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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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又看看妻子,深知妻子好擺平,但女兒那關可難過了。
于是迫于無奈他隻好點頭答應。
好,他跟着妻女一起去屏東。
“什麼!你懷孕了?!” 當淩曉群懷孕的症狀一天比一天明顯,方玉梅終于發現女兒不對勁之處。
淩曉群至此也不怕她知道,坦承道:“沒錯,我懷孕了。
” “孩子的爸是誰?我認識嗎?他知道你懷孕嗎?”方玉梅突然想到一件事。
“我們之所以匆匆忙忙搬離台北,難道是為了這事?莫非他是個負心漢,不想對你負責任?你當初怎會看上那種男人?嗚嗚嗚,我可憐的女兒,你以後怎麼辦呀?”方玉梅哭得不能自己。
她覺得女兒比她還像小說裡的女主角,想當初她談戀愛時也沒談得這麼曲折。
“不過,那個臭男人不要你沒關系,媽要,你把孩子生下,媽幫你帶。
你千萬别學那些小說裡的女主角,想把孩子拿掉,這樣孩子太可憐也太無辜了。
”方玉梅幫女兒加油打氣。
淩曉群早就猜到母親知道後會是這種反應,這就是有個少女情懷的母親的好處。
不過—— 離開了台北,離開了她喜歡的人,原以為感情放得不深,她可以走得很潇灑,沒想到現在她偶爾想起,心裡還是會有點酸酸的。
原來,這就是“愛情”。
淩曉群原以為自己會跟悲情小說的女主角一樣,生了孩子之後,就持在屏東鄉下獨自把孩子撫養長大,然後等個有情有義的男人,不嫌棄她是個未婚媽媽的身分,勇敢的站出來說願意娶她、願意照顧她跟她的孩子一輩子。
沒想到事與願違,事情就發生在他們一家子搬到屏東的第三個月,她從父親那裡得知朝顔的老闆栗結婚了。
“什麼!朝顔的老闆要娶老婆N。
” 她以為自己聽錯了,她得問清楚才行。
“朝顔的老闆是哪一個啊?” “我們朝顔的老闆就隻有一個而已啊。
”淩楓邊說還邊跟老婆調笑,兩個人一副你侬我侬的惡心模樣。
淩曉群懶得看他們那副恩愛的模樣,硬是把父親給拉過來,要他暫時離開母親,認真回答她的問題。
“是何慕槐嗎?” “對啊,你怎麼知道我們老闆的名字?”淩楓詫異的問,他十分清楚女兒有多讨厭言情小說,想當初知道他寫小說的時候,她還笑他娘娘腔,真是壞孩子,也不想想她能吃好、穿好,擁有今天幸福的日子,還不是靠他幹一血汗,賺稿費賺回來的。
“可是何慕槐不是個Gay?” “Gay那是什麼?”淩楓不太懂。
“同性戀啦。
”她沒好氣的回答。
“同性戀?怎麼可能!我們老闆是有名的‘女人殺手’,他怎麼可能是同性戀,況且,你為什麼會這麼認為?” “這還不是因為你。
”淩曉群大吼着。
“因為我?”淩楓覺得莫名其妙。
“為什麼會是因為我?” “因為何慕槐的對象是你啊。
”她豁出去了,決定把一切全說出來,再也不顧老爸的顔面。
做人要敢做敢當,諒她爸也不敢責備她。
“他的對象是我?!你、你聽誰說的?”淩楓急得都結巴了。
“我這輩子就隻愛一個女人,那就是你媽。
”說完,他像是要證明什麼似的把老婆拉到身邊,緊緊的擁在懷裡。
“對嘛、對嘛,你爸隻愛我一個。
”方玉梅也附和。
這算什麼啊! “媽,你怎麼可以這樣,當初明明就是你說爸有外遇,而且對象還是公司的老闆不是嗎?”淩曉群生氣的說。
淩楓低頭看向老婆。
“你真的這麼想過?” 方玉梅一臉的無辜,“怎麼可能,我那麼信任你,怎麼會懷疑你對我的真心,你别聽曉群胡說,我最愛你了。
”她撒嬌的窩進丈夫的懷裡。
哦,讓她死了吧,誰來把這兩個肉麻當有趣的家夥拖出去,最不可原諒的是老媽竟然指控她胡說! 老天,她胡說?!這事要不是老媽在一旁興風作浪,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哭訴老爸外面有“男人”,拜托她幫忙,她怎麼可能會找上何慕槐,還賠上自己的清白……如今何慕槐要娶老婆了,而新娘該死的不是她! 真是太可惡了,想她還為他挺着個大肚子呢,他卻已經另結新歡,那她這般犧牲是為了什麼? 她決定了。
“走,我們回台北。
