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警察栾斯的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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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的雪茄或紙煙的煙灰,隻要我看上一眼,就能識别出來。

    正是在這些細微末節的地方,一個幹練的偵探才與葛萊森、雷斯垂德之流有所不同。

    ” “還有那個紅臉的問題呢?"我又問道。

     “啊,那就是一個更為大膽的推測了,然而我确信我是正确的。

    在這個案件的目前情況下,你暫且不要問我這個問題吧。

    ” 我用手摸了摸前額說:“我真有點暈頭轉向了,愈想愈覺得神秘莫測。

    比如說,如果真是兩個人的話,那麼這兩個人究竟怎樣進入空屋去的?送他們去的車夫又怎麼樣了?一個人怎能迫使另一個人服毒的?血又是從哪裡來的?這案子既然不是圖财害命,兇手的目的又是什麼?女人的戒指又是從哪兒來的?最要緊的是,兇手在逃走之前為什麼要在牆上寫下德文字'複仇'呢?老實說,我實在想不出怎樣把這些問題一一地聯系起來。

    ” 我的同伴贊許地微笑着。

     他說:“你把案中疑難之點總結得很簡潔、很扼要,總結得很好。

    雖然在主要情節上我已有了眉目,但是還有許多地方仍然不夠清楚。

    至于雷斯垂德所發現的那個血字,隻不過是一種圈套,暗示這是什麼社會黨或者秘密團體幹的,企圖把警察引入起途罷了。

    那字并不是個德國人寫的。

    你如果注意一下,就可以看出字母A多少是仿照德文樣子寫的。

    但是真正的德國人寫的卻常常是拉丁字體。

    因此我們可以十拿九穩地說,這字母絕不是德國人寫的,而是出于一個不高明的摹仿者之手,并且他做的有點畫蛇添足了。

    這不過是想要把偵查工作引入歧途的一個詭計而已。

    醫生,關于這個案子我不預備再給你多講些什麼了。

    你知道魔術家一旦把自己的戲法說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贊賞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給你講得太多的話,那麼,你就會得出這樣的結論:福爾摩斯這個人不過是一個十分平常的人物罷了。

    ” 我回答說:“我決不會如此。

    偵探術遲早要發展成為一門精确的科學的,可是你已經差不多把它創立起來了。

    ” 我的同伴聽了這話,而且看到我說話時的誠懇态度,他高興得漲紅了臉。

    我早就看出,當他聽到别人對他在偵探術上的成就加以贊揚時,他就會象任何一個姑娘聽到别人稱贊她的美貌時一樣的敏感起來。

     他說:“我再告訴你一件事。

    穿起皮靴的和穿方頭靴的兩個人是同乘一輛車子來的,而且好象非常友好似的,大概還是膀子挽着膀子一起從花園中小路上走過。

    他們進了屋子以後,還在屋子裡走來走去;更确切地說,穿起皮靴子的是站立不動,而穿方頭靴子的人卻在屋中不停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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