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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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掌打得人眼冒金星,也的确夠驚人了。
林永傑同情地望了雷因一眼,問道:「不曉得周姨叫我們有什麼事?」 「我是來請林少爺聽電話的,林老夫人有急事找你。
」周姨說。
「媽媽向來很少出佛堂的,怎麼會打電話來這裡找我?我去看看。
」林永傑三步并作兩步跑回客房接電話。
待林永傑一走,周姨擡腳又踢了雷因一記。
「你竟敢破壞小姐的婚事?」 「之前你不是也鼓勵我追芝茵?」雷因好冤枉。
「之前是因為林少爺有意拒婚,我想沒魚蝦也好,才贊成你跟小姐在一起,但現在林少爺又肯娶小姐了,你就不準再破壞。
」周姨翻臉比翻書還快。
「哪有這種事?」雷因大叫。
「怎麼沒有?而且小姐本來就此較喜歡林少爺,他們才是天生一對,你敢再破壞,我一定告訴老爺。
」周姨氣沖沖地又準備去告狀了。
這一回,雷因完全無言以對,因為連他自己都很唾棄自己卑劣的行為。
強搶一個對自己無心的女人,到底有什麼意義?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雷因一直知道水家很富裕,如果沒有錢,不可能為了女兒傷後療養,還特地在山中買間别墅,再雇一堆人照顧她。
隻是在今天以前,他沒這樣真切地感受到金錢的萬能…… 「這台鋼琴你從哪兒弄來的?」如果他沒有記錯,這應該是九年前他被稱為二十一世紀的貝多芬,巡回世界演奏時的樂器。
那時候,他年輕英俊、聲譽正隆,夜夜周旋在豪門夜宴中,身邊徘徊不去的是各國名門閨秀。
他們贊他是天才,說他是百年難得一見的音樂奇葩。
而他也深陷其中,眼裡、心底除了鋼琴外,再無其它。
他孤高不群,覺得那些不懂音樂的人都是笨蛋。
後來有人說他冷傲,總是遠遠地圍在他身邊,不敢靠近一步。
可是他們也從來沒有遠離他,因為人們總以為,天才就該特立獨行。
他被捧得高高的,仿佛與天上的神隻并齊,直到…… 那一天,十二月二十四日,平安夜,他在美國,放眼望去,到處都飄着瑞雪,整個世界被染成白色。
家家戶戶都在唱贊美詩,盛贊主的恩德。
那些歌唱得五音不全,雷因不懂,沒有相稱的好歌喉,為什麼要糟蹋好音樂?這根本不叫贊美,而是亵渎。
那時他才二十歲,已經走到人生最高峰,從未遇過挫折;這樣的他是不懂得替人着想的。
而他也以為自己會一直這樣高高在上,直到那一刻,一個急着回家陪孩子過平安夜的父親,開車撞上他…… 那本來應該是場小車禍,如果路面沒有結冰、如果他沒有專心罵着那些侮辱聖歌的人、如果他稍微有些警戒心的話…… 然而,千金難買早知道。
所以他不僅被撞飛出去,更弄折了一雙手。
一個失去雙手的音樂家,再也沒有價值了,往常圍繞在他身邊的人一個接着一個離去,最後,他變成孤單一人。
他沒有朋友,唯一懂他、而他也願意接受的,隻有音樂。
可是在他最痛苦的時候,它也是最先離棄他的。
他一無所有了,從天堂狠狠墜落地獄。
然後,他開始藉助酒精麻痹神經…… 「唔!」他痛苦地搗住腦袋。
從二十歲到二十一歲,有整整一年的時間他的記憶非常紊亂,每次他想回顧,頭就會痛得好象有千百個小人手持鋤頭在裡面敲擊。
後來醫生告訴他,那是一種人體的自我保護,對于過于悲恸的事情,在心裡還無法承受的時候,身體就會自動将它掩埋,而原因隻有一個——為了活下去。
總之,當他再度清醒時,已是次年的聖誕節。
那年,天氣好冷,紐約整整下了一個星期的大雪。
他和一堆流浪漢縮在地鐵站,沒有一個人認出他來,僅僅一年的時間,他白了發,面容滄桑,再不複之前的意氣昂揚。
然後,不知是被何物所觸動,他猛然回神,發現身邊躺了四、五具屍體,都是被凍死的。
他不知道為什麼,在那麼惡劣的環境中,他兩天兩夜沒吃東西,又感冒發燒,居然還能活下來! 也許還不到他死的時候吧!突然,他有這樣的念頭。
于是,他回到住處,賣掉所有會讓他回憶起過去的東西,孑然一身地遠赴德國,開始一段新的人生旅程。
日子過得渾渾噩噩,不過也總算活下來了。
然,猛地回神,二十九歲的他竟已被稱為中年大叔。
