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戒指掌卷上(并序)
關燈
小
中
大
園城寺法明院比丘敬光述
盛哉昭代諸德疊興區唱大戒。
或答或決。
其餘家家述作多端。
而未見一人崇論谹議以得其宗者。
複惟無得其宗者乎。
尚未見知據貞元教錄正定依律其餘有通依意者。
複惟未知有依律乎。
尚未見了舊來稱諸梵網律宗别有一家祖承者也。
是以圓頓妙戒翻隐于時。
一實律制罔利于物。
近者更有綱要之作全未盡理。
欲罷不能。
便就彼撰采其策問。
删答正妄竊着斯文。
乃令圓戒大旨近如指掌。
疑章有限。
凡二十七。
若駁本書既抉暯詳。
廣明事義自餘部存。
庶覽者善忖當宗嘗盛于世。
勿以人并棄言也。
天明丙午六月四日叙。
(其一)問。
他雲一家所立十善沙彌戒經論無據非但其沙彌戒然亦不見梵網指其二篇為比丘戒。
如何。
答。
他未曾熟察當宗深義。
辄看山家式雲授圓十善戒為菩薩沙彌。
解此十善。
錯為世善。
而亦謂曰是即沙彌戒也。
是故妄言無據。
複謂。
既已世戒則冠一圓字。
标法華絕待意為沙彌戒。
而又更錯謂。
此戒既爾。
則亦盍會彼五篇律直為圓人具戒。
是皆中古講法南北律肆之徒。
未曾咨聽台律深旨漫所瞽說焉也。
而上古此宗之興也。
南京六統嘗為我列祖之所破斥。
中至北京律主。
則為吾葉上阇梨之所彈谕。
無複間議者矣。
然膺悲正二師之出。
無嗣北嶺戒統者時與彼抗對。
是故下及今世敩台學者而反非無不承習當宗漫講他教竊議山家輩。
全是由未曉律有權實也。
就中所謂圓十善者。
非會世戒之義。
直是本律所制菩薩沙彌戒之異稱也。
是猶指今具戒别名佛子戒。
然中古諸德(寶地真師并廬山仁等)為性戒十善者全違祖诰(六祖及以阿覺大師)。
末學孰信。
宗徒尚然。
況他家人師乎。
疇昔建元之間。
特禀傳當宗者。
但慈鎮葉上永平吉水等諸師而已。
又以戒經二篇用為僧戒者。
是亦非适于我本邦高祖。
是即出于台上舍那之律制。
山家脈譜正示斯旨也。
誠彼教主普接千百億與大機賢聖而為廣宣皆有佛性之旨。
又授圓頓三聚十無盡藏八萬法門四梵住法。
于玆應化釋迦傳付之于實乘大士及以癡闇凡夫。
令其覆誦初後二篇戒經。
故其律刑永異通教共乘戒檢。
矧于聲聞緣起小法乎。
而一家尚簡别機相。
況與藏通大士所持甯其可一齊也。
然膚受學者全未禀承半滿權實戒家分判。
妄議今宗。
實可憐也。
蓋夫圓乘佛祖用此二篇為大僧别脫者。
直往菩薩三戒便即以是為攝律儀也。
是故六祖斷通别二授羯磨相曰。
若于别受合雲求受一切出家菩薩别解脫戒。
若為通受。
但依常唱耳(文)又請師詞。
令受者雲求受一切出家菩薩别解脫戒。
乞戒亦然。
戒經之中既指二篇為波羅提木叉。
則非攝律儀戒。
何也。
高祖制式并列大小别脫。
曰一者大乘大僧戒制十重四十八輕戒為大僧戒即此意也。
是以大師複對南京諸德曰今言二篇以為大乘大僧戒者何經所說。
直言梵網經所說(論中卷十二)而又開示其禀傳在雲新宗所傳梵網圓戒(同卷三十二)況脈譜昭顯乎。
又智者釋戒經說比丘比丘尼等。
雲即時座大衆也(義記下五十九)鹿苑之前蚤既有此二衆。
則下衆可準知。
若其上衆茍具别解脫。
餘二戒亦具之。
若華嚴經(舊經第六)說受具足戒者即是也。
如來所制大僧之戒甯局小律。
所以四祖制授三聚戒為僧篇。
玆知今戒二篇定為大乘苾刍别解脫戒。
佛自口宣波羅提木叉。
又特宣說菩薩比丘地立等。
為一乘佛子者。
誰欲違舍那之敕乎。
但除三乘真實宗徒。
又善戒所制重輕二篇亦佛尚明宣是出家法。
況今二篇乎。
既是比丘戒。
則亦複應了。
