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林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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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眼法下。
依胎藏。
行此尊法者。
勘大日經具緣品中說其形色。
秘密品說其别壇。
普通藏品說其真言。
轉字輪品說種子心明。
仍附胎藏四壇(大部别小)。
法可行之矣。
又見瑜疏第九之品有三法中第二法中委明。
大悲秘密三部通别行法尤可秘藏。
不能具載。
瑜疏明大悲藏秘密三部各别諸法了(雲雲)。
于上一一行法之中成身之後。
皆如此品三部五輪布字品三十二布字持執金剛印布在諸字輪(雲雲)。
又雲。
大悲藏亦有世天七曜二十八宿故亦須加此。
故七曜等三真言印(雲雲)。
就大法行之者(行法如常四重一壇)。
尊位。
遍知院準泥南現圖。
經雲。
于其北維導師諸佛母(雲雲)。
● ●●●●●● 梵号。
阿利也(二合)沒陀路左曩 密号。
殊勝金剛。
種子。
●伽轉●嚴藏。
三摩耶形。
佛頂相。
形像。
經雲。
次于其北維。
導師諸佛母。
晃曜真金色。
缟素以為衣。
遍照猶日光。
正受住三昧。
義釋雲。
次于大勤勇北。
至于北維。
置虛空眼。
即是毗盧遮那佛母也。
母義如般若經佛母品中廣說。
真金是如如實相之體。
畢竟淨句是彼教門之外飾。
故曰缟素以為衣。
一切戲論滅時。
心日光明無所不照。
故曰遍照猶如日光。
恬泊一心人乃能見此。
故其标幟猶如天女住于正受之像也。
印相。
虛心合掌二地開散之二風開着二火背也。
二空并直豎也。
是名佛母印。
真言曰。
南○喃(一)伽伽(上)那(虛空也)嚩啰(勝行也)落吃灑(二合)奶(平二相也)伽伽那糁迷曳(三虛空等也)薩婆睹(一切處也)嗢蘖(二合)多(引四更無比也)避娑(去)啰(堅固不可壞也)三婆吠(平五從生也言從不可壞生也)入嚩(二合)羅(光焰照明義)那谟阿(上)目伽(引)難(去引歸命不空者也)莎诃。
已上尊位種子三形尊像等觀曼荼羅之時可存念之。
行願分。
唱禮(可用八葉唱禮九尊之次。
可雲南無大曼〃〃主虛空眼菩薩摩诃薩三反。
次常)。
三摩耶分(雲雲)。
成身分(修行法了。
于上一一行法之中成身後。
皆加此品三部五輪布字品三十二布字雲雲)。
曼荼羅分(三部四重諸尊宛然可依具緣六并轉亦意。
但可想佛母院虛空眼我本尊也。
種子形色等如上出觀曼荼羅更問)。
供養分(雲雲)。
贊。
先佛贊。
百八。
四智。
作業分。
入三摩地根本印(行位薩埵本尊如上。
缽印。
若修火供者當壇印明可加之)。
念誦(行位薩埵佛眼八字三部總諸天總吉祥破宿成就一切。
若修火供者。
當壇明可加念之。
又欲委修者七曜八菩薩八明王等真言可念誦之)。
護摩(多分息災随事餘法)。
火天段(如常)。
曜段宿段(以曜壇付本尊合為一壇。
宿段别修。
大原說曜宿二段俱付本尊段。
聖行房傳)。
本尊段(三層八葉一曼陀羅諸尊。
皆請而供養也)。
諸尊段(三部諸尊總皆請供)。
世天段(如常)。
護摩咒(可用常小咒。
若普通藏品種子心明可用之。
南〃〃〃〃〃●)。
