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歡迎光臨歌舞伎町!

關燈
不知道什麼是‘本番’?” “嗯。

    ” “瘦竹竿”咯咯笑了起來。

     “就是真正的性交——把陽具插入陰道[日語“本番”的原意是“不是排練的正式表演”。

    ——譯注]。

    ”他簡潔地答道。

     “那不是所有性愛俱樂部都在幹的事情麼?” “不全是。

    ” “如果顧客不把陽具插入陰道,那他們到底把陽具怎麼了?” 下澤笑了起來:“你以前采訪過犯罪預防局嗎?” “實際上沒有。

    ” “那你不了解這個行業的情況喽?” “什麼行業?” “整個色情行業。

    ” “真的不了解。

    ” “哦,那你最好多了解一點這方面的知識。

    ” 共同社的記者名古屋問他們實施逮捕和搜查該俱樂部的時候有沒有名人在場。

    答說沒有。

     我還有一個問題:“有多少妓女被捕了?” “沒有。

    ” “顧客呢?” “沒有。

    ” “隻有經營者嗎?” “隻有經營者。

    ” 人們看着我,就好像我是個大白癡,但我不吃這一套。

    既然有成文的反賣淫法,為什麼警察隻拘捕俱樂部的經營者?我意識到,自己現在面對的是一個完全陌生的領域。

    我想再問一些問題,但覺得自己是在考驗警察的耐心,就住嘴了,不過忍耐還是有限度的。

    我最喜歡的日本諺語裡有這麼一句:“無知而問,尴尬一時;無知不問,羞恥一生。

    ”我一直認為,對自己陌生的東西最好像白癡一樣多提問題,而不是不懂裝懂。

     我又問了一個問題:“這家俱樂部的廣告中說,他們的店員都是已婚女性,不過,實際上有多少是已婚的呢?” 下澤連記錄都不必看一眼就答道:“問得好。

    實際上隻有大約1/3是已婚的。

    她們大多數是離異女性或單身女性。

    ” 情況說明會結束後,我正在收拾電腦,坐在角落裡的那個警探走到我跟前作了自我介紹。

    後來有人告訴我,人們都叫他“異類警察”。

    他儀表堂堂,将近一米九的個頭——在日本人裡算很高了——身材很瘦,剃着光頭,眼睛烏黑發亮,幾乎沒有眼白。

    他身穿深灰色西服,系着深藍色的領帶,腳上穿着一雙黑色便鞋。

     “你還沒搞清楚這些事情吧?以前做過警方采訪嗎?” “我以前負責過埼玉縣有組織犯罪管制局的采訪。

    ” “什麼?有組織犯罪啊。

    這裡的情況可不一樣哦。

    ” “我看得出來。

    我應該用功準備準備。

    ” “東京的風化問題很麻煩。

    書本不會告訴你怎麼會這樣的。

    當然,你可以研究法律,但書上的東西和實際的東西是兩回事。

    ” 他給了我一張歌舞伎町裡一家酒吧的名片。

     “我9點離開這兒,在這家酒吧裡跟我碰頭。

    我帶你逛逛歌舞伎町,跟你說說這方面的情況。

    ” 我心存感激,很少有警察會主動來庇護你。

    我很高興地答應去跟他碰頭。

     我先得完成手頭這篇關于“浪妻”俱樂部的文章,寫好稿件并發給我的編輯花了我一個小時。

    随後,我步行15分鐘來到紀伊國屋書店[日本最大的連鎖書店,1927年1月22日創業,最初隻在新宿有一家店。

    目前在日本全國擁有57家分店,在國外也開設了20多家分店。

    在日本,紀伊國屋除了書店以外,還經營藝術表演活動,有音樂廳、劇場等。

    ——譯注],拿起一本《日本刑法典》和相關法律書籍,翻看着有關成人娛樂法的章節。

    “異類警察”說的沒錯,内容很難理解。

     我準備跟“異類警察”碰頭的那家是一間廉價酒吧,店面很小,還不如說是一個可以進出的大壁櫥。

    店裡有一個黑曜石台面的站吧台橫貫整個酒吧,沒有窗戶,也沒有桌椅可坐,四周暗得連點煙都像是在燃放煙花。

    這兒的主人身着燕尾服,頭剃得精光。

    我剛想叫杯飲料,他卻說“你得來杯威士忌”,說罷就給我倒了一杯。

