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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聿書晴第一次來到方宣其的老家,她覺得她應該更了解方宣其的一切,但來了之後有點失望,這裡放眼望去隻有稻田,屋舍也不超過三樓,除了天空大一點、藍一點,聿書晴找不出這裡确任何優點,簡直荒蕪得可以。

    要她在這兒定居,離開便捷的都市生活,門都沒有,那太委屈自己了。

     對鄉村生活沒興趣,聿書晴窩在藤椅上專心地創覽成堆的婚紗型錄,三百六十五行,這行可算是最最浪漫的行業了,它編織着許多女孩一輩子中最绔麗的夢想。

     父母的催促,所有的親朋好友都希望他早日成家,但方宣其卻覺得自己還沒準備好。

     而他也很少作那個夢了,這表示他終于可以放下她,可以告别那一段青澀年華。

     “你覺得這件怎麼樣?’”聿書晴嬌羞的臉龐泛起一陣绯紅,她已在大作和身旁的他一起步入禮堂的美夢。

     “婚紗?我們不是讨論過嗎?我根本就沒有……”方宣其抗議着。

     聿書晴嘟着嘴,有些氣惱。

    “隻是看看而已,不行嗎?” “那你自己欣賞。

    ”方宣其也被她激得有些惱怒。

     他決定和她結為連理了嗎? 不,他一點都不想。

     為什麼不?他到底還在期待什麼? 當初他和聿書睛在一起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因為聿書晴與季倫依長相神似,但在一起半年後,他發現個性真是差了十萬八千裡,聿書晴十足的千金大小姐脾氣,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強烈的占有欲讓他喘不過氣,他知道,分手隻不過是遲早的事。

     是該找她好好談一談。

     此時,方宣其家中的電話突然響起…… “喂!”方宣其自然地接起電話—— *** 季倫依的手顫了下。

     電話那頭傳來她記憶中的聲音。

     “喂!”對方又問了一聲。

     怎麼可能? 他不是搬家了嗎?季倫依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但…… 這個聲音她不會認錯的。

     是方宣其,絕對是他沒錯。

     季倫依擠出天大的勇氣,微顫地說道:“我終于聽見你的聲音。

    ”淚無聲地滾落。

     “……”方宣其懷疑剛剛聽到的是什麼? “……”季倫依已哽咽。

     “是你……是你嗎?” 遠端的方宣其不敢置信地杵在原地。

     這是睽違十年的……… 她的聲音嗎? “好久不見。

    ”方宣其還沒有從驚愕中恢複。

     “嗯!真的好久不見,你不是搬家了嗎?”拭幹淚痕,季倫依不要他聽見她難過的聲音,語調盡量平穩。

     “一年前我們又搬回來了,現在我在台北上班,這兩天正好回老家。

    ”當初因為父親債務的關系,他們被迫搬離,但這裡畢竟是老家,老一輩的人對它總是留戀,一年前方宣其将它買回,也回了父母的心願。

     “你好嗎?”這是他一直以來最在意的事。

     季倫依遲疑了一會兒。

    “還好。

    ” “……”方宣其一時不知該說些什麼。

     “你結婚了嗎?”她探詢着。

     “還沒。

    ” 莫名地,她竟有一種松了口氣的感覺。

     可是下一秒鐘随即責怪有這樣念頭的自已。

     她在想什麼?她到底想怎樣? 她怕洩底,于是趕快裝出俏皮的聲音。

    “那什麼時候結婚?”她認定他身旁一定已經有人了。

     “沒這個打算。

    ” “不會吧!帥哥身邊怎麼可能沒有女朋友呢?”季倫依故意說得輕松。

     “當然是有的,隻是……先不說這個。

    ” “……”季倫依一陣默然。

     “有空嗎?我們吃個飯可以嗎?”方宣其好想看看她。

     “可以呀!什麼時候,”季倫依好想見他一面。

     “就後天好不好?”那天應該再空! “好,要不要帶女朋友一起來,順便讓我欣賞一下。

    ”季倫依知道,她看到了就會相信、就不再有所期待,然後接受錯過就是錯過的事實。

     “她……她很忙的.改天好了。

    ”他沒心理準備讓季倫依見聿書晴,況且他也打算分手了。

     “沒關系,那我們後天見。

    ”也許沒能見到也是好的,季倫依如是想着。

     “好,後天見。

    ” 記下約定的地點,分離十年的彼此,終于要再度見面了。

     “是誰?”瞧出方宣其一臉的驚訝,聿書晴好奇地埋進他的胸腔,軟軟的嗓音和着剛洗過澡的芳香。

     “同學。

    ”方宣其随意答着。

     “喔!”聿書晴的大眼閃爍着探詢的目光。

    “該不會是你的初戀情人吧?” “隻是國中同學。

    ”方宣其不想讓聿書晴知道太多。

     “你們很久沒見面了嗎?”聿書晴直瞅着方宣其。

     “嗯……已經十年了。

    ” 自從那天一别後,他們失去對方所有的消息。

     一分離,就是喚也喚不回的—— 十年光陰。

     *** 方宣其和季倫依還以為自己會緊張到手足無措,尤其是在見到彼此的那一刻。

     但—— 他們倆從見面到決定吃飯的地點竟是如此地自然,感受不到一絲絲尴尬的氣氛,仿佛他們是昨天才相見的朋友般。