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馬落水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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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還是一個十多歲的女孩子時,已經會開車了。

    當時的交通工具仍然是以三輪車為主的那最後兩年的台北,私家車并不多見。

    我的家中自然也沒有汽車。

     回憶起開車的學習過程實在很簡單。

    在當時,如果一年中碰到一個朋友恰好手上有輛車,那我必定抓住機會,低聲下氣的請求車主讓我摸摸駕駛盤,那怕是假的坐在車裡不發動車子,也是好的。

    偶爾有幾個大膽的好心人肯讓我發動了車子開,我必不會辜負人家,把車當當心心的開在台北市空空蕩蕩的馬路上,又會開回來。

    開了兩三次,就會了。

    那時候用的大半是天母一位美國朋友的車——當然也不屬于他的,車屬于他做将軍的爸爸。

    爸爸睡覺去,兒子就偷出來慷慨的做好國民外交。

     我是開了好久的車子,才去進駕駛學校的。

    那個往事被寫成一個智鬥警察的短篇,叫做《天梯》,已經收到書本裡去了。

    好的,從此做了一個養馬的人。

     我叫我的車子馬兒,對待每一匹生命中的馬都很疼愛,常常跟車講話。

    跑長途時拍拍車子,說:“好馬,我們又要跑羅!”那車子就聽得懂,忠心的水裡去,火裡來,不鬧脾氣。

     說到“水裡去”并不隻是形容詞,開車時發生最大的事件并不在于一次國外的車禍,而在台北。

     我的經驗是,每次車子出事,絕對不在于馬兒不乖。

    決定性的出事原因,必然在于主人不乖。

     那是一個狂風大雨的寒夜,我姐就選了這種天氣去開“學生鋼琴發表會”,地點在植物園畔的“藝術館”。

    天不好,姐很傷心。

    這是家中大事,當然全體出動參加捧場。

     大雨中我去停車,停在“藝術館”和以前“中央圖書館”之間的一塊空地上。

    對于那個地方,我不熟,而且,那天太累了,眼睛是花的,累的人還開車,叫不乖。

     當我要停車時,看見一個牌子,白底紅字中文,靠在一棵樹邊,寫着——“停車場”。

    沒錯,就停在牌子下面。

    可是其他的車輛都駛得離我遠遠的,停在二十幾步路邊的地方。

    “好笨的人,這裡那麼空曠,怎麼不來停呢?”我想。

     等到鋼琴表演結束,家長和小朋友們捧了一些花籃出來,各自上車走了。

    我的車内派到爸爸和媽媽同坐。

    看見那傾盆大雨,舍不得父母淋濕,就說:“别動,我去開車來,你們站在廊下等。

    ”又因為天氣酷寒,我怕父母久等會凍着,于是心裡就急了一點。

    發足往雨夜中沖去。

     停着的車子必須來個大轉彎才能回頭,我看了一下左邊的寬度,估計得倒一次車才能全轉。

    我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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