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節 他的獨子——未成年的千萬小富豪陳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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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的後面,有間防火巷廚房違建,屢受社會批評,但是陳水扁硬是不拆。

    而兩間中間打通,也屬另類違建。

     而“六号一樓”的房子,是陳水扁以嶽母吳王霞名義,在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買進的。

    然後吳王霞在一九九六年底,一九九七年初,将一半的産權“贈與”陳水扁的嶽父吳池,接着,以兩個人的名義“贈與”其外孫陳緻中。

     會這麼大費周章的贈來贈去,目的無外乎是合法避稅。

    吳王霞、吳池兩個人,可以取得一年“兩百萬元”的免稅額,而這間房子依估算,贈與稅的課稅核算基準約九百萬元,如能每年減少兩百萬元,再加上贈與當年,其嶽父母的贈與免稅幅度共可達四百萬元,于是,一九九五年到一九九七年三年間加以核算,就可能不用繳半毛贈與稅。

    陳水扁是精通法律的人物,當然很懂得節稅之道。

     隻是,這間房子的取得過程疑點太多,比如,房子的取得是在阿扁市長任内,是阿扁的嶽父、母花錢買的?還是阿扁自己買的,而為了“洗錢”兼“避稅”,才買在其嶽母名下? 疑點之二:當時阿扁自己已經坐擁五間房子,為什麼還需要嶽父、母來贈與房子給阿扁的小孩? 疑點之三:阿扁的嶽父、母除了吳淑珍外,本身還有其他子女和孫子女,為什麼不把房子贈與自己關系更親的兒子或孫子,而要贈與外孫? 阿扁一直沒有對這方面的質疑向社會做出交代,足證其心虛。

     在一九九八年,這間房子的屋齡雖已達二十七年,但地段屬于台北市精華的民生社區,土地公告現值高達每坪四十六萬元,究竟陳緻中受贈的過程裡,陳水扁繳了多少贈與稅,也有必要向社會交代。

     從這些台面上的财産估算,陳水扁不到四年的市長任内,财富多了至少四五千萬元。

    看來,照這樣累積下去,陳水扁在李登輝七十六歲這個年紀時,肯定會青出于藍,超越李登輝。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旁的這棟大樓, 阿扁有間近四十坪的房地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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