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小學大全》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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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戒……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

    ” 〔8〕湯斌(1627—1687)字孔伯,睢州(今河南睢縣)人,官至禮部尚書。

    範文程(1597—1666),字憲鬥,沈陽人,官至大學士、太傅兼太子太師。

    李光地(1642—1718),字晉卿,福建安溪人,官至文淵閣大學士。

    顧八代(?—1709),字文起,滿洲鑲黃旗人,官至禮部尚書。

    張伯行(1651—1725),字孝先,河南儀封(今蘭考)人,官至禮部尚書。

     〔9〕三寶(?—1784)滿洲正紅旗人,乾隆時官至東閣大學士。

    〔10〕乾隆皇帝在《尹嘉铨免其淩遲之罪谕》中說:“古來以講學為名,緻開朋黨之漸,如明季東林諸人講學,以緻國事日非,可為鑒戒……又其書有《多臣言行錄》一編……以本朝之人标榜當代人物,将來伊等子孫,恩怨即從此起,門戶亦且漸開,所關朝常世教,均非淺鮮。

    即伊托言仿照朱子《名臣言行錄》,朱子所處,當宋朝南渡式微,且又在下位,其所評,尚皆公當。

    今尹嘉铨乃欲于國家全盛之時,逞其私臆,妄生議論,變亂是非,實為莠言亂政。

    ”又在《明辟尹嘉铨标榜之罪谕》中說:“朕以為本朝紀綱整肅,無名臣亦無奸臣,何則,乾綱在上,不緻朝廷有名臣、奸臣,亦社稷之福耳。

    ”〔11〕紀昀(1724—1805)字曉岚,直隸(今河北)獻縣人,清代文學家。

    官至禮部尚書,曾任四庫全書館總纂官。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二百卷,是《四庫全書》的書目解題,完成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

    《閱微草堂筆記》,筆記小說,共五種,二十四卷。

    紀昀在《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子部儒家類的“引言”中說:“當時所謂道學者,又自分二派,筆舌交攻。

    自是厥後,天下惟朱陸是争;門戶列而朋黨起,恩仇報複,蔓延者垂數百年。

    ”在《閱微草堂筆記》中,更多處有不滿道學家的言論,如:“講學家責人無已時。

    ”“一儒生頗講學……崖岸太甚,動以不情之論責人。

    ”“講學家持論務嚴,遂使一時失足者無路自贖。

    ”等等。

     〔12〕關于銷毀《小學大全》,乾隆四十六年(1781)五月“上谕”:“如《小學》等書,本系前人著述,原可毋庸銷毀,惟其中有經該犯(按指尹嘉铨)疏解編輯及有序跋者,即當一體銷毀。

    ”在當時的軍機處“應行銷毀尹嘉铨書籍單”中,《小學大全》一書下注有“尹嘉铨疏輯,亦應銷毀”。

     〔13〕“剝極必複”“剝”、“複”是《易經》中的兩個卦名,《剝卦》之後就是《複卦》,所以說“剝極必複”(剝是剝落,複是反本)。

    《易經·複卦》說:“反複其道,七日來複……複,其見天地之心乎?” 〔14〕“文化統制”當時國民黨政府實行“剿滅共産主義”的反動文化政策,并在他們的刊物上大事宣傳(如一九三四年一月《汗血》月刊第二卷第四期即為《文化剿匪專号》,同年八月《前途》月刊第二卷第八期又為《文化統制專号》)。

    魯迅在這裡用“文藝政策”和“文化統制”等字樣加以揭露,但發表時都被删去。

    〔15〕四庫全書清代乾隆三十七年(1772)設館纂修,曆時十年始成。

    共收書三五○三種,七九三三七卷,分經、史、子、集四部。

    〔16〕“七經”指《易》、《書》、《詩》、《春秋》、《周禮》、《儀禮》和《禮記》。

    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加以注疏,編為《周易折中》、《書經傳說彙纂》、《詩經傳說彙纂》、《春秋傳說彙纂》、《周官義疏》、《儀禮義疏》、《禮記義疏》七種,合稱《禦纂七經》。

    “二十四史”,乾隆時規定從《史記》至《明史》的二十四部紀傳體史書為“正史”,即《欽定二十四史》。

    《通鑒》,宋代司馬光等編纂的編年體史書,起自戰國,終于五代,名《資治通鑒》。

    乾隆帝命臣下編成起自上古終于明末的另一編年體史書,由他親自“詳加評斷”,稱為《禦批通鑒輯覽》。

    〔17〕《東華錄》清代蔣良骥編,三十二卷。

    系從清太祖天命至世宗雍正六朝的實錄和其他文獻摘抄而成。

    後由王先謙加以增補,擴編為一九五卷,并新增乾隆、嘉慶、道光三朝史料,合為《九朝東華錄》,共四二五卷。

    稍後,他又補輯《鹹豐朝東華錄》和《同治朝東華錄》各一百卷;此後又有朱壽朋編的《光緒朝東華錄》二二○卷。

    《上谕八旗》,内容是雍正一朝關于八旗政務的谕旨和奏議等文件,共分三集:《上谕八旗》十三卷、《上谕旗務議複》十二卷、《谕行旗務奏議》十三卷。

    《雍正朱批谕旨》,三六○卷,内容是經雍正朱批的“臣工”二百餘人的奏折。

     〔18〕性靈文字指當時林語堂提倡“性靈”的文章。

    他在《論語》第二卷第十五期(一九三三年四月)發表的《有不為齋随筆·論文》中說:“文章者,個人性靈之表現。

    性靈之為物,惟我知之,生我之父母不知,同床之吾妻亦不知。

    然文學之生命實寄托于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