這是他至今不解的事,他有這樣老嗎? 記得當年,他也曾是衆家少女心中的白馬王子呢! 雖然他不曾為她們之中任何一個人心動過……好吧!他承認,他覺得那些隻會尖
林永傑同情地望了雷因一眼,問道:「不曉得周姨叫我們有什麼事?」 「我是來請林少爺聽電話的,林老夫人有急事找你。
」周姨說。
「媽媽向來很少出佛堂的,怎麼會打電話來這裡找我?我去看看。
」林永傑三步并作兩步跑回客房接電話。
待林永傑一走,周姨擡腳又踢了雷因一記。
「你竟敢破壞小姐的婚事?」 「之前你不是也鼓勵我追芝茵?」雷因好冤枉。
「之前是因為林少爺有意拒婚,我想沒魚蝦也好,才贊成你跟小姐在一起,但現在林少爺又肯娶小姐了,你就不準再破壞。
」周姨翻臉比翻書還快。
「哪有這種事?」雷因大叫。
「怎麼沒有?而且小姐本來就此較喜歡林少爺,他們才是天生一對,你敢再破壞,我一定告訴老爺。
」周姨氣沖沖地又準備去告狀了。
這一回,雷因完全無言以對,因為連他自己都很唾棄自己卑劣的行為。
強搶一個對自己無心的女人,到底有什麼意義?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雷因一直知道水家很富裕,如果沒有錢,不可能為了女兒傷後療養,還特地在山中買間别墅,再雇一堆人照顧她。
隻是在今天以前,他沒這樣真切地感受到金錢的萬能…… 「這台鋼琴你從哪兒弄來的?」如果他沒有記錯,這應該是九年前他被稱為二十一世紀的貝多芬,巡回世界演奏時的樂器。
那時候,他年輕英俊、聲譽正隆,夜夜周旋在豪門夜宴中,身邊徘徊不去的是各國名門閨秀。
他們贊他是天才,說他是百年難得一見的音樂奇葩。
而他也深陷其中,眼裡、心底除了鋼琴外,再無其它。
他孤高不群,覺得那些不懂音樂的人都是笨蛋。
後來有人說他冷傲,總是遠遠地圍在他身邊,不敢靠近一步。
可是他們也從來沒有遠離他,因為人們總以為,天才就該特立獨行。
他被捧得高高的,仿佛與天上的神隻并齊,直到…… 那一天,十二月二十四日,平安夜,他在美國,放眼望去,到處都飄着瑞雪,整個世界被染成白色。
家家戶戶都在唱贊美詩,盛贊主的恩德。
那些歌唱得五音不全,雷因不懂,沒有相稱的好歌喉,為什麼要糟蹋好音樂?這根本不叫贊美,而是亵渎。
那時他才二十歲,已經走到人生最高峰,從未遇過挫折;這樣的他是不懂得替人着想的。
而他也以為自己會一直這樣高高在上,直到那一刻,一個急着回家陪孩子過平安夜的父親,開車撞上他…… 那本來應該是場小車禍,如果路面沒有結冰、如果他沒有專心罵着那些侮辱聖歌的人、如果他稍微有些警戒心的話…… 然而,千金難買早知道。
所以他不僅被撞飛出去,更弄折了一雙手。
一個失去雙手的音樂家,再也沒有價值了,往常圍繞在他身邊的人一個接着一個離去,最後,他變成孤單一人。
他沒有朋友,唯一懂他、而他也願意接受的,隻有音樂。
可是在他最痛苦的時候,它也是最先離棄他的。
他一無所有了,從天堂狠狠墜落地獄。
然後,他開始藉助酒精麻痹神經…… 「唔!」他痛苦地搗住腦袋。
從二十歲到二十一歲,有整整一年的時間他的記憶非常紊亂,每次他想回顧,頭就會痛得好象有千百個小人手持鋤頭在裡面敲擊。
後來醫生告訴他,那是一種人體的自我保護,對于過于悲恸的事情,在心裡還無法承受的時候,身體就會自動将它掩埋,而原因隻有一個——為了活下去。
總之,當他再度清醒時,已是次年的聖誕節。
那年,天氣好冷,紐約整整下了一個星期的大雪。
他和一堆流浪漢縮在地鐵站,沒有一個人認出他來,僅僅一年的時間,他白了發,面容滄桑,再不複之前的意氣昂揚。
然後,不知是被何物所觸動,他猛然回神,發現身邊躺了四、五具屍體,都是被凍死的。
他不知道為什麼,在那麼惡劣的環境中,他兩天兩夜沒吃東西,又感冒發燒,居然還能活下來! 也許還不到他死的時候吧!突然,他有這樣的念頭。
于是,他回到住處,賣掉所有會讓他回憶起過去的東西,孑然一身地遠赴德國,開始一段新的人生旅程。
日子過得渾渾噩噩,不過也總算活下來了。
然,猛地回神,二十九歲的他竟已被稱為中年大叔。
這是他至今不解的事,他有這樣老嗎? 記得當年,他也曾是衆家少女心中的白馬王子呢! 雖然他不曾為她們之中任何一個人心動過……好吧!他承認,他覺得那些隻會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