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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帶來的那本書,總共有三百一十七頁。

    文本印得很密集,沒有多少剩餘空間。

    我急切、滿心期待地翻閱着,讀到全書第一段:這是一個詭異、悶熱的夏天。

    這一年夏天,他們将羅森堡夫婦[JuliusRosenberg與EthelRosenberg,1953年成為僅有的于冷戰期間因參加間諜活動而被判死刑并遭處死的美國公民。

    ]送上電椅,而我不知道自己在紐約做了什麼。

     要是在半年前,我肯定會笑出來。

    如果有位老師拿來一本已經出版五十年、使用長句和我無法理解的典故的書,我會認定這隻是個很難令人笑的笑話。

    就算這個老師人稱小熊,留着酷似丁丁[Tintin,歐洲漫畫《丁丁曆險記》的主人公。

    ]的劉海,有着男孩樂團主唱般的面孔。

     如今,大概也隻有我還稱他“小熊”。

    不過,管他呢。

     我已經記不得自己最近一次讀完一整本書是什麼時候的事情了。

    我一直靜不下心來。

    短短幾分鐘後,我就開始神遊,完全忘記自己剛剛讀了什麼,必須從頭再讀一次。

    不過,這裡的情況不一樣。

    我需要某些能暫時“綁架”我思緒的東西。

    我對自己感到無比厭倦。

     “你是怎麼說服檢察官接受這一點的?” “其實非常困難。

    她必須知道這是哪一本書、閱讀的目的、和課程目标的關聯性,以及其他一切信息。

    不過,她最後還是讓步了。

    ” “謝咯,小熊。

    ” 他面露微笑,看起來心滿意足。

    他不介意我稱他“小熊”。

    當他一開始自我介紹,提到自己名叫畢昂時,我就問他,他是否有任何綽号。

     “沒有,我就叫畢昂[畢昂(Bj?rn)在瑞典語中意指“熊”。

    ]。

    ”他說。

     “就叫畢昂?” 我決心替他取個綽号。

    我喜歡綽号。

    我讀小學一到三年級的時候,人們在知道我名字的意思以後,就常叫我“小星星”。

    不過,過了一陣子以後,這種稱呼聽來真是荒唐、可笑。

    我常用“米妮”稱呼艾米娜,直到爸爸告訴我狄諾不喜歡這個綽号為止。

    這個男人對任何事情總是會有意見。

    他則把艾米娜稱為自己的“比特犬”。

     可是,小熊的外貌就真的很像小熊,他的雙頰圓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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