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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房留下他們,自己跑去睡覺了。

    她打了一整個晚上的呼噜。

    他們留下了咖啡錢,路易寫了個字條以表感謝。

     三點鐘。

    所有的隊伍都收回了。

    綁架案後六小時,結果已經很明顯了。

    卡米爾和路易站在人行道上。

    他們準備回家,洗個澡,然後立即再碰頭。

     “走吧。

    ”卡米爾說。

     他們在出租車站前。

    卡米爾拒絕打車。

     “不,我,我想走一走。

    ” 他們分開了。

     卡米爾已經畫了不知道多少次速寫,這個女孩,如他所想象的那樣,走在人行道上,跟公交車司機打招呼。

    他又不停地重新來過,因為總有一些伊琳娜的影子在裡面。

    僅僅是這樣一個念頭,都讓卡米爾覺得難過。

    他加快步伐。

    這個女孩是另一個人。

    他應該這麼告訴自己。

     更可怕的差别在于:她,她還活着。

     街道無法通行,汽車的速度就像輸液管裡的藥劑。

     他努力想找出個邏輯。

    邏輯,這就是自始至終讓他心煩的。

    綁架案不會是個偶然,通常來說,綁匪認識受害者。

    除非極少數,一般至少要有一個動機。

    所以,可以肯定的是,他知道她住在哪裡。

    卡米爾已經在腦子裡重複這些話超過一個小時,他加快了步伐。

    他沒有選擇在她家或者她家附近綁架她,那意味着,他沒辦法在她家或者她家附近實施綁架,要不然他就不會在這裡作案,在大街上,冒那麼大的風險。

    然而,他就是在這裡把她綁了。

     卡米爾加快了步伐,他的思路也跟上了節奏。

     兩個方法:男人尾随她或者埋伏她。

    開着他的卡車尾随她?不。

    她沒有乘公交車,她是在人行道上步行,他開卡車追随她?放慢速度?等待一個時機……這太愚蠢了。

     所以,男人是埋伏她的。

     他認識她,他知道她的回家路線,他需要一個地方允許他看着她走過來……然後一鼓作氣把她拿下。

    并且這個地方一定是在案發地前方,因為這是條單行道。

    他看見她,她走過去,他跑上去,他綁架她。

     “我看就是這樣的。

    ” 卡米爾常常這樣大聲自言自語。

    他喪偶也沒有太久,但獨身男人的習慣,是很容易就養成的。

    也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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