伴僧并後加持咒可用虛空眼明。
三摩波多分(雲雲)。
右大法中行法之要存略記之。
依都法行之者(行法大都不異。
大法曼荼羅相稍異前法。
如字輪品秘蜜品更門之)。
持誦不同雲。
此壇三重作。
亦雲布列諸尊總同前位。
但以金剛連結為異耳者。
前大悲嘉會壇。
中台三重。
都有四重。
故此成就壇亦有中台三重。
此秘密壇亦有中台三重。
故今文雲。
亦如前作之。
但以十字為異耳。
可謂大悲壇五色為界道。
成就壇五钴為界道。
秘密壇十字為界道。
此二壇中有列諸尊同前大悲壇中台三重。
此秘密壇亦有四重。
中有九類。
一大日。
二佛部。
三蓮花部。
四金剛部。
五二明王。
六佛眼。
七諸菩薩。
八釋迦。
九四菩薩。
以為大壇。
互以諸尊安中台也。
是大阿阇梨秘密行法。
不可辄示第三三昧耶人。
若作大日大壇了時。
若随五事作餘尊法者。
不改大壇。
直以所樂之尊入中台位。
故義釋雲。
凡作餘佛壇。
如作彌陀壇即移彌陀入中。
其四佛移就彌陀位。
若是二乘諸天等即不合坐八葉蓮花。
當去之。
但于方壇中坐其本座。
八葉上佛菩薩各移稍近外。
各依方位也。
其大日佛當與寶幢并在一處。
左右無在也。
然亦須在中台院内耳。
如閻摩入中者。
其外院本位。
但表地印。
而供養之也。
此作扇底迦等。
增益亦同之。
又九類尊。
若随所樂作别壇者。
義釋上下都有三例。
一九類中各以主為内院。
眷屬為次院。
八部為外院。
二九類中各以所樂之尊。
為内院。
餘尊為次院。
八部為外院。
三九類中合三部為一類。
成七類。
互以所樂之尊為内院。
餘尊為次院。
八部為外院。
但大日三重壇不見正文。
義推必為第三三昧耶大日持明者。
可作此壇。
大日為内院。
遍知院等佛部眷屬為次院。
八部為外院。
又以八葉八尊随為内院。
亦準知之。
互為主伴亦可準知(雲雲)。
依别法行之者(今此佛母尊胎曼陀羅中在于
依胎藏。
行此尊法者。
勘大日經具緣品中說其形色。
秘密品說其别壇。
普通藏品說其真言。
轉字輪品說種子心明。
仍附胎藏四壇(大部别小)。
法可行之矣。
又見瑜疏第九之品有三法中第二法中委明。
大悲秘密三部通别行法尤可秘藏。
不能具載。
瑜疏明大悲藏秘密三部各别諸法了(雲雲)。
于上一一行法之中成身之後。
皆如此品三部五輪布字品三十二布字持執金剛印布在諸字輪(雲雲)。
又雲。
大悲藏亦有世天七曜二十八宿故亦須加此。
故七曜等三真言印(雲雲)。
就大法行之者(行法如常四重一壇)。
尊位。
遍知院準泥南現圖。
經雲。
于其北維導師諸佛母(雲雲)。
● ●●●●●● 梵号。
阿利也(二合)沒陀路左曩 密号。
殊勝金剛。
種子。
●伽轉●嚴藏。
三摩耶形。
佛頂相。
形像。
經雲。
次于其北維。
導師諸佛母。
晃曜真金色。
缟素以為衣。
遍照猶日光。
正受住三昧。
義釋雲。
次于大勤勇北。
至于北維。
置虛空眼。
即是毗盧遮那佛母也。
母義如般若經佛母品中廣說。
真金是如如實相之體。
畢竟淨句是彼教門之外飾。
故曰缟素以為衣。
一切戲論滅時。
心日光明無所不照。
故曰遍照猶如日光。
恬泊一心人乃能見此。
故其标幟猶如天女住于正受之像也。
印相。
虛心合掌二地開散之二風開着二火背也。
二空并直豎也。
是名佛母印。
真言曰。
