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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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點,臉上毫無憂色的等候情人到來。
由清晨等到黃昏,再由黃昏等到深夜,承受風寒露重的孤獨身影不曾有過動搖,直到黎明破曉時分還等不到愛人的出現,高傲的她受不了被遺棄的難堪,憤而撕毀情人的船票獨自離開。
「可是她的情人并不是故意失約呀!而是被家人強行扣留住。
」最後他還是趕到碼頭與她相會。
隻是遲了一步,船已起航。
「但是她不知情,一個人孤孤單單面對沒有愛情的生活。
」沒多久太平洋戰争爆發了,兩人也從此失去聯系。
「他們後來真的沒有再見過面了嗎?」感覺很心酸,因一時的自尊而錯過今生的最愛。
Kin笑笑的想抽口煙,蓦然想起他還在工作。
「相思亭是為她所建,也是她等待情人一天一夜的所在,直到那年冬天她死在自己寓所,他們之間再也沒機會碰面。
」 這是一個時代悲劇,也是她不肯放下身段使然,否則故事的結局将會圓滿的傳詠一世。
「咦,對了,那個女畫家叫什麼名字來著,一時間倒是想不起來。
」明明就在腦子裡了,偏偏愛玩捉迷藏的考他記憶。
「方良,她叫方良,北方大戶人家的女兒。
」不然也供不起昂貴的開銷,女子學畫在當時的民風算是奢靡的嗜好。
可惜戰争把一切都給毀了,就算她想回家也無家可歸。
「喔,方良呀!我記得這個名字……」本名少了法文名字的詩意,難怪他會記不牢。
電子新貴的話才說到一半,一道非常驚慌又怯懦的身影突然像喝醉酒似,橫沖直撞的撞進一堆聽故事的人群中,大喊著—— 「誰叫我?誰叫我?我是方良善。
」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有那麼好笑嗎? 幹麼每個人都當她是可愛的小狗摸摸她的頭,笑得前俯後仰無法自制,好像她天生是個笑話,專門為取悅衆生而出生,光看她一張臉就覺得很爆笑。
她也不想長得像長毛吉娃娃,個子不高已經很悲慘了,再加上一頭怎麼梳也梳不直的蓬松亂發,半夜醒來一經過鏡子前會猛然吓一跳,以為自己被狗附身了,差點驚聲尖叫。
以二十一世紀的眼光來看,方良善永遠也構不上美女的行列,頂多清秀看起來不傷眼,勉強用廉價發夾固定的鬈發遠看像獅子,但絕對不能近看,否則她還沒見著人的長相,會先聽見一陣沖口而出的笑聲。
人的樣貌是遺傳基因決定的嘛!和她本人一點關系也沒有,要笑請到她那對不負責任的爸媽面前笑,她不接受這種因她無法控制的事而起的譏辱。
可是……可是……唉!歎氣再歎氣,她還是提不起勇氣發出不公的抗議,雙肩縮得讓自個更像隻可愛小狗,一聲大氣也不敢吭的裝縮頭烏龜,希望人家不要注意她的存在。
沒辦法,她膽子的确比一般人小很多,而且不太會說話常會得罪人,更害怕和不認識的陌生人相處,見到身材像大樹的男人會拔腿就跑,以為是要搶她皮包的壞人。
聽說她以前膽子沒這麼小,還挺兇悍的,可是不知遭逢何事後變得見影也怕,整個人如同老鼠一般有縫就鑽,絕對絕對不和惡勢力抗争。
「人家真的叫方良善嘛!有什麼好笑的。
」一臉沮喪的她趴在吧台邊較不起眼的角落,自怨自艾的喃喃自語。
她真想去燙個平闆燙或理光頭改變一下造型,驚世駭俗總好過到處被人取笑,要不是她周遭的人一緻力阻她瘋狂行徑,也許她心一狠真理個三太子頭吓死他們。
不過她的膽子隻有一咪咪,心裡想得多卻不敢付諸行動,因為那些特别「愛護」她的親友團一定會開扁,逼她戴爆炸頭出門。
「他們笑是喜歡你的意思,用不著垂頭喪氣。
」 一杯淡橘色微染紅暈的酒放在她面前,沒有起浮的聲調像帶苦笑意。
「Hermit,你可不可以叫他們不要喜歡我,我長得沒那麼好笑啦!」方良善小聲的道,怕旁邊的人聽見她的聲音。
說來也算一種巧合,有一回餓得受不了的她想到超商買泡面止饑,走到一半發現錢不夠,她隻好去提款機領她所剩不多的錢應急。
誰知她窮還有人比她更窮,連比衛生紙還薄的一千塊也搶,她完全呆住的不知該做何反應,一句「搶錢」拖了三分鐘才喊出口,她想她得吃一個禮拜的白吐司配開水打平開支了。