     跟警察喝酒的第一準則:你隻許點①清酒,②燒酒,③啤酒,④威士忌。

    調制酒水不許點。

    幹馬爹利可以接受,因為007喝的就是這種酒。

    如果要點藍色夏威夷,那你還是打點行李回去過家家好了。

     “異類警察”晚了30分鐘才悠閑地走了進來。

    他穿着藍色牛仔褲、紅色運動鞋和一件AC/DC牌襯衫。

    我覺得自己穿得過分講究了。

    他朝主人點了點頭,主人也點頭示意,給他倒了單杯的尊美醇威士忌,以奧運會上蘇格蘭冰壺隊的精确度把酒杯沿着吧台滑到他的面前;那酒杯一滑進“異類警察”的手心,他就順勢把酒端到嘴邊一飲而盡。

     “那我該怎麼稱呼你呢?阿德爾斯坦先生?傑克先生?” “叫我傑克就行。

    ” “好吧,傑克先生。

    這裡的事情對你來說有點難以理解吧?” “嗯,是的。

    如果賣淫是非法的,那這個地區的所有店鋪豈不都該關門了?” “那取決于你對賣淫的定義。

    我們出去走走。

    我下班了,這算私人活動。

    ” 就這樣,我們悠閑地走出酒吧,融入了黑夜之中。

     我們在一家有名的脫衣舞俱樂部“東京無上裝”附近開始了我們的歌舞伎町漫步。

    “異類警察”指點着我們經過的各種店鋪,開始數起一個風化警察的“家珍”來。

     1999年那個時候,歌舞伎町的夜晚看上去就像迪士尼樂園的節日彩燈遊行,隻不過霓虹燈上出現的是口交廣告,而不是家庭度假廣告。

    在大樓前面和街道中間,那些穿着白襯衫、黑西裝招攬生意的人竄來竄去物色着顧客,不是拉扯四處徘徊的上班族的袖子,就是往他們手裡塞小冊子。

    有些大樓上的揚聲器裡不時爆發出女性沙啞的聲音,做着超乎想象的性趣廣告:200美元40分鐘。

    有幾家店鋪還在店門口的聚光廣告牌上張貼着俱樂部女招待的半裸圖片。

    每幢大樓裡似乎都擠滿了各種店鋪和酒吧,外牆上挂滿了那些店鋪的廣告牌。

     “我不明白為什麼最近這個案件裡的妓女沒有被捕。

    她們是做了什麼交易還是另有原因?” “你必須明白,我們這裡的《賣淫防止法》其實是用來保護妓女的。

    你可以把它叫作《妓女保護法》。

    ” “何以見得?” 我們走過“豬籠草”的時候,他讓我注意一個在胡同邊上探頭探腦想招徕顧客的泰國妓女。

     “如果她在公開拉客,我就可以拘捕她。

    那是非法的。

    不過,如果那些家夥上前去找她,那就不成問題了。

    總之,這就是交易。

    戰争結束後,有很多人都把自己的女兒賣去從事性交易。

    有點像奴隸吧?” 我點了點頭。

     “1958年,過去的那種賣淫方式被擯棄了,而且過去那一行是有執照的。

    這麼做是想确保婦女不會被迫充當性奴隸。

    所以,法律基本上懲罰的是皮條客、妓院老闆和招攬妓女的人。

    當時的想法是,這一行中的許多婦女都是被迫的,懲罰她們就等于懲罰受害者。

    再說了,也沒有人會主動報警。

    對嫖客和妓女都沒有處罰的辦法。

    如果女方未滿20歲,我們可能會把她送進庇護所。

    ” “為什麼法律不懲處那些顧客呢?那樣不就可以阻止這種交易了麼?” “誰說不是呢,但你以為法律是他媽的誰制定的?是那些家夥。

    見鬼!在20世紀50年代,很可能有一半的國會議員都經常光顧‘肥皂樂園’[“肥皂樂園”是日本成人娛樂法的一個盲點。

    在那些地方,女孩子為顧客沐浴、口交之後,如果兩人一拍即合,他們就可以到隔壁的另一個房間裡性交。

    性交費用不包括在門票價格裡,沒有保證,所以這原則上不是賣淫。

    對我來說,這不可理喻。

    不過,“異類警察”就是這樣解釋的。

    這不是性交,是“自由戀愛”。

    ]呢。

    這是個極大的社會問題,女孩子像牲口一樣被賣來賣去,真該做些事情了,但這并不意味着這些家
0.08261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