” “什麼?” “回台北?!” 淩家父母驚聲連連,最後有志一同的搖頭說:“不,我們要持在屏東,要回台北你自己回去。
” 他們已經喜歡上屏東這塊美麗的土地,想在這養老。
于是迫于無奈他隻好點頭答應。
好,他跟着妻女一起去屏東。
“什麼!你懷孕了?!” 當淩曉群懷孕的症狀一天比一天明顯,方玉梅終于發現女兒不對勁之處。
淩曉群至此也不怕她知道,坦承道:“沒錯,我懷孕了。
” “孩子的爸是誰?我認識嗎?他知道你懷孕嗎?”方玉梅突然想到一件事。
“我們之所以匆匆忙忙搬離台北,難道是為了這事?莫非他是個負心漢,不想對你負責任?你當初怎會看上那種男人?嗚嗚嗚,我可憐的女兒,你以後怎麼辦呀?”方玉梅哭得不能自己。
她覺得女兒比她還像小說裡的女主角,想當初她談戀愛時也沒談得這麼曲折。
“不過,那個臭男人不要你沒關系,媽要,你把孩子生下,媽幫你帶。
你千萬别學那些小說裡的女主角,想把孩子拿掉,這樣孩子太可憐也太無辜了。
”方玉梅幫女兒加油打氣。
淩曉群早就猜到母親知道後會是這種反應,這就是有個少女情懷的母親的好處。
不過—— 離開了台北,離開了她喜歡的人,原以為感情放得不深,她可以走得很潇灑,沒想到現在她偶爾想起,心裡還是會有點酸酸的。
原來,這就是“愛情”。
淩曉群原以為自己會跟悲情小說的女主角一樣,生了孩子之後,就持在屏東鄉下獨自把孩子撫養長大,然後等個有情有義的男人,不嫌棄她是個未婚媽媽的身分,勇敢的站出來說願意娶她、願意照顧她跟她的孩子一輩子。
沒想到事與願違,事情就發生在他們一家子搬到屏東的第三個月,她從父親那裡得知朝顔的老闆栗結婚了。
“什麼!朝顔的老闆要娶老婆N。
” 她以為自己聽錯了,她得問清楚才行。
“朝顔的老闆是哪一個啊?” “我們朝顔的老闆就隻有一個而已啊。
”淩楓邊說還邊跟老婆調笑,兩個人一副你侬我侬的惡心模樣。
淩曉群懶得看他們那副恩愛的模樣,硬是把父親給拉過來,要他暫時離開母親,認真回答她的問題。
“是何慕槐嗎?” “對啊,你怎麼知道我們老闆的名字?”淩楓詫異的問,他十分清楚女兒有多讨厭言情小說,想當初知道他寫小說的時候,她還笑他娘娘腔,真是壞孩子,也不想想她能吃好、穿好,擁有今天幸福的日子,還不是靠他幹一血汗,賺稿費賺回來的。
“可是何慕槐不是個Gay?” “Gay那是什麼?”淩楓不太懂。
“同性戀啦。
”她沒好氣的回答。
“同性戀?怎麼可能!我們老闆是有名的‘女人殺手’,他怎麼可能是同性戀,況且,你為什麼會這麼認為?” “這還不是因為你。
”淩曉群大吼着。
“因為我?”淩楓覺得莫名其妙。
“為什麼會是因為我?” “因為何慕槐的對象是你啊。
”她豁出去了,決定把一切全說出來,再也不顧老爸的顔面。
做人要敢做敢當,諒她爸也不敢責備她。
“他的對象是我?!你、你聽誰說的?”淩楓急得都結巴了。
“我這輩子就隻愛一個女人,那就是你媽。
”說完,他像是要證明什麼似的把老婆拉到身邊,緊緊的擁在懷裡。
“對嘛、對嘛,你爸隻愛我一個。
”方玉梅也附和。
這算什麼啊! “媽,你怎麼可以這樣,當初明明就是你說爸有外遇,而且對象還是公司的老闆不是嗎?”淩曉群生氣的說。
淩楓低頭看向老婆。
“你真的這麼想過?” 方玉梅一臉的無辜,“怎麼可能,我那麼信任你,怎麼會懷疑你對我的真心,你别聽曉群胡說,我最愛你了。
”她撒嬌的窩進丈夫的懷裡。
哦,讓她死了吧,誰來把這兩個肉麻當有趣的家夥拖出去,最不可原諒的是老媽竟然指控她胡說! 老天,她胡說?!這事要不是老媽在一旁興風作浪,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哭訴老爸外面有“男人”,拜托她幫忙,她怎麼可能會找上何慕槐,還賠上自己的清白……如今何慕槐要娶老婆了,而新娘該死的不是她! 真是太可惡了,想她還為他挺着個大肚子呢,他卻已經另結新歡,那她這般犧牲是為了什麼? 她決定了。
“走,我們回台北。
” “什麼?” “回台北?!” 淩家父母驚聲連連,最後有志一同的搖頭說:“不,我們要持在屏東,要回台北你自己回去。
” 他們已經喜歡上屏東這塊美麗的土地,想在這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