這時候一道騎士般的英勇身影突然由後出現,非常酷的不發一語追上搶匪,腿一掃、手刀橫劈,再來個俐落的回旋踢,漂亮的結束一面倒的戰局,将她可憐的一千塊還給她。
由清晨等到黃昏,再由黃昏等到深夜,承受風寒露重的孤獨身影不曾有過動搖,直到黎明破曉時分還等不到愛人的出現,高傲的她受不了被遺棄的難堪,憤而撕毀情人的船票獨自離開。
「可是她的情人并不是故意失約呀!而是被家人強行扣留住。
」最後他還是趕到碼頭與她相會。
隻是遲了一步,船已起航。
「但是她不知情,一個人孤孤單單面對沒有愛情的生活。
」沒多久太平洋戰争爆發了,兩人也從此失去聯系。
「他們後來真的沒有再見過面了嗎?」感覺很心酸,因一時的自尊而錯過今生的最愛。
Kin笑笑的想抽口煙,蓦然想起他還在工作。
「相思亭是為她所建,也是她等待情人一天一夜的所在,直到那年冬天她死在自己寓所,他們之間再也沒機會碰面。
」 這是一個時代悲劇,也是她不肯放下身段使然,否則故事的結局将會圓滿的傳詠一世。
「咦,對了,那個女畫家叫什麼名字來著,一時間倒是想不起來。
」明明就在腦子裡了,偏偏愛玩捉迷藏的考他記憶。
「方良,她叫方良,北方大戶人家的女兒。
」不然也供不起昂貴的開銷,女子學畫在當時的民風算是奢靡的嗜好。
可惜戰争把一切都給毀了,就算她想回家也無家可歸。
「喔,方良呀!我記得這個名字……」本名少了法文名字的詩意,難怪他會記不牢。
電子新貴的話才說到一半,一道非常驚慌又怯懦的身影突然像喝醉酒似,橫沖直撞的撞進一堆聽故事的人群中,大喊著—— 「誰叫我?誰叫我?我是方良善。
」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有那麼好笑嗎? 幹麼每個人都當她是可愛的小狗摸摸她的頭,笑得前俯後仰無法自制,好像她天生是個笑話,專門為取悅衆生而出生,光看她一張臉就覺得很爆笑。
她也不想長得像長毛吉娃娃,個子不高已經很悲慘了,再加上一頭怎麼梳也梳不直的蓬松亂發,半夜醒來一經過鏡子前會猛然吓一跳,以為自己被狗附身了,差點驚聲尖叫。
以二十一世紀的眼光來看,方良善永遠也構不上美女的行列,頂多清秀看起來不傷眼,勉強用廉價發夾固定的鬈發遠看像獅子,但絕對不能近看,否則她還沒見著人的長相,會先聽見一陣沖口而出的笑聲。
人的樣貌是遺傳基因決定的嘛!和她本人一點關系也沒有,要笑請到她那對不負責任的爸媽面前笑,她不接受這種因她無法控制的事而起的譏辱。
可是……可是……唉!歎氣再歎氣,她還是提不起勇氣發出不公的抗議,雙肩縮得讓自個更像隻可愛小狗,一聲大氣也不敢吭的裝縮頭烏龜,希望人家不要注意她的存在。
沒辦法,她膽子的确比一般人小很多,而且不太會說話常會得罪人,更害怕和不認識的陌生人相處,見到身材像大樹的男人會拔腿就跑,以為是要搶她皮包的壞人。
聽說她以前膽子沒這麼小,還挺兇悍的,可是不知遭逢何事後變得見影也怕,整個人如同老鼠一般有縫就鑽,絕對絕對不和惡勢力抗争。
「人家真的叫方良善嘛!有什麼好笑的。
」一臉沮喪的她趴在吧台邊較不起眼的角落,自怨自艾的喃喃自語。
她真想去燙個平闆燙或理光頭改變一下造型,驚世駭俗總好過到處被人取笑,要不是她周遭的人一緻力阻她瘋狂行徑,也許她心一狠真理個三太子頭吓死他們。
不過她的膽子隻有一咪咪,心裡想得多卻不敢付諸行動,因為那些特别「愛護」她的親友團一定會開扁,逼她戴爆炸頭出門。
「他們笑是喜歡你的意思,用不著垂頭喪氣。
」 一杯淡橘色微染紅暈的酒放在她面前,沒有起浮的聲調像帶苦笑意。
「Hermit,你可不可以叫他們不要喜歡我,我長得沒那麼好笑啦!」方良善小聲的道,怕旁邊的人聽見她的聲音。
說來也算一種巧合,有一回餓得受不了的她想到超商買泡面止饑,走到一半發現錢不夠,她隻好去提款機領她所剩不多的錢應急。
誰知她窮還有人比她更窮,連比衛生紙還薄的一千塊也搶,她完全呆住的不知該做何反應,一句「搶錢」拖了三分鐘才喊出口,她想她得吃一個禮拜的白吐司配開水打平開支了。
這時候一道騎士般的英勇身影突然由後出現,非常酷的不發一語追上搶匪,腿一掃、手刀橫劈,再來個俐落的回旋踢,漂亮的結束一面倒的戰局,将她可憐的一千塊還給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