未做出決定。
“審判長!” “讓禦子柴咲!” “來參加庭審吧!” “烏裡亞奧!” “烏裡亞奧!” 他們發出了謎一樣的聲音,聽起來像是他們去參加演唱會時發出的打call聲。
“等——” 我還沒喊出這句“等一下”,房間裡就被狂熱的氣氛支配了。
“5号!”6号打着響指說道,“就以你剛才所說的死亡留言的推理為基礎!如果禦子柴咲是兇手的話,那麼這時被告人的角色又是什麼?” “好的,6号。
這一點毋庸置疑。
被告是在庇護禦子柴咲!” “可真是宅男粉絲裡的榜樣啊!”2号誇張地說道。
“啊,不會吧!你可别學我說話!”6号一臉感觸地說道。
“對了,”1号揉了揉眉間,“可是,到底被告人是什麼時候知道這件事,并且決定要庇護禦子柴咲的呢?” “有可能是案件就發生在他眼前嗎?”3号歪着頭問。
“如果是那樣,”6号回答,“為什麼被告人不阻止禦子柴咲呢?說起來,被告人知道禦子柴咲和被害人的關系嗎?嗯,想不明白。
” “啊,”5号突然拍了一下手,“被告人應該是不在作案現場吧?” “沒錯!”4号點了點頭,“5号,雖然你去參加偶像活動時很不起眼,今天倒是聰明得很!” “被你這麼說可是我的榮幸!” 接受了5号的推理,1号接着說道: “在案發當時,被告人應該一度離開了房間。
而等他回來之後,則發現禦子柴咲,以及被害人的屍體。
到這裡為止,還都說得通吧。
那麼如果當時被告不在案發現場,他是去哪裡了呢?” 4号将之前咬着的指甲從嘴裡拿出說道。
“被害人為了和禦子柴咲兩個人單獨相處,而支開了被告人吧。
要用什麼借口……可惡,作為宅男粉絲,在演唱會第一天和第二天公演的中間這天晚上,出去是幹嗎呢?” “會不會是參加聚餐?”2号說道。
“明明是被告人和被害人兩個一起旅行,結果一個人出去聚餐?”4号馬上否定了。
“不知道啊,”6号堅持道,“也有些聚會,是為某個偶像的粉絲單獨辦……不,不對。
被害人是咲螢粉,被告人是禦子柴咲的粉絲。
他們沒有單獨行動的理由。
” “而且一起去參加聚會,應該更開心吧?”1号說道,“那有沒有可能是熒光棒的電池用光了,出去買電池了……” “出去買東西嗎……” 4号沉吟道。
而2号則回答: “現場有大量的UO折式熒光棒啊!” 此時,所有人一起指向2号:“就是這個!” 2号又繼續說道: “公演第二天的曲目中,有需要大量使用UO折式熒光棒的歌曲。
對于被害人來說,這是将被告人打發走,不讓他礙事的最好借口。
他讓被告人出去買熒光棒,而後被告人就離開了酒店。
等他回來時,發現房間裡是被害人的屍體和禦子柴咲。
不難想象,被告人當時有多麼震驚。
本應該站在舞台上,如同雲端上的存在般的偶像,竟然出現在了自己的面前,而且手上還沾着血。
” 聽着2号的發言,5号不停地點着頭。
“被告人聽咲講述了事情的經過之後,決定替她頂罪。
而後咲離開了現場。
” “還有一點也能确認,”6号微微笑了起來,“就是在煙灰缸裡燃燒過的紙片。
如果按照這個推理,被告人,應該必須燃燒處理掉的某一件紙質物品。
” “購物小票!”4号打了個響指。
“因為購物小票上,打印着被告人購買UO折式熒光棒的時間!”2号說道。
“原來如此,”1号有些恍惚地說道,“這就是被告人的不在場證明,如果這個東西存在,一定會被人懷疑兇手另有他人……” “哎呀!可是一旦燃燒掉了,被告人的不在場證明,就無法證實了啊……” “不,還有一個辦法。
”5号肯定地說道,“3号,你之前說過,被告人和你的兒子長得很像吧?” “咦?是,是啊。
我帶着兒子的照片,你要看看嗎?” 3号打開筆記本,從中取出全家福照片。
其他五名陪審員一起過去看,而我和左陪席也跟在後面。