四依正成其性。
玆故常乞食法以是成體。
初後二篇是其齋支者也。
故輕戒中亦别無有齋戒。
義記雲。
出家盡壽持齋。
不論時節。
既其義也。
既誓四依而更發得二篇三聚恒沙戒品。
尚不護不過中食者無有是處也。
挾帶權宗之見無誤台山祖意也。
其猶五分十戒既以齋法不為其數。
又剡川疏明當宗八戒。
其中不列不非時食。
而注雲不過中食為本。
述記者雲。
若依經部宗雲離非時食是齋體餘有八種說名齋支(文)此二戒既如是。
今之具戒可以例知。
旭師亦雲。
正以不非時食而為齋體。
餘支助成。
若下根出家及在家者别制此戒。
即如小宗篇聚在家菩薩年四齋法。
實乘僧戒其制大矣。
餘如下詳(中古以來不習當宗實義者遂不免帶疑霧。
妄緻雲雲。
蓋南北原殊宗途。
他何知之)既有二論三書。
其義赫如金烏。
而言不見。
豈不盲哉。
又今十善是名菩薩沙彌十戒。
則全非世戒也。
然至其甚則未曾嗣本宗戒統者。
或有深執小儀不曉祖意于筆削中作台律失統之語。
可謂是尚不辨家譜貴賤者也。
遠下千歲戒系綿綿。
台律之統胡為其失。
蓋亦不思之過乎。
若夫小戒高祖曾得菩薩僧臘既過于十夏。
終應開宗立式之運。
依法舍之。
何其所論失不也。
可不精察哉。
可不審照哉。
(其二)問。
式雲圓十善者全非世戒之義尚未明曉。
冀更聽之。
答。
衆經中說十善凡有八種。
各随其類義體雖異。
其名全同。
故華嚴經(第三十五·三紙)及十地經(第二·十二紙)說五種十善(是世戒及四乘十善也。
舊經十地品合說為四種。
既依律部載。
披彼可檢)大日經中亦說此戒。
是豈匪人天及五教機之所持也。
第七秘密十重亦名十善(是依一家傳密戒儀也)是也。
第八本律(文殊問上卷世間戒品)十戒亦名十善。
而是正别圓密菩薩沙彌戒也。
藏通十戒如常途說。
大小二律俱明十戒。
其異如玆。
是以其中特今簡去狹劣共小隔曆十戒。
标言圓十善戒。
猶簡前三教三戒雲圓三聚(出于進論并脈譜表等)夫圓三聚者稱當宗具戒也。
又今十善者名本律沙彌戒也。
然有承襲古迹記(上卷)誤指其夷以為十善更轉轉為今十善者。
不足為論。
青丘之解如别記斥。
(其三)問。
圓十善者非是世戒。
其說聞之。
然以菩薩沙彌戒名為十善。
其證未顯。
如何。
答。
其名正出于淨行經。
其戒正列在大律中。
而其戒相懸與小律說異。
初不殺戒至第十捉寶一一制之。
而皆說曰離想。
是豈非由菩薩沙彌與聲聞沙彌殊三業不善齊防故乎。
阿覺大師曰。
文殊問經偏為沙彌沙彌尼說十善戒等(文)蓋是防十種惡法也。
其旨亦見于廣釋。
沙彌不應甯非十種而何也。
故知藏通但名十戒。
别圓密或名十善亦名十戒也。
古德(元應興圓)檢曰。
淨行經(谛信品)中既明菩薩沙彌相說言持十善戒(此經今逸後賢索之)今依圓公所引。
其文明雲持十善戒着衣持缽處座說法等。
是何心三口四等戒。
持沙彌戒稱曰十善必矣。
應知高祖據此金文(菩薩信男僧若聽許。
則雖有說法儀。
而着衣等不是居家常式。
其旨可領)是今誠證匪可惑者。
按彼法華十六王子菩薩沙彌亦是持此戒也。
以驗諸師異說。
或解為開會世戒。
或斷為十夷。
或述為總戒十善者。
是皆為僻解。
然今沙彌禁戒偏稱十善者。
蓋是顯不依小律。
更簡教意特稱言圓也。
祖心幽玄慎勿卒爾。
(其四)問。
十戒十善其名縱異。
若俱是沙彌戒。
則其比丘亦應受持二百五十戒法。
若其爾者。
何由立今單菩薩僧。
答。
當宗十戒本出大律既如向言。
胡關小宗。
是以又本律(究竟實義經)受沙彌戒下說所有别戒者即是也。
然南京中古律匠曾解當律别戒以為小律十戒。
是由未了經旨也。
不思教理分齊有違。
其過如斯。
