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家庭打工沒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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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選擇精神富裕的男性,對自己的人生負責,踏實上進,尊重你的獨立人格。

    這樣的男人值得跟他一起奮鬥,他不一定要有房有車,兩個人一起打拼出來的公司更有利于你們的成長。

    
如果把結婚比作開公司,男女雙方便是這家“公司”的合夥人。

    在當下基層傳統婚姻中,大多數還是男方準備彩禮和基本的物質條件,比如車子、房子,女方嫁過去。

    現在除了少數極度貧困的家庭會扣下女兒的彩禮,留下給兒子結婚用,多數家庭會把彩禮和嫁妝給女兒一起帶走。

    從雙方領結婚證開始,這家“公司”就算成立了。

    男方支付的結婚成本中,房子和車子是“公司”的固定資産,通常為男方所有。

    婚後,男方在外面跑業務,賺錢養活自己的小“公司”,女方也開始為這家“公司”工作,有些女性同樣在外面做些小業務賺錢,有些女性就在“公司”裡做一些打掃衛生、洗衣做飯等後勤工作。

     在家庭這個“公司”中,女方所從事的後勤工作屬于勞務,是沒有工資的。

    有的男方會給女方一定的生活費,但生活費通常包含一家人的開銷,并不是給她個人的。

    隻有在滿足生活消費之上給她的錢,才是屬于她個人的,也就是所謂的工資。

    也就是說,女方在這家小“公司”裡,幹的活都是免費的。

    假如有一家公司要求你去上班,包吃包住但是沒有工資,你會願意嗎? 有人可能會說,這是兩個人的家庭,雙方都要付出。

    這句話完全正确,但是,很少有女性輕視或者不承認男方在外面賺錢養家所創造的價值,然而有多少男性,尤其是基層男性,把女人在家裡洗衣、做飯、帶孩子所創造的勞務價值當作價值呢?男性通常的想法是:“我賺的錢多,我的價值比你大,做家務、養孩子就應該是你承擔的,你就得老老實實、任勞任怨。

    ”如果男方真的賺很多,一個月給女方一兩萬元生活費,也就不說什麼了。

    但真實情況往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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