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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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纏綿曲折的男女愛情故事,都沉痛地證明和宣告:女人的愛情之火一旦燃燒起來,就很難撲滅;而男人,在關鍵時刻總是像受了驚吓的鼈一樣,把脖子縮了起來。”十八年後,我喝了一大杯酒對着與我對飲的李志高說。

    李志高頭發根部顔色紅黃,一看就知道是染過了的。他已是縣棉油廠副廠長,四十多歲的人了。他喝了一口酒,用筷子挑挑撿撿夾了一根碧綠的菜梗放到嘴裡,愁苦滿面地說:

    “活到如今,我隻信命,别的什麼都不信了。”

    我正準備激烈地反駁他時,他的十八歲的女兒李棉花穿着一身豔麗的衣裳闖了進來。這姑娘很像孫紅花。她咕嘟着嘴對李志高說:

    “爸爸,我要改名字!”

    “為什麼?”李志高問。

    她說:“你給我起了這麼個破名字,醜名字,土名字,同學們都笑話我。”

    “我跟你媽是在棉花加工廠裡相識、結婚,然後有了你,所以叫你‘棉花’。”李志高說。

    她反駁道:“在棉花加工廠裡相識就叫我‘棉花’,要是在化肥廠裡相識就該叫我‘化肥’,在橡膠廠裡相識就該叫我‘橡膠’是不是?”

    李志高苦笑着說:“胡攪蠻纏!你打算改成什麼名字?”

    她說:“我準備改成李口百惠子!”

    李志高說:“随你自己的便吧,你改成山本五十六我也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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