今宗若不别依獨大乘律。
則何由成一家(大戒論序特稱梵網
或答或決。
其餘家家述作多端。
而未見一人崇論谹議以得其宗者。
複惟無得其宗者乎。
尚未見知據貞元教錄正定依律其餘有通依意者。
複惟未知有依律乎。
尚未見了舊來稱諸梵網律宗别有一家祖承者也。
是以圓頓妙戒翻隐于時。
一實律制罔利于物。
近者更有綱要之作全未盡理。
欲罷不能。
便就彼撰采其策問。
删答正妄竊着斯文。
乃令圓戒大旨近如指掌。
疑章有限。
凡二十七。
若駁本書既抉暯詳。
廣明事義自餘部存。
庶覽者善忖當宗嘗盛于世。
勿以人并棄言也。
天明丙午六月四日叙。
(其一)問。
他雲一家所立十善沙彌戒經論無據非但其沙彌戒然亦不見梵網指其二篇為比丘戒。
如何。
答。
他未曾熟察當宗深義。
辄看山家式雲授圓十善戒為菩薩沙彌。
解此十善。
錯為世善。
而亦謂曰是即沙彌戒也。
是故妄言無據。
複謂。
既已世戒則冠一圓字。
标法華絕待意為沙彌戒。
而又更錯謂。
此戒既爾。
則亦盍會彼五篇律直為圓人具戒。
是皆中古講法南北律肆之徒。
未曾咨聽台律深旨漫所瞽說焉也。
而上古此宗之興也。
南京六統嘗為我列祖之所破斥。
中至北京律主。
則為吾葉上阇梨之所彈谕。
無複間議者矣。
然膺悲正二師之出。
無嗣北嶺戒統者時與彼抗對。
是故下及今世敩台學者而反非無不承習當宗漫講他教竊議山家輩。
全是由未曉律有權實也。
就中所謂圓十善者。
非會世戒之義。
直是本律所制菩薩沙彌戒之異稱也。
是猶指今具戒别名佛子戒。
然中古諸德(寶地真師并廬山仁等)為性戒十善者全違祖诰(六祖及以阿覺大師)。
末學孰信。
宗徒尚然。
況他家人師乎。
疇昔建元之間。
特禀傳當宗者。
但慈鎮葉上永平吉水等諸師而已。
又以戒經二篇用為僧戒者。
是亦非适于我本邦高祖。
是即出于台上舍那之律制。
山家脈譜正示斯旨也。
誠彼教主普接千百億與大機賢聖而為廣宣皆有佛性之旨。
又授圓頓三聚十無盡藏八萬法門四梵住法。
于玆應化釋迦傳付之于實乘大士及以癡闇凡夫。
令其覆誦初後二篇戒經。
故其律刑永異通教共乘戒檢。
矧于聲聞緣起小法乎。
而一家尚簡别機相。
況與藏通大士所持甯其可一齊也。
然膚受學者全未禀承半滿權實戒家分判。
妄議今宗。
實可憐也。
蓋夫圓乘佛祖用此二篇為大僧别脫者。
直往菩薩三戒便即以是為攝律儀也。
是故六祖斷通别二授羯磨相曰。
若于别受合雲求受一切出家菩薩别解脫戒。
若為通受。
但依常唱耳(文)又請師詞。
令受者雲求受一切出家菩薩别解脫戒。
乞戒亦然。
戒經之中既指二篇為波羅提木叉。
則非攝律儀戒。
何也。
高祖制式并列大小别脫。
曰一者大乘大僧戒制十重四十八輕戒為大僧戒即此意也。
是以大師複對南京諸德曰今言二篇以為大乘大僧戒者何經所說。
直言梵網經所說(論中卷十二)而又開示其禀傳在雲新宗所傳梵網圓戒(同卷三十二)況脈譜昭顯乎。
又智者釋戒經說比丘比丘尼等。
雲即時座大衆也(義記下五十九)鹿苑之前蚤既有此二衆。
則下衆可準知。
若其上衆茍具别解脫。
餘二戒亦具之。
若華嚴經(舊經第六)說受具足戒者即是也。
如來所制大僧之戒甯局小律。
所以四祖制授三聚戒為僧篇。
玆知今戒二篇定為大乘苾刍别解脫戒。
佛自口宣波羅提木叉。
又特宣說菩薩比丘地立等。
為一乘佛子者。
誰欲違舍那之敕乎。
但除三乘真實宗徒。
又善戒所制重輕二篇亦佛尚明宣是出家法。
況今二篇乎。
既是比丘戒。
則亦複應了。
四依正成其性。
玆故常乞食法以是成體。
初後二篇是其齋支者也。
故輕戒中亦别無有齋戒。
義記雲。
出家盡壽持齋。
不論時節。
既其義也。
既誓四依而更發得二篇三聚恒沙戒品。
