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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多少也有點觸動。

    又過了一會兒他說,我懷疑你在外面有人。

     我說,神經病。

     我去年偷看了你的日記。

    他像是下了決心,“咻”地甩出一張王牌。

     我一震。

    日記裡是有那麼個人,可那基本上是個文學形象。

    我沒當成作家,但愛好了文學那麼多年,一直還保留了點小資情調,婚姻生活多麼平淡,就想象了有那麼一個初戀男友對我戀戀不忘。

    其實我早忘了他,也就是寫日記時作為意淫對象發洩發洩對現實生活的不滿。

     你那麼深情款款地懷念他……往事,時間,地點,氛圍,都那麼真切。

    我才知道你其實不愛我,一點也不。

    老宋傷心地說。

    所以我也在外邊找了個人,我覺得她是真喜歡我。

    我也……挺喜歡她。

     後來的事就都不用說了。

    那個情人節的夜晚基本上就被這一句話給徹底毀了。

    我日記裡那個人是文學形象,這麼多年從沒聯系過。

    老宋這個“她”可是個實實在在的活人,工作客戶,隔幾禮拜總有機會見一面。

    我搶過他手機,發現就在當晚他們還偷偷摸摸發了幾條短信,就是那種,故意不直說但留有無限暧昧餘地的短信。

    我看完順手就把手機從窗戶扔出去了。

    十二樓。

    還在正月裡,正好有人在窗外放煙花,手機掉下去的時候,一大朵煙花轟然升起,配得正好,挺壯觀的。

     我咬他,踢他,扇他耳光,歇斯底裡地尖叫。

    他架住我,被打急了也回擊我,但是手不重。

    我沒想到自己會哭那麼慘,那一刻真覺得天塌地陷。

    跑下去把他手機撿回來,拼命翻他手機裡那個人的電話号碼,未遂,那個支離破碎的手機被一把奪去,我沒有老宋力氣大。

    我質問他:你怎麼不繼續給她發信息?情人節啊,你發啊,發啊。

    你怎麼不繼續發?發一整夜? 老宋簡單地說,你瘋了。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看到他眼中面露喜色。

    也許他才是真瘋了。

     鬧了一整夜之後他第二天還得繼續去上班。

    我一邊收拾東西一邊哭,哭得蹲在廁所的地上直不起身,照鏡子的時候發現眼睛紅得像兔子。

    冷戰後他一直嫌我心思不在家務上,這次我把家裡收拾得特别井井有條,拖地、洗衣服、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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