南○喃(一)伽伽(上)那(虛空也)嚩啰(勝行也)落吃灑(二合)奶(平二相也)伽伽那糁迷曳(三虛空等也)薩婆睹(一切處也)嗢蘖(二合)多(引四更無比也)避娑(去)啰(堅固不可壞也)三婆吠(平五從生也言從不可壞生也)入嚩(二合)羅(光焰照明義)那谟阿(上)目伽(引)難(去引歸命不空者也)莎诃。
已上尊位種子三形尊像等觀曼荼羅之時可存念之。
行願分。
唱禮(可用八葉唱禮九尊之次。
可雲南無大曼〃〃主虛空眼菩薩摩诃薩三反。
次常)。
三摩耶分(雲雲)。
成身分(修行法了。
于上一一行法之中成身後。
皆加此品三部五輪布字品三十二布字雲雲)。
曼荼羅分(三部四重諸尊宛然可依具緣六并轉亦意。
但可想佛母院虛空眼我本尊也。
種子形色等如上出觀曼荼羅更問)。
供養分(雲雲)。
贊。
先佛贊。
百八。
四智。
作業分。
入三摩地根本印(行位薩埵本尊如上。
缽印。
若修火供者當壇印明可加之)。
念誦(行位薩埵佛眼八字三部總諸天總吉祥破宿成就一切。
若修火供者。
當壇明可加念之。
又欲委修者七曜八菩薩八明王等真言可念誦之)。
護摩(多分息災随事餘法)。
火天段(如常)。
曜段宿段(以曜壇付本尊合為一壇。
宿段别修。
大原說曜宿二段俱付本尊段。
聖行房傳)。
本尊段(三層八葉一曼陀羅諸尊。
皆請而供養也)。
諸尊段(三部諸尊總皆請供)。
世天段(如常)。
護摩咒(可用常小咒。
若普通藏品種子心明可用之。
南〃〃〃〃〃●)。
伴僧并後加持咒可用虛空眼明。
三摩波多分(雲雲)。
右大法中行法之要存略記之。
依都法行之者(行法大都不異。
大法曼荼羅相稍異前法。
如字輪品秘蜜品更門之)。
持誦不同雲。
此壇三重作。
亦雲布列諸尊總同前位。
但以金剛連結為異耳者。
前大悲嘉會壇。
中台三重。
都有四重。
故此成就壇亦有中台三重。
此秘密壇亦有中台三重。
故今文雲。
亦如前作之。
但以十字為異耳。
可謂大悲壇五色為界道。
成就壇五钴為界道。
秘密壇十字為界道。
此二壇中有列諸尊同前大悲壇中台三重。
此秘密壇亦有四重。
中有九類。
一大日。
二佛部。
三蓮花部。
四金剛部。
五二明王。
六佛眼。
七諸菩薩。
八釋迦。
九四菩薩。
以為大壇。
互以諸尊安中台也。
是大阿阇梨秘密行法。
不可辄示第三三昧耶人。
若作大日大壇了時。
若随五事作餘尊法者。
不改大壇。
直以所樂之尊入中台位。
故義釋雲。
凡作餘佛壇。
如作彌陀壇即移彌陀入中。
其四佛移就彌陀位。
若是二乘諸天等即不合坐八葉蓮花。
當去之。
但于方壇中坐其本座。
八葉上佛菩薩各移稍近外。
各依方位也。
其大日佛當與寶幢并在一處。
左右無在也。
然亦須在中台院内耳。
如閻摩入中者。
其外院本位。
但表地印。
而供養之也。
此作扇底迦等。
增益亦同之。
又九類尊。
若随所樂作别壇者。
義釋上下都有三例。
一九類中各以主為内院。
眷屬為次院。
八部為外院。
二九類中各以所樂之尊。
為内院。
餘尊為次院。
八部為外院。
三九類中合三部為一類。
成七類。
互以所樂之尊為内院。
餘尊為次院。
八部為外院。
但大日三重壇不見正文。
義推必為第三三昧耶大日持明者。
可作此壇。
大日為内院。
遍知院等佛部眷屬為次院。
八部為外院。
又以八葉八尊随為内院。
亦準知之。
互為主伴亦可準知(雲雲)。
依别法行之者(今此佛母尊胎曼陀羅中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