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rong>第6章 夜路</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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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響起長短不一的吸氣聲,然後是此起彼伏的或憤怒或唏噓的歎息。

     第一頁内容如下: 1.阿美 23歲 2007.6.23 ××公路××支路口往北200米,往西40米。

     很美的長發,發質、粗細、濃密都好,但不懂珍惜,細聞總是有煙和差勁香水的味道,洗不幹淨。

    不停東張西望,容易受各種誘惑影響,對好壞善惡毫無分辨力,堕落即源于此。

    一個人沒有定性,沒有根骨,憑什麼立身存世?有這個結果就不奇怪了。

     第二頁内容如下: 2.馮桃桃 29歲 2008.3.15 滬杭高速××出口下匝道下方綠化帶,野生太陽花田北方。

     笑起來嘴角上彎的弧度很美,其實笑時眼角的皺紋也是有風情的,但這部分就不像她了。

    她在髒水裡浸的時間太久了,幾乎所有反應都是虛僞的,甚至虛僞到了自己以為是真心的程度。

    也有一種說法,說人類社會就是虛僞的,所以這樣的虛僞正合适,但我以為這絕不正确。

     第三頁内容如下: 3.寶寶 19歲 2008.6.25 ××六村小公園,亭子西北20米。

     她下颚的弧線幾乎是完美的吧,唇也異常迷人,這讓我總是情不自禁地望向她鼻子以下的位置,我知道這不太禮貌。

    但另有一個原因,是她眼睛太世故太油滑,完全沒有這個年紀該有的清澈純粹。

    她說自己16歲開始混社會,她竟然還很驕傲的樣子,關于人、關于道德、關于底線的認知,全部扭曲。

    她已經成為一個扭曲世界觀的傳染源了,如果不加以阻止,會毒害多少人,難以想象。

     第三頁所記錄的地址,正是七一三案的案發地。

    2008年6月25日,是法醫對七一三案受害人遇害日期的推定,現在看來分毫不差,年齡也對得上。

    原來這個受害人叫寶寶。

     很清楚了,這個本子上面,記錄的都是受害人。

    姓名(稱謂)、年齡、死亡時間、埋屍地點,寫得明明白白。

    想來許峰當年做了米蓮的救世主,決定用她替代曾之琳結婚的時候,也決定和殺人魔許峰告别,回歸正常生活。

    這兒是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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