隻有審判長泰然自若地坐在座位上。
“完,完全不像啊!” 我不由得說道。
除了修長的體形相似以外,相貌沒有一點相似之處。
“請等一下,”5号打斷道,“3号,你說案發當天,在秋葉原看到過兒子,能不能說明一下當時的情況?” “這……這個嘛。
确實。
我從後面看到了他的背影,可是我喊他,他卻消失在了人群裡……” “你看到了他的背影啊,”5号點了點頭,“請你回憶一下,今天被告人退庭時的情景。
你那時,看到了被告人的背影。
同時,你想起了自己在秋葉原看到兒子的背影,所以覺得他們很像?” 我不由得大張開了嘴。
這明顯是誘導式提問嘛。
3号想了一會兒,像是對他的話起了反應一般,開始湧出了自信,她激動地不停點着頭:“對,對對!就是這樣!” “沒錯。
我完全想起來了。
在案發的當天,我絕對在秋葉原見過被告人!就在案發當天晚上,就是,被害人的死亡推定時間!” “不在場證明成立了!”6号說。
“烏裡亞奧!” “烏裡亞奧!” 評議室中開始喧鬧起來,就像是過節一樣。
“怎麼就成立了啊?”左陪席敲打着白闆說道,“什麼叫不在場證明成立了啊?司法可不是這麼認定的!” “對,沒錯。
”我趕緊幫腔道,“5号的問題是明顯的誘導式提問。
3号剛才所說的證言,是不能夠作為證據而被采信的。
” “你們還真是固執。
” 2号吃驚地說道,臉上露出了無法理解的表情。
但這根本就不是我們的問題。
“好吧。
我們先繼續推理。
既然被告人不在現場,我們就來考慮禦子柴咲在現場的情況吧。
” “可是,到底是怎麼回事呢?”1号發出了疑問。
“……重點是那塊膠布。
” 5号突然意識到了什麼的樣子沉吟道。
“還記得現場垃圾箱裡發現的那塊消炎膠布的包裝嗎?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沒有貼膠布,所以隻能認為,這塊膠布是在現場的第三個人貼的。
如果,貼膠布的人是禦子柴咲的話……” “話雖如此,”4号驚訝地說道,“可是,要怎麼證明呢……” “啊!!” 2号大叫了起來。
“等,等一下,你突然叫什麼啊?” “是不是……”2号用顫抖的聲音說道,“一般肌肉酸痛,或者是受傷了才會貼膠布啊?” “會有人在殺人現場肌肉酸痛嗎?有沒有可能是受傷了呢?應該是扭傷一類的吧……啊?” 聽了2号的推理,5号也大叫着發表了看法,我感覺他們的腦袋好像越來越不正常了。
對了,4号也一樣。
“什麼啊,你們兩個怎麼回事?” “1号,你曾經在東京公演的第二天,對禦子柴咲進行了說教,對吧?” “哎呀,那件事我已經在反省了,你們就别再提了啦!” “不是的,”5号說道,“你那時,說她往左邊的舞步跳得不好吧?” “嗯,确實是這麼說的——” 1号突然僵住了身體。
“不會吧!”他發出了慘叫。
“沒錯!”6号說道,“禦子柴咲在案發現場,也許是不小心撞到了什麼東西,導緻左腳扭傷。
而看到這一幕的被告人,拿出消炎膠布給她的左腳貼上了。
他沒有想到那塊膠布的包裝會成為極有力的證據,因此就随意丢進了垃圾箱。
” “明明已經燒掉了購物小票啊!”4号說道。
“從證據的角度來看,購物小票和膠布的重要程度還是不同的,被告人沒注意到也是情有可原。
總之,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沒有貼膠布,那就隻能認為,膠布是第三者貼的了。
” “禦子柴咲真的到過殺人現場!” “烏裡亞奧!” “烏裡亞奧!” “無罪!” “被告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