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紙像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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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張三李四,隻要 一、年滿20歲以上之本國人。

     二、無精神病患者。

     三、未經處監禁以上之刑者。

     就可以在發行二十天以前,向衙門一呈報,繳點保證金,開始言論。

    絕不會借口報紙太多了,不許你登記。

    專制政府許你辦了,他來封;絕不會根本就不許你辦。

     中華民國成立,内務部(内政部)的大官人忽發雅興,拟訂了(暫行報律)三條。

    臨時大總統孫中山立刻發布(令内政部取消暫行報律文》,予以痛斥: 昨據上海報界俱進會及各報館電稱:接内務部電,詳定暫行報律三章,報界全體萬難承認,請轉饬部知照等語。

    案言論自由,各國憲法所重,善從惡改,古人以為常師,自非專制淫威,從無過事推抑者。

    該部所布,暫行報律,雖出補偏救弊之苦心,實昧先後緩急之要序。

    使議者疑滿清籍制輿論之惡政複見于今,甚無謂也! 這是一篇劃時代的文獻,它告訴中國人,現在是自由民主的時代了,“滿清籍制輿論之惡政”,已經不會也不該“複見于今”了。

    這~天是中華民國元年三月九号,這是一個偉大的日子,每一個孫中山的信徒,都該想到在這日子裡的這個啟示。

     這篇文獻發布後兩年零二十四天,袁世凱公布了(報紙條例),取消了“預審制”。

    從此,中國的報紙在不斷的各種法律夾道賦喝中活下去,它們曆經了袁世凱(出版法)(一九一四)、(管理新聞營業條例)(一九二五)、(出版條例原則)(一九二九)、(出版法)(一九三O)……雖然任重道遠,可是總還混得活。

    直到“報閥”出來,天下一統為止。

     回憶中國的報紙史,真教人發思古之幽情,令人懷念那些脫法而出或逍遙法外的“老祖宗報”。

     前面談的中國報紙,不外是兩類,一類是老百姓辦的,一類是做官的辦的。

    在這兩類之外,還有一種報紙(就是雜志),是外國人為中國人辦的,也很重要。

    最早的有一八一五年(中華民國前九十七年)出版的(察世俗每月統計傳),這是一個怪名字。

    其實它的英文名字的意思,就是“中國每月雜志”。

    這個報每月出版一次,内容有宗教、科學、曆史、地理、商業等等。

    五花八門,名堂很多。

    這個報是洋鬼子傳教士和中國基督徒梁發等人辦的,梁發可說是中國有史以來正式廁身報界的第一人。

    這個報,一直辦了六年半,到一八二一年才停止。

     現在我們所看的報紙,都是前面這些“老祖宗報”以後的産品,所以隻是一些“小孫子報”。

    這些“小孫子報”的最大特色,就是它的版面變大了,大得像一張報,而不再像一本雜志。

    現在如果你有機會,看到“老祖宗報”的時候,你絕對不會以為那原來是一份報,你一定以為那是一本雜志,其實那才是報——道道地地原原本本的報,你可别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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