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論民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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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法律的人要比任何人都更清楚,法律應該怎樣執行和怎樣解釋。
因此看來人們所能有的最好的體制,似乎莫過于能把行政權與立法權結合在一起的體制了。
但也正是這一點才使得這種政府在某些方面非常不夠,因為應該加以區别的東西并沒有被區别開來;而且由于君主與主權者既然隻是同一個人,所以就隻能形成,可以這樣說,一種沒有政府的政府。
以制訂法律的人來執行法律,并不是好事;而人民共同體把自己的注意力從普遍的觀點轉移到各别的對象上來,也不是好事。
沒有什麼事是比私人利益對公共事物的影響更加危險的了,政府濫用法律的為害之大遠遠比不上立法者的腐化,而那正是個人觀點之必不可免的後果。
這時候,國家在本質上既然起了變化,一切改革就都成為不可能的了。
一個從不濫用政府權力的人民,也決不會濫用獨立自主;一個經常能治理得很好的人民,是不會需要被人統治的。
就民主制這個名詞的嚴格意義而言,真正的民主制從來就不曾有過,而且永遠也不會有。
多數人統治而少數人被統治,那是違反自然的秩序的。
我們不能想象人民無休無止地開大會來讨論公共事務;并且我們也很容易看出,人民若是因此而建立起來各種機構,就不會不引起行政形式的改變。
事實上,我相信可以提出這樣一條原則,那就是,隻要政府的職能是被許多的執政者所分掌時,則少數人遲早總會掌握最大的權威;僅僅由于處理事務要方便的緣故,他們自然而然就會大權在握。
此外,這種政府還得要有多少難于結合的條件啊!首先,要有一個很小的國家,使人民很容易集會并使每個公民都能很容易認識所有其他的公民。
其次,要有極其淳樸的風尚,以免發生種
因此看來人們所能有的最好的體制,似乎莫過于能把行政權與立法權結合在一起的體制了。
但也正是這一點才使得這種政府在某些方面非常不夠,因為應該加以區别的東西并沒有被區别開來;而且由于君主與主權者既然隻是同一個人,所以就隻能形成,可以這樣說,一種沒有政府的政府。
以制訂法律的人來執行法律,并不是好事;而人民共同體把自己的注意力從普遍的觀點轉移到各别的對象上來,也不是好事。
沒有什麼事是比私人利益對公共事物的影響更加危險的了,政府濫用法律的為害之大遠遠比不上立法者的腐化,而那正是個人觀點之必不可免的後果。
這時候,國家在本質上既然起了變化,一切改革就都成為不可能的了。
一個從不濫用政府權力的人民,也決不會濫用獨立自主;一個經常能治理得很好的人民,是不會需要被人統治的。
就民主制這個名詞的嚴格意義而言,真正的民主制從來就不曾有過,而且永遠也不會有。
多數人統治而少數人被統治,那是違反自然的秩序的。
我們不能想象人民無休無止地開大會來讨論公共事務;并且我們也很容易看出,人民若是因此而建立起來各種機構,就不會不引起行政形式的改變。
事實上,我相信可以提出這樣一條原則,那就是,隻要政府的職能是被許多的執政者所分掌時,則少數人遲早總會掌握最大的權威;僅僅由于處理事務要方便的緣故,他們自然而然就會大權在握。
此外,這種政府還得要有多少難于結合的條件啊!首先,要有一個很小的國家,使人民很容易集會并使每個公民都能很容易認識所有其他的公民。
其次,要有極其淳樸的風尚,以免發生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