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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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棟公寓前,在小小的院子裡,有一座小小的白色秋千,四周遍植着盛放着香氣的紅色和粉白玫瑰花,紅色叫“冰火”,白色叫“情迷”。

     豔紅色的“冰火”内熱外冷,内瓣豔如火,外瓣卻霜白若冰,而“情迷”則是純粹的雪色,綻放時有淡淡的玫瑰酒香,令人情不自禁受到吸引。

     這也是她最喜歡的兩個品種,在十八歲那一年種下的,如今已開得怒放燦爛。

     沈雲秀坐在秋千上,身上一襲白色的洋裝,手裡捧着一本“會真記”,心思卻飄到了某個遙遠不知名的地方。

     這就是她二十幾年來的人生象徵,靜靜地看着花開花落,花綻放了是如此,花凋謝了也是如此,她還是她,沒有更好,也沒有更壞。

     也從沒有參與過悲歡離合、歡笑和淚水,僅有的隻是滿腔熾熱的相思和癡戀。

     但在變遷快速的年代裡,還有誰像她一樣癡傻?緊緊守着一個永不會開花結果的暗戀。

     如果可以選擇,她也不想這麼傻,可是她情難自己……好一個情難自己啊!感情是由不得自己的,不是嗎? 沈雲秀靜靜地坐在秋千上,輕輕地晃蕩着,直到口袋裡的無線電話大響。

     爸媽都出門了,屋裡隻剩她一個人時,她就必須随身帶着電話,因為從小到大為了趕着跑進屋接電話,她不知道摔了幾百次。

     看吧,她就是一個這麼笨拙的人。

     她對杜默說謊了,事實上她對自己并沒有那麼滿意和喜歡……沈雲秀眼眶不禁紅熱了起來。

     思緒糾亂如麻,她差點忘了要接電話。

     “喂?” “請問沈雲秀在不在?”一個有點熟又不會太熟悉的女聲響起。

     “我就是,請問你是……”她有一絲疑惑。

     “拜托,雲秀,你漫不經心的習慣還沒改過來啊?”女聲爽朗地大笑起來。

     爽朗的笑聲有助于她穿透記憶的迷霧,她微笑起來,歡喜地喚道:“朱朱,是你,好久不見了。

    ” “哼,算你有良心,我還打算你要是想不起我的名字,我就要從桃園殺到你家去擰你的耳朵呢!”朱朱大笑道。

     沈雲秀的心溫暖了起來,“聽到你的聲音真好。

    ” “我也很高興聽到你的聲音。

    你這個沒良心的,上了大學就忘了我們這些小放牛了,都不知道要打電話給我聯絡感情。

    ” 高中并沒有學力分班,而是讓優異與平凡或活潑愛動的學生融合在一起,一些自認不太會讀書的同學便自我戲谑是小放牛,取放牛班的意思。

     “對不起,因為我聽說你搬家了,沒有你新家的地址和電話,也不知道該怎麼聯絡你。

    ”沈雲秀歉然道。

     聞言,朱朱不好意思地笑了,“哎呀,我忘記了,對不起啊。

    ” 朱朱永遠是充滿陽光的傻大姊模樣,愛笑又熱情,有時沈雲秀真的很羨慕她這種個性。

     “朱朱,你現在住桃園嗎?” “咦,你怎麼知道?” 她忍不住被逗笑了,“你剛剛說的。

    ” “對喔,我的記憶力真差,沒辦法,生了孩子就是這樣。

    ”朱朱拍了下額頭,笑嘻嘻的說,“請多包含。

    ” “你生孩子了?!”沈雲秀驚呼一聲,“你結婚了?” “是啊,小寶寶都兩歲了。

    ”朱朱讪讪地一笑,“哎喲,都忘了要跟你講正經事,我們要舉辦同學會,我是打電話通知你這個月三十号,也就是星期天中午十一點半,到我們學校對面那家西餐廳開同學會。

    ” 她有一絲錯愕,“怎麼突然想開同學會?” “沒辦法啊,那天大頭……你還記得範大同吧?我們都愛叫他範大頭,他打電話給我說他要去南非工作,說什麼這一去,恐怕十年八年都不能回來,生怕大家忘了有他這号人物,所以催我辦同學會。

    ”朱朱以前是班上的康樂股長,沒想到畢業之後還是不能卸任。

     “原來如此。

    ” “你一定要來喔。

    ”朱朱熱切地道。

     同學會……會遇上他嗎? 不不,她現在不想面對他。

     “有哪幾位同學會去?”她小心翼翼地詢問。

     “很多,除了幾個去當兵或出國的,統統都聯絡到了,他們也都說好會參加。

    ”朱朱得意洋洋地道:“我還是很有本領的,就連杜默都聯絡上了,他也爽快的答應參加同學會。

    ” 聽到這裡,沈雲秀心髒漏跳了一拍,語聲急促道:“朱朱,我恐怕不能去了,因為……因為我那天有事。

    ” “不行!”朱朱斷然拒絕。

    “你一定要來,大家都很想你耶……最起碼我好想好想你,難道你都不想跟我們叙叙舊嗎?而且風頭最健也最迷人的杜默也會來,難道你不想再見他一面?” 劇烈的心跳聲大得讓沈雲秀都快聽不見自己的回答,“我為什麼想再見他一面?杜默是誰?我們同學嗎?” 他都可以毫不愧疚地忘了她,她卻将他的一言一笑牢牢記在腦海裡不忘,這算什麼呢?就算這一切是她咎由自取,她也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