尚不護不過中食者無有是處也。
挾帶權宗之見無誤台山祖意也。
其猶五分十戒既以齋法不為其數。
又剡川疏明當宗八戒。
其中不列不非時食。
而注雲不過中食為本。
述記者雲。
若依經部宗雲離非時食是齋體餘有八種說名齋支(文)此二戒既如是。
今之具戒可以例知。
旭師亦雲。
正以不非時食而為齋體。
餘支助成。
若下根出家及在家者别制此戒。
即如小宗篇聚在家菩薩年四齋法。
實乘僧戒其制大矣。
餘如下詳(中古以來不習當宗實義者遂不免帶疑霧。
妄緻雲雲。
蓋南北原殊宗途。
他何知之)既有二論三書。
其義赫如金烏。
而言不見。
豈不盲哉。
又今十善是名菩薩沙彌十戒。
則全非世戒也。
然至其甚則未曾嗣本宗戒統者。
或有深執小儀不曉祖意于筆削中作台律失統之語。
可謂是尚不辨家譜貴賤者也。
遠下千歲戒系綿綿。
台律之統胡為其失。
蓋亦不思之過乎。
若夫小戒高祖曾得菩薩僧臘既過于十夏。
終應開宗立式之運。
依法舍之。
何其所論失不也。
可不精察哉。
可不審照哉。
(其二)問。
式雲圓十善者全非世戒之義尚未明曉。
冀更聽之。
答。
衆經中說十善凡有八種。
各随其類義體雖異。
其名全同。
故華嚴經(第三十五·三紙)及十地經(第二·十二紙)說五種十善(是世戒及四乘十善也。
舊經十地品合說為四種。
既依律部載。
披彼可檢)大日經中亦說此戒。
是豈匪人天及五教機之所持也。
第七秘密十重亦名十善(是依一家傳密戒儀也)是也。
第八本律(文殊問上卷世間戒品)十戒亦名十善。
而是正别圓密菩薩沙彌戒也。
藏通十戒如常途說。
大小二律俱明十戒。
其異如玆。
是以其中特今簡去狹劣共小隔曆十戒。
标言圓十善戒。
猶簡前三教三戒雲圓三聚(出于進論并脈譜表等)夫圓三聚者稱當宗具戒也。
又今十善者名本律沙彌戒也。
然有承襲古迹記(上卷)誤指其夷以為十善更轉轉為今十善者。
不足為論。
青丘之解如别記斥。
(其三)問。
圓十善者非是世戒。
其說聞之。
然以菩薩沙彌戒名為十善。
其證未顯。
如何。
答。
其名正出于淨行經。
其戒正列在大律中。
而其戒相懸與小律說異。
初不殺戒至第十捉寶一一制之。
而皆說曰離想。
是豈非由菩薩沙彌與聲聞沙彌殊三業不善齊防故乎。
阿覺大師曰。
文殊問經偏為沙彌沙彌尼說十善戒等(文)蓋是防十種惡法也。
其旨亦見于廣釋。
沙彌不應甯非十種而何也。
故知藏通但名十戒。
别圓密或名十善亦名十戒也。
古德(元應興圓)檢曰。
淨行經(谛信品)中既明菩薩沙彌相說言持十善戒(此經今逸後賢索之)今依圓公所引。
其文明雲持十善戒着衣持缽處座說法等。
是何心三口四等戒。
持沙彌戒稱曰十善必矣。
應知高祖據此金文(菩薩信男僧若聽許。
則雖有說法儀。
而着衣等不是居家常式。
其旨可領)是今誠證匪可惑者。
按彼法華十六王子菩薩沙彌亦是持此戒也。
以驗諸師異說。
或解為開會世戒。
或斷為十夷。
或述為總戒十善者。
是皆為僻解。
然今沙彌禁戒偏稱十善者。
蓋是顯不依小律。
更簡教意特稱言圓也。
祖心幽玄慎勿卒爾。
(其四)問。
十戒十善其名縱異。
若俱是沙彌戒。
則其比丘亦應受持二百五十戒法。
若其爾者。
何由立今單菩薩僧。
答。
當宗十戒本出大律既如向言。
胡關小宗。
是以又本律(究竟實義經)受沙彌戒下說所有别戒者即是也。
然南京中古律匠曾解當律别戒以為小律十戒。
是由未了經旨也。
不思教理分齊有違。
其過如斯。
今宗若不别依獨大乘律。
則何由成一家(大戒論序特稱梵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