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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在白桦林中随意走着。

     連長邊走邊說:“我也吃過這種苦果。

    代價比你還慘重。

    當年我二十幾歲,是個小小警衛排長。

    不知天高地厚,愛上了我們軍隊大院裡一位首長的女兒。

    當然,她也很喜歡我。

    我愛她,她喜歡我,就這麼一點點區别,注定了隻能是一場愛情演習。

    ” “這有什麼區别?” “這區别可就要命了。

    可惜當初不懂。

    後來我們的事兒被她父親知道了。

    她父親大發雷霆,說一個小小警衛排長,竟膽敢夢想做我的女婿!我讓他連個小小的排長也當不成!于是我一下子就由警衛排長變成警衛戰士了。

    她父親還不放心,結果我就被迫脫了軍裝,離開了軍隊大院,離開了北京,一紙複員令把我發到北大荒來了。

    ” 吳振慶問:“那……她呢?那個當女兒的呢?” 連長苦笑:“她麼,我離開軍隊大院兒時送給我一個筆記本兒,上面寫着——務農光榮。

    還對我說:‘我真的挺喜歡你!’我到北大荒三個月後她結婚了。

    嫁給一個比她大12歲的男人,一位大校副師長。

    這麼多年了,她可能早把我忘了。

    即使偶爾想起我來,我猜她一定會嘲笑自己的荒唐,居然會喜歡一個農民的兒子、一個小小的警衛排長。

    ” 吳振慶問:“連長,你真這麼認為?” “是啊!我也經常嘲笑自己當年的荒唐啊。

    居然會愛上一位司令員的女兒。

    ” “那……你現在還愛着她?” “我可沒那麼久的長性。

    我幹嗎那麼傻?非跟自己過不去?那不是冒傻氣麼!”吳振慶說:“那……你已經愛上别人了?” 連長歎了口氣:“也沒那麼幸運。

    前幾年,咱們北大荒地面上的女人,比東北虎還不容易見到。

    ” “你恨她麼?” “恨?”連長看了吳振慶一眼說,“這你和我一樣,多少總會有點相同的體會——一個人是沒法兒真正恨一個自己愛過的女人的,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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