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節 他的“江山”——力拔山河拔掉陳水扁的台北市“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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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準與市府處理“力拔山河”事件的模式比較起來,前後标準嚴重不一,為公而死還遠不如受傷者。

    陳水扁口口聲聲重視原住民權益,是真情,還是假意?清楚得很。

     陳水扁以市長的身份,創下“力拔山河”這樣的補償先例及模式,宣稱“依法行政”的市長馬英九,始終不敢跟進。

    如二零零四年一月發生的信義國小不當施工,小山貓鏟土機碾死學童不幸事件,馬英九隻一再宣稱願積極協助學童家長申請政府賠償。

    但依“法人延續”原則,馬英九應延續陳水扁的作風,但馬英九敢嗎?一個學童的生命代價比不上一個成人的手腕骨折或斷臂嗎?馬英九隻敢說今後市府舉辦活動,将為參與人員加保二百萬意外險。

     陳水扁舉辦“力拔山河”發生不幸的責任,在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的不起訴書中略有言及:“被告等應注意事先聘請專家檢測繩索結構安全,确保參加拔河比賽民衆不受意外傷害,并能注意而疏未注意,于事前對拔河繩索未為任何檢測即貿然使用,緻該拔河繩索因抗拉強度不足,于比賽中斷裂,導緻多人受傷……因認被告等均涉有業務過失傷害……”(注:因張忠厚撤回原告訴,所以不予起訴。

    ) 其實,陳水扁涉及的業務過失豈止于未于事前檢測繩索,還包括事前未為參賽民衆加保公共意外險,這本是市府主辦部門應注意的常識。

    而這也導緻市府在事發後被批疏失,而被迫額外支付更高額的人民納稅錢來善後。

     最後,采用《中國時報》在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七日的一則短評《“力拔山河”兮又出事》作結:“真正應該檢讨反思的……它凸顯了當前許多地方政府,動辄以大手筆、大規模辦活動的作秀心态,結果造成大而無當不說,同時也增加意外的出現幾率……普通的拔河一下子膨脹到萬人拔河,人數規模确實是空前,但發生起意外來也是吓人的。

    ” 從“力拔山河”拔掉陳水扁台北市“江山”的過程觀之,作秀的